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图注本)陆 归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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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伍德的建筑师《诺伍德的建筑师》于一九〇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发表在美国《科利尔杂志》上。一九〇三年十一月发表在英国《海滨杂志》上。

“从刑事专家的角度来看,”福尔摩斯说,“自从莫里亚蒂教授去世了之后原文为“since the death of the late lamented Professor Moriarty”。“late lamented”指“已故者”,因与“the deat(h死亡)”意思重复,故不翻译。这两个词在手稿中是插入到原来句子里的。,伦敦变成了一座十分乏味的城市。《孤身骑车人》中华生却说:“从一八九四年到一九〇一年期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异常繁忙。”

“我认为不会有太多善良正直的市民同意你的看法。”我回答说。

“对,对,我不应该自私,”他笑着把自己的椅子从餐桌旁挪开,“当然,这对社会有好处,除了可怜的刑事专家无事可做之外,谁也没受损失。当那个家伙还在的时候,你可以从每天的早报上看到许多事情发生。而且,华生,常常只是一个小小的线索,一个最模糊的迹象,就足以告诉我这个恶毒的匪首藏在什么地方;如同蛛网的边缘稍有颤动,就使你想到潜伏在网中央的那只邪恶的蜘蛛。对掌握线索的人来说,小偷小摸、肆无忌惮的攻击、意图不明的暴行,都可以连成一个整体。对一个研究高级犯罪的学者来说,欧洲其他国家的首都不具备当时伦敦所具有的那些有利条件。可是,现在

”他耸了耸肩,幽默地对自己花了不少力气造成的现状表示不满。

现在这个时候,福尔摩斯回国已经有几个月下文福尔摩斯提到他“背上晒着八月天的太阳”,说明这是八月。下文又提到“一个月没有下雨”,“这场干旱使一切东西都变得像铁一样坚硬”。威廉·S.巴林-古尔德指出,一八九四年的八月找不到这样既干旱又炎热的日子。而一八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三)到八月二十日(星期二)都不曾下雨。八月十三日的最高温度是华氏六十四点八度,八月十九日上升到华氏八十二点二度。不过本篇发生的时间不可能是星期一,因为麦克法兰说,在他拜访福尔摩斯的前一天下午,奥德克来到他的办公室。巴林-古尔德推测本篇发生在一八九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二)和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三)。而且他指出,《金边夹鼻眼镜》中华生所列一八九四年重要案件中没有包括《诺伍德的建筑师》,也佐证了本篇发生在一八九五年。了。我按照他的请求,出让了自己的诊所,搬回贝克街我们合住过的旧寓所手稿中这里还有一句话:“当一个微乎其微、可有可无的伙伴。”。有个姓弗纳手稿中原作“克鲁克”。的年轻医生买了我在肯辛顿开的小诊所,而且半点都没犹豫就按我冒昧提出的最高价付了钱,使我感到奇怪。直到几年以后,我发现弗纳是福尔摩斯的远亲《希腊译员》中福尔摩斯提到他的祖母是法国画家威尔奈(Vernet)的妹妹。这里的“弗纳(Verner)”或许和威尔奈有关。文森特·斯塔瑞特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私生活》中指出,“弗纳”可能是“威尔奈”的英语叫法,或者是来英国之后改了姓。至于出售的价格,应该不会低于华生第一次购买帕丁顿诊所的价格(华生花费了三百至四百五十英镑)。,钱实际上是他筹措的,才明白了真相。

我们在一起的那几个月里,日子过得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平淡无奇。我大致翻看了一下自己的笔记,就找出了在这个时期发生的前穆里罗总统文件案大部分福学家认为这是指《威斯特里亚寓所》,“穆里罗”就是圣佩德罗的前总统,不过那个案子里没有提到文件。和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弗里斯兰是位于北海岸边、维悉河与埃斯科河之间的北欧地区。八世纪弗里西亚人征服了居住在此的日耳曼人的一支弗兰西斯人。这个地区的一部分现在荷兰北部的一个省。虽然弗里斯兰位于荷兰,但真正的汽船“弗里斯兰号”注册的却是比利时籍。这条船的航线由红星船务公司制定,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主要航行于比利时安特卫普和美国纽约。一九〇三年,因为有了更快更大的汽船,该船航线调整为利物浦到费城,最终于一九一二年废弃。在柯南·道尔的科幻小说《失去的世界》中,一艘航行在荷兰-美国航线的汽船“弗里斯兰号”目击了查伦杰教授的翼手龙。的惊人事件,后一个案子差点让我们两人丧命。不过福尔摩斯那种冷漠而骄傲的性格使他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公开赞扬,他以最严厉的规定来约束我不再对他本人、他的方法或是他的成功说一句话。我已经解释过了,这项禁令直到现在才被撤销。

发完那一通古怪的议论之后,福尔摩斯靠在椅背上,悠闲地打开当天的早报。这时,突然一阵吓人的门铃声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紧接着是一阵咚咚的敲门声,像是什么人在用拳头捶打大门。门开了,我听见有人冲进过道,然后是一阵急速上楼的脚步声。没过一会儿,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了进来。他的双眼充满了激愤,全身都在颤抖。他来回看了看我们,在我们疑问目光的注视下,他感到有必要为自己这样无礼的闯入表示一下歉意。

“对不起,福尔摩斯先生,”他大声说,“您不要责怪我,我几乎要疯了。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是那个倒霉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

他做了这样的自我介绍,似乎只要一提他的姓名,就可以解释他的访问目的和访问方式。但是从我同伴毫无反应的脸上,我能看出这个名字对他和我都没有什么意义。

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了进来。

“请抽支烟,麦克法兰先生,”他把烟盒递了过去,“我相信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会根据症状给你开一张能让你镇定下来的处方。最近这几天的天气真够热的。现在,如果你觉得自己已经平静了下来,请坐在那把椅子上,慢慢地告诉我们你是谁,为什么找我。你只讲了自己的名字,似乎我应该认识你,可除了你是个单身汉、律师、共济会会员、哮喘病患者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之外,我的确对你一点也不了解。”

因为熟悉朋友的方法,我很容易领会他的推理——这位年轻人的不修边幅、随身带的那一札文件、表链上的护身符和喘气的声音让福尔摩斯做出了这些推测。这位年轻的委托人惊讶得目瞪口呆。

“没错,您说的就是我。除此之外,我现在还是全伦敦最不幸的人。看在老天的分上,您一定要帮帮我,福尔摩斯先生。如果在我把话讲完之前他们就来逮捕我的话,请您务必告诉他们给我时间把全部事实告诉您。只要我知道您在外面替我奔走,我就可以安心地走进监狱。”

“逮捕你!”福尔摩斯说,“这的确太——太有意思了。那你会因为什么罪被逮捕呢?”

“谋杀下诺伍德“下诺伍德”是伦敦郊区,住在那里的大多是富裕的中产阶级。的约纳斯·奥德克先生。”

在我同伴表情丰富的脸上,露出一种似乎多少带有一点满意的同情。

“啊,”他说,“刚才吃早饭的时候,我还对我的朋友华生医生说轰动社会的案子已经从报上消失了呢。”

我们的客人伸出一只颤抖的手把放在福尔摩斯膝盖上的《每日电讯报》拿了起来。

“先生,如果您看过这份报的话,您一眼就能看出我今天为什么来找您了。我觉得好像人人都在谈论着我的名字和我的灾祸。”他把报纸翻到刊登重要新闻的那一版,“就在这儿。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就给您念念。请您听这个,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标题:‘下诺伍德的神秘案件——著名建筑师失踪——怀疑为谋杀纵火案——已经发现此案的线索’。那条线索的发现表明警方已经开始追踪我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我在伦敦桥站一下车就被跟踪了,他们只是在等待发出对我的逮捕证。这会让我的母亲伤心的——一定会让她伤心的!”在极度的恐惧中,他使劲握着自己的手,在椅子上来回扭动。

我仔细看了看这个被控行凶的男子:他长着淡黄色的头发,面貌清秀,但显得十分疲惫;两只蓝色的眼睛透出了惊恐,脸刮得很干净,神经质的嘴唇显得优柔寡断。他大约在二十岁左右,衣着和举止都像个绅士。从他浅色夏季外衣的口袋里露出一卷签过字的证书,说明了他的职业。

“咱们得好好利用现在这段时间,”福尔摩斯说,“华生,请你把报纸拿起来念一念刚才谈到的那一段,好吗?”

在我们的委托人引述过的大标题下面,是这样一段带有暗示性的叙述,我念道:

 

昨日深夜或今日凌晨时,下诺伍德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恐系严重犯罪行为。约纳斯·奥德克先生是该郊区颇有名望的居民,经营建筑业多年,因而致富。奥德克先生系独身,五十二岁,住在锡登罕路尽头的幽谷山庄,以性情乖僻出名,为人朴素沉默且寡言,不爱交际,近几年实已退出建筑业,然宅后之贮木场仍在。昨夜十二点左右,贮木场发出火警,消防车不久即赶到现场,但因木燥火猛,无法扑救,直至整堆木料燃烧殆尽。起火原因似属偶然,但另有迹象显示或系严重犯罪行为。火灾现场未见户主,令人颇为诧异。经查询,方知户主已失踪。检查卧室,床无人睡过,而保险柜门已开,若干重要文件散落满地。最后发现,室内有发生激烈格斗的迹象,并找到少量血迹及橡木手杖一根,杖柄上亦沾有血迹。现已查明,是夜,奥德克先生曾在卧室接待来客,该手杖即来客之物。此深夜来客为年轻律师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即中东区格雷欣大概是以“托马斯·格雷欣”爵士的名字命名。格雷欣(1518或1519—1579),英国商人、金融家,伦敦交易所的创始人。他提出了著名的“格雷欣法则”,又称“劣币驱逐良币”,即当价值不同的金属货币被赋予同等的偿付能力时,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必然会取代价值较高的货币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大楼四百二十六号格雷姆-麦克法兰事务所之合伙人。警方相信已掌握能说明犯罪动机的有力证据。总之,此事件将有惊人发展,这一点毋庸置疑。

本报付印时,据传麦克法兰先生已因谋杀约纳斯·奥德克之罪被逮捕,逮捕证确已发出。正在诺伍德进行的调查又有不祥进展。在建筑师所住的楼下寝室里,除有格斗迹象外,又发现法国式落地窗敞开,并有笨重物体从室内拖往木料堆的痕迹。在火场灰烬中找到了被烧焦残骸一说也已被肯定。按照警方推测,这是一起极其惊人的凶案。被害者在寝室中被击毙,文件被盗,尸体被拖至木料堆焚烧灭迹。此案已交由苏格兰场素有经验的警官雷斯垂德进行调查,此刻他正以其惯有之精力与机智追查线索。

 

福尔摩斯闭着眼,两手指尖顶着指尖,倾听着这篇惊人的报道。

“这件案子的确有几点值得注意,”他慢慢地说,“麦克法兰先生,我想先问一句,既然看起来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逮捕你,为什么你现在依然逍遥法外呢?”

“福尔摩斯先生,我和父母同住在布莱克希斯伦敦东南的郊区。的多林顿寓所,但是昨晚因为要替约纳斯·奥德克先生办点事,我就在下诺伍德一家旅馆里住了下来,从旅馆去他家。我是在火车上看到您刚才听到的那条新闻,才知道下诺伍德发生的事情。我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处境非常危险,所以赶到这里把案子委托给您。我知道,如果我在城里的办公室,或是在家里,一定会被抓走的。有人从伦敦桥车站开始就跟踪我,我一点都不怀疑——上帝啊!发生什么事了?”

门铃响了,接着又从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老朋友雷斯垂德出现在房门口。我从他身后一眼看见门外站着两名穿制服的警察。

“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雷斯垂德问。

我们这位不幸的委托人站了起来,脸色苍白。

“由于你蓄意谋杀下诺伍德的约纳斯·奥德克先生,我现在对你提出逮捕。”

麦克法兰做了一个绝望的手势向我们求援。

“等一等,雷斯垂德。”福尔摩斯说,“再等半个小时左右对你不会有影响吧。这位绅士正要给我们讲这个非常有趣的事件的经过,它可能会帮助我们把事情弄清楚。”

“我觉得弄清楚这件事不会有困难了。”雷斯垂德冷酷地说。

“不过,如果你允许的话,我倒是很有兴趣听他讲一讲。”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我很难拒绝你的任何要求,因为过去你帮过我们一两次忙,从我们苏格兰场这方面,还欠你一份情呢。”雷斯垂德说,“我必须和犯人在一起,并且不得不警告他:凡是他说过的话,都可能成为对他不利的证据。”

“这再好不过了,”我们的委托人说,“我只请求您一定要听我讲,而且明白我讲的绝对是真话。”

雷斯垂德看了一下自己的表:“我给你半小时。”

“我必须先说明,”麦克法兰说,“我对约纳斯·奥德克先生一点都不了解。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很多年前我的父母和他相识,但是后来他们疏远了。因此,昨天下午,大约三点钟,当他走进我在城里的办公室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奇怪。待他说明了来意之后,我感到更加惊奇。他的手里拿着几张从笔记本里撕下来的单页,上面写满了很潦草的字——就是这几张——把它们放在我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遗嘱,’他说,‘麦克法兰先生,我要你把它按照正式法定的格式写出来。你写你的,我就在这儿坐着。’

“我开始抄写这份遗嘱。当我看到他除了若干保留之外,把其余的全部财产都留给我的时候,您可以想象我的惊讶。他是个小雪貂似的怪人,长着全白的眉毛。我抬头看着他的时候,发现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在盯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手稿中作脸上带着一种十分古怪的表情,看起来是可怕而不是仁慈”。。当我读到遗嘱中那些条款的时候,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的眼睛。他解释说,他是一个单身汉,亲属都不在世了。他从青年时起就认识我的父母,而且一直认为我是个值得信任的年轻人,所以放心把他的钱交给我。当然了,我只能结结巴巴地说些感谢的话。遗嘱按照格式写好了,签了字,由我的书记员当证人英国法律规定,遗嘱签字时必须有两位证人在场,而这里只有书记员一人作证,所以奥德克的遗嘱应该是无效的。也许麦克法兰会认为自己是第二证人,但他是遗嘱的主要受益人,根据一八三七年《遗嘱法》中的规定,也是无效的。而且当时蓝色纸一般是用来写遗嘱草稿,而不是最终的定稿。可能一开始奥德克就不打算执行这份遗嘱。。遗嘱写在了蓝色纸上——我已经解释过这些纸只是草稿。然后奥德克先生告诉我,还有一些字据——租约、房契、抵押凭据、临时期证等等,应该让我看看。他说只有在这一切都办完之后他才放心,并且让我晚上就带着这份遗嘱去下诺伍德,在他家里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记住,我的孩子,在这一切还没有办完之前,什么话都不要对你的父母说。咱们先不讲,好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意外惊喜。’他非常坚持这一点,还要我答应一定做到。

“福尔摩斯先生,您能想象出来,我当时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他是我的大恩人,我一心只想丝毫不差地实现他的愿望。于是我给家里打了一封电报,说手边有要紧的事,说不准多晚才能回家。奥德克先生还告诉过我,他希望我能在九点钟和他一起吃晚饭,因为九点之前他可能还没到家。可是,他住的地方很难找,我到他家的时候已经快九点半了。我发现他——”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是谁开的门?”

“一个中年妇女,我猜是他的女管家。”手稿中下面一段话被删去了改为现在的段落。原来的文字是“糟糕的一投啊(雷斯垂德用棒球术语作比喻),麦克法兰先生,”雷斯垂德冷嘲热讽地说道“众所周知,约纳斯·奥德克先生讨厌女性,他可没有什么仆人,除了一个上了年纪的清洁女工每天早晨来两个小时,他的一日三餐都是在车站饭店中享用的。我再次警告你,你只会将案子越弄越糟,一切证据都对你不利。”我们这位不幸的委托人脸色变得苍白,像一个被捕到的猎物一样看着这个人又看着那个人。他两次试图说些什么,但是干燥的嘴唇发不出声音。最后他终于能继续说下去了:“我和你说,福尔摩斯先生,你会知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我被领到起居室——”

“把你的名字说出来的,我想就是她吧?”

“没错。”麦克法兰说。

“请说下去。”

麦克法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继续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个女人把我领进一间起居室,里面已经摆好了简单的晚饭。后来,约纳斯·奥德克先生带我到他的卧室,那里立着一个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大堆文件。我们把这堆文件仔细看了一遍,直到十一点多才看完。他说不要打扰女管家,就让我从法式落地窗出去。那扇窗户一直是开着的。”

“窗帘放下来了吗?”福尔摩斯问。

“我说不准,不过我想应该是放下来了一半。对,我记得他为了打开窗户,把窗帘拉起来了。我找不到自己的手杖,他说:‘没关系,我的孩子,我希望从现在起能经常见到你。我会把你的手杖收好,等你下次来取。’我离开的时候,卧室里的保险柜是开着的,那些分成几小包的字据还摆在桌子上。已经那么晚了,我当然回不去布莱克希斯,就在安纳利·阿姆斯旅馆过了一夜。下诺伍德和布莱克希斯两地相距仅四英里,为何麦克法兰当晚不从下诺伍德回到布莱克希斯呢?下文提到他工作完成的时间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虽然比较晚,但在旅馆过夜仍然是不必要的花费。其他的事我都不知道,直到今天早晨才从报上发现了这件可怕的事情。”

“你还有别的要问吗,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垂德说。在年轻人讲这段奇怪经历的时候,我有一两次见他扬起了眉毛。

“在我去布莱克希斯之前,没什么要问的了。”

“你是说去下诺伍德之前吧?”

“啊,对,我要说的是下诺伍德。”福尔摩斯脸上带着他那种高深莫测的微笑。雷斯垂德有过很多次经验,他深知福尔摩斯的脑子就像一把锋利的剃刀,能切开在他看来坚不可摧的东西;他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我看到他好奇地盯着我的同伴。

“过一会儿我想跟你说一两句话,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好吧,麦克法兰先生,我的两个警员就在门口,外面还有辆四轮马车在等着。”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站了起来,祈求地看了我们最后一眼,然后从屋里走了出去。警察带着他上了马车,但雷斯垂德留下了。

福尔摩斯正在看手里的那几页遗嘱草稿,脸上露出十分感兴趣的表情。

“这份遗嘱的确有些特点,雷斯垂德,你看呢?”他把草稿递了过去。

“我能看懂前几行和第二页中间几句,还有最后一两行。这些就像印的一样清楚,”他说,“其余的都不清楚。有三个地方我完全认不出来。”

“你怎么解释这一点?”福尔摩斯说。

“你怎么解释呢?”

“这是在火车上写的。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停在站里,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在行驶,最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正在经过道岔。有经验的专家能立刻断定这是在一条郊区铁路线上写出来的,因为只有在大城市附近才能接二连三地碰到道岔。假如他花了全程的时间来写这份遗嘱,那必定是一趟快车,在下诺伍德和伦敦桥之间只停过一次。”

雷斯垂德笑了起来。

“在分析问题上你比我强,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你说的这一点跟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它足以证实年轻人所说的这份遗嘱是约纳斯·奥德克昨天在旅途中拟好的。一个人竟然会以这样随便的方式来写一份这么重要的文件,这不是很奇怪吗?这说明他实际上并不重视这份遗嘱。只有根本不打算让自己立的遗嘱生效的人才会这样做。”

“好吧,他就这么给自己写了一张死刑判决书。”雷斯垂德说。

“哦,你这样想吗?”

“你不这样想吗?”

“很可能是这样,但这件案子对我来说还不清楚。”

“不清楚?如果这样一件案子都不算是清楚的话,还有什么算是清楚的呢?有个年轻人忽然得知,只要某个老人一死,自己就可以继承一笔财产。他怎么办?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而是假借某种借口在当天晚上去拜访他的委托人。等到屋子里唯一的第三者睡了,他在一间单独的卧室里杀了委托人,把尸体拖进木料堆焚烧,然后离开那里去附近的旅馆。卧室里和手杖上的血迹都很少,可能他以为连这一点点血迹都不会留下,并且觉得只要尸体毁了,就可以掩盖委托人被杀的一切痕迹——那些痕迹会暴露他的身份。这不是很明显吗?”

“我的好雷斯垂德,你所说的这些让我感到案情有点过于明显。”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把想象力添加到自己的诸多长处中去。你试着把自己摆到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你会选择立遗嘱的那个晚上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这两件事连接得这么紧凑是很危险的吗?还有,你会在别人知道你在那里、正是这家的仆人开门让你进屋的这样一个前提下行凶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隐藏尸体,而又留下手杖作为暴露自己是凶手的证据吗?雷斯垂德,你必须承认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站了起来。

“至于那根手杖,福尔摩斯先生,你我都知道,罪犯总是慌慌张张的,往往会犯下一些头脑冷静的人可以避免的错误。他很可能是不敢回那间屋子去取回手杖。或者,你给我一个别的能符合事实的推测吧。”

“我能够很轻易地给你举出好几个推测,”福尔摩斯说,“例如,有这样一个可能的、甚至是很可能的推测,我把它当做礼物送给你。老人正在给年轻人看那些贵重的证券,因为窗帘只放下了一半,一个过路的流浪汉在窗外看见了他们。年轻律师走了,流浪汉就进屋来,看到那根手杖,便抓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烧了尸体后就逃跑了。”

“流浪汉为什么要烧掉尸体?”

“就这一点来说,麦克法兰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为了掩盖证据。”

“流浪汉可能不想让人知道出了谋杀案。”

“那流浪汉为什么不拿东西呢?”

“因为那些字据都是不能转让的。”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你可以去找你的流浪汉。在你找他的时候,我们不会放走这个年轻人的。以后会证明谁是对的。请注意一点,福尔摩斯先生,据我们所知,一张字据都没有被偷走。我们这个犯人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理由拿走字据的人,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从这些字据中获得利益。”

我的朋友好像被这句话刺了一下。“我无意否认目前的证据在某些方面对你的推测非常有利,”他说,“我只是想指出还有其他的可能性。就像你说的,以后会见分晓。再见!我今天应该会顺便去一趟下诺伍德,看看你的进展如何。”

这位侦探走了,我的朋友从椅子上起身,带着将要做感兴趣的事情时的那种表情,为之后的工作做着准备。

“华生,刚才我说过,我的第一个行动方向必须是布莱克希斯。”他边说边匆忙穿上自己的长外衣。

“为什么不是下诺伍德?”

“我们在这个案子里看到了两件怪事接踵而至。警方犯了这样一个错误——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第二件怪事上,因为它确实是犯罪行为。但在我看来,处理这个案子的合理途径显然应该是从弄清第一件事着手,也就是那张不寻常的遗嘱。它立得那么草率,又给了那么一个意想不到的继承人。这一点清楚了,下面的事应该就好办了。

“亲爱的朋友,我想你帮不上忙。我一个人不会有危险的,否则我不会单独行动。晚上见你的时候,我相信能够告诉你我为这个求我保护的小伙子已经做了什么。”

我的朋友回来得很晚。从他憔悴而焦急的脸上,我一眼就看出他出发时所抱的希望落空了。他拉了一个小时的提琴,琴声单调而低沉,他在竭力使自己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最后他猛地放下了提琴,开始讲述自己失败的经历。

“一切都错了,华生,一错到底。我在雷斯垂德面前装着满不在乎,但说实话,我相信这一次他的路子对了,咱们却走错了。我的直觉指着一个方向,一切事实却都指着另一个方向。英国陪审团的智商恐怕远没达到这样的高度,使他们接受我的假设而不接受雷斯垂德的证据。”

“你去布莱克希斯了吗?”

“去了,华生。我到了那里,并很快发现死去的奥德克是个不可小看的恶棍。麦克法兰的父亲出去找儿子了,他的母亲在家。她是个蓝色眼睛、头发蓬松的小个子女人,恐惧和气愤使她不停地发抖。当然,她认为自己的儿子不可能犯罪,可她对奥德克的遭遇既不表示惊讶,也不表示遗憾。恰恰相反,她谈起奥德克时流露出的那种深恶痛绝,等于在不自觉地支持警方的理论——如果她的儿子曾经听过她这样谈论奥德克的话,就会自然而然对他产生憎恨并使用暴力。‘奥德克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头恶毒狡猾的怪物,’她说,‘从年轻的时候起,他就一直是个怪物。’

“‘您从那时候就认识他?’我说。

“‘是的,我对他很熟悉。其实,他就是最早向我求婚的人。感谢上帝,我拒绝了他,跟一个也许比他穷、但是比他好的人结了婚。在我和奥德克订婚之后,听人讲起他怎样把一只猫放进鸟舍里去。他这种残忍的举动使我厌恶极了,再也不愿跟他有任何往来。’她从写字台抽屉里翻出一张女人的照片,脸部被刀划得支离破碎。‘这是我自己的照片,’她说,‘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早上,他把它寄给我,随之而来的还有他的诅咒。’

“我第一个行动的方向必须是布莱克希斯。”

“‘不过,’我说,‘至少他现在宽恕你了,因为他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了你的儿子。’

“‘我和我的儿子都不要约纳斯·奥德克的任何东西,无论他是死是活,’她非常严肃地大声说,‘老天有眼,福尔摩斯先生。上帝已经惩罚了这个坏人,在适当的时候上帝也会证明我的儿子手上没有沾他的血。’

“我还试着追寻了一两个线索,但找不到对我们的假设有帮助的东西,有几点恰恰和我们的假设相反。最后我放弃了,去了下诺伍德。

“幽谷庄这个地方是一座很新潮的大别墅,全部用显眼的砖砌成。前面是庭园和种了一丛丛月桂树的草坪。右边是着过火的贮木场,从那里到大路还有一段距离。这是我在笔记本上画的简图,左边这扇窗户是奥德克的房间,站在这条路上就可以看到屋子里面,你明白吧。雷斯垂德不在那里,这是我今天仅有的一丝安慰,他手下的警员尽了主人之谊。他们刚刚发现了莫大的宝藏。他们在灰烬中找了一上午,除了烧焦的有机体残骸之外,还找到几个变了色的金属小圆片。我仔细检查了这些圆片,原来是男裤的纽扣。我甚至还辨认出一粒纽扣上的标记:‘海安姆’海安姆有限公司位于牛津街一三四号至一四〇号,在伯明翰、伍尔弗汉普顿和里德市均有分店。——那是奥德克的裁缝。然后我仔细检查草坪,希望找到别的痕迹和脚印,可是这场干旱使一切东西都变得像铁一样坚硬,什么都看不出来,只看出像是尸体或一捆什么东西曾被拖过水腊树矮篱笆的痕迹,方向正对着木料堆。这些当然都符合官方的推测。我在草坪上爬来爬去,背上晒着八月天的太阳,一小时之后才站起来,却还是和到那里之前一样一无所获。

就在我举行婚礼的那天早上,他把它寄给我,随之而来的还有他的诅咒。

“既然在院子里一无所获,我就进屋去检查那间卧室。里面血迹很少,而且模糊不清,但毫无疑问是新鲜的。手杖已经被人移动了,上面的血迹也很少。那根手杖的确是麦克法兰的,他也承认了。地毯上可以看到他和奥德克的脚印,但是没有第三者的脚印,这又让苏格兰场多了一分胜算。他们的得分在向上加,咱们却原地未动。

“我看到过一点点希望,但目前还证明不了什么。我检查了保险柜里的东西,其中大部分早已取出来放在了桌上。那些字据都封在封套里,有一两件已经被他们拆开。在我看来,那都是些没有很大价值的东西,从银行存折上也看不出奥德克先生是个多么富有的人。但我觉得并非所有的字据都在那里。有几处提到一些文件,可能是更值钱的东西,但我找不出来。当然,如果咱们可以证明这一点,它就能让雷斯垂德的说法自相矛盾。难道会有人偷走明知自己不久就要继承的东西吗?

“我检查了其他的地方,也没找到线索,最后不得不在女管家身上碰碰运气。勒克辛顿太太是个矮个子,肤色黝黑,话不多,有一双多疑的眼睛,习惯斜着看人。我相信只要她愿意,一定能说出一些对我有帮助的信息,但她的嘴紧得就像个蜡人。是的,她在九点半的时候请麦克法兰先生进来,她很后悔,不该让他进来。她是十点半去睡的。她的房间在另一头,听不见这边发生的事情。麦克法兰先生把他的帽子和一根她相信是他的手杖的东西放在了门厅里。她是被火警惊醒的。她那不幸的好主人肯定是被人谋杀的。他有仇人吗?唉,谁都有仇人,不过奥德克先生很少和人往来,只同找他办事的人见面。她看了那些纽扣,断定是她的主人昨晚穿的衣服上的。因为一个月没有下雨,木料堆非常干燥,所以烧得很快。她到了贮木场的时候,除了一片火海,什么都没有看到。她和所有的救火队员都闻到了肉烧焦的气味。她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字据,也不知道奥德克先生的私事。

“看,我亲爱的华生,这就是我失败的经过。但是——但是——”他突然握紧拳头,好像恢复了自信,“我知道一切都不对。我的确感到全不对。还有一些重要的情况,女管家是知道的,可是问不出来。她那种愠怒和反抗的眼神,只能说明她自知有罪。不过再多说也没有用了,除非运气找上门来,否则这件下诺伍德的失踪案恐怕不会在咱们的破案记录中出现。我看有耐心的公众只好容忍这一次了。”

“这个年轻人的外表一定会感动任何一个陪审团成员吧?”我说。

“那是个危险的论点,我亲爱的华生。你还记得一八八七年那个想要咱们帮他开脱的大谋杀犯贝尔特·司蒂芬斯吧?你见过比他态度更温和、更像主日学校英文写作“Sunday School”,指基督教会为了传播其思想,在星期日开办的宗教学校。儿童的年轻人吗?”

“这倒是真的。”

“除非咱们能提出另一种可信的假设,否则麦克法兰就算完了。在这个现在就可以对他提出控告的案子中,你简直找不到一点破绽,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反而更增加了立案的理由。我想起来了,那些字据中还有一点奇怪的地方,也许可以作为再一次调查的起点。当我翻看银行存折的时候,发现余额无几,主要原因是过去一年里有几张大额支票开给了一位叫做柯尼利亚斯的先生。我很想知道和这位退休的建筑师有过这样大宗交易的柯尼利亚斯先生是什么人,也许他和这件案子有关系。柯尼利亚斯先生可能是一个掮客替人介绍买卖,从中赚取佣金的人。,但我没有找到和这几笔大额付款相符的凭据。既然现在没有别的线索,我必须向银行查询这位把支票兑换成现款的绅士。但是我的朋友,我担心这件案子将不光彩地以雷斯垂德吊死咱们的委托人告终。这对苏格兰场无疑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我不知道那一夜福尔摩斯究竟睡了多久,但我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只见他脸色苍白,满面愁容,发亮的眼睛由于周围的黑眼圈而显得更加明亮。在他椅子附近的地毯上堆满了烟头和当天的早报。有一份电报摊在餐桌上。

“你看这是什么意思,华生?”他把电报扔了过来。

电报是从下诺伍德来的,全文如下:

 

获得重要的新证据,麦克法兰罪行已定,奉劝放弃此案。

雷斯垂德

“听起来像是真的。”我说。

“这是雷斯垂德自鸣得意的小胜利,”福尔摩斯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不过,放弃这个案子也许还不到时候。归根结底,任何新的重要证据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不一定朝着雷斯垂德猜想的方向切过去。先吃早饭吧,华生。咱们一起去看看有什么能做的。今天我觉得好像需要你的陪伴和精神支持。”

我的朋友自己却没有吃早饭。他在比较紧张的时候就不让自己吃东西,这是他的一个特点。我见过他滥用自己的体力,直到由于营养不足而昏倒。“我现在分不出精力来消化食物。”他总是以这句话来回答我从医学的角度提出的劝告。因此,这一天他没吃早饭就和我出发去下诺伍德,并不使我感到奇怪。一群好奇的人围在幽谷庄外,这座郊外的别墅和我的想象大致相同。雷斯垂德在里面迎接我们,胜利使他满面红光,得意扬扬。“啊,福尔摩斯先生,你已经证明我们错了吧?你找到那个流浪汉了吗?”他高声说。

“我还没得出什么结论。”我的同伴回答说。

“可是我们昨天得出的结论,现在已经得到了证实,你得承认我们这次走在你的前面了,福尔摩斯先生。”

“你的神色确实像是发生了不平常的事情。”

雷斯垂德大笑了起来。

“你也和我们一样不喜欢落在别人后面。”他说,“一个人不能指望事事如意,对不对,华生医生?先生们,请到这边来,我想我能彻底说服你们本案的凶手就是约翰·麦克法兰。”

他带着我们走出过道,来到那边的一间昏暗的门厅。

“这是年轻的麦克法兰作案后必定要来取走他的帽子的地方,”他说,“现在你们看一下这个。”他突然戏剧性地划亮了一根火柴,照出了白灰墙上的一点血迹。当他把火柴凑近了之后,我看到的不仅是血迹,而且是一枚印得很清楚的大拇指纹。

“用你的放大镜看看吧,福尔摩斯先生。”

“我正在用放大镜看着呢。”

“你知道,任何两个大拇指的指纹都不会是一样的。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也可指这些纹路在物体上留下的印痕。当人的手指接触到物品时,通常会在该物品上留下指纹,这些印痕常在犯罪科学、法医学上被当做证据。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概率微乎其微,即使很相近也能分辨出来。目前尚未发现不同的人拥有相同的指纹,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指纹有三种基本类型——同心圆或螺旋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旋涡的,叫斗型;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就像簸箕似的,叫箕型;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型。将2-氰丙烯酸甲酯(cyanoacrylate)烟熏,或散撒宁海德林(Ninhydrin)在可能有指纹之处,便可使指纹现形。指纹研究早期发展的时间表如下:一八二三年,捷克生物学家乔纳斯·浦金杰将指纹依不同纹形加以分类,有了斗型、箕型、弓型的分类法;一八八〇年,亨利·弗德拉斯博士和生物学家赫谢尔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第一篇有关指纹的研究;一八八六年,弗德拉斯将这个想法提供给伦敦警察局,但没有被采用;一八九一年,阿根廷警官朱安·瓦泽蒂西在阿根廷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份罪犯指纹档案;一八九二年,弗朗西斯·盖尔顿在他的新书《指纹》中对发表了对指纹更为详细的分析、鉴定和法医学上运用的说明;一九〇一年,爱德华·理查德·亨利设计了一套指纹辨识系统,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率先使用。《诺伍德的建筑师》一案发生在一八九五年。福尔摩斯应该读过弗德拉斯和赫谢尔的论文、盖尔顿的书或者听过盖尔顿在皇家学院的讲座(一八八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题为“个人身份鉴定和描述”,后来讲座稿发表在一八八八年六月的《自然》杂志上)。当时苏格兰场还没有采用指纹破案的手段(那要到一九〇一年)。纵观正典故事,福尔摩斯对指印十分重视,这在《诺伍德的建筑师》之前就有所体现。比如《四签名》中他提到玛丽·摩斯坦拿来的信上的指印,《歪唇男人》中他提到信上男人的肮脏的指印,《硬纸盒子》中他提到盒子上有两个拇指印。后来的作品,如《三个大学生》、《红圈会》、《三角墙山庄》都提到了指印。

“我听说过类似这样的话。”

“那好,请你把墙上的指纹和今天早上我命人从麦克法兰右手大拇指上取来的蜡指纹比一比吧。”他把蜡指纹举到紧挨着血迹的地方。不用放大镜也能看出,的确是由同一个大拇指印出来的。很明显,我们不幸的委托人是没希望了。

“这是决定性的。”雷斯垂德说。

“对,是决定性的。”我不由自主地附和道。

“决定性的!”福尔摩斯也说。但我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不同的感觉,就转过头来看着他。他的表情起了意外的变化,脸上因暗自的窃喜而不住地抽动,眼睛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似乎在竭力忍住不笑出声来。

“上帝啊!上帝啊!”他终于说,“谁能想得到?光看外表是多么不可靠,这一点不假!看上去是那么好的一个年轻人!这件事教育我们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雷斯垂德?”

“是的,咱们当中有的人就是有些过于自信,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垂德的傲慢真令人生气,但是我们没办法反驳。

“那位年轻人从挂钉上取下帽子的时候会用右手大拇指在墙上按一下,这简直是天意!这是一个多么自然的动作,如果你仔细想一想。”福尔摩斯表面上很镇静,但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抑制不住的兴奋使他全身都在颤动。

“顺便问一下,雷斯垂德,这个惊人的线索是谁最先发现的?”

“是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告诉夜勤警员的。”

“夜勤警员当时在哪里?”

“他留在出事的那间卧室里,不让任何人动里面的东西。”

“但为什么你们昨天没有发现这个血迹呢?”

“我们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要仔细检查这间门厅。再说,你看,这个地方不太显眼。”

“对,对,当然不太显眼。我想这血迹毫无疑问昨天就在墙上吧?”

雷斯垂德望着福尔摩斯,似乎在想这个人是不是疯子。我承认自己对福尔摩斯那种高兴的样子和奇怪的观点也感到惊奇。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认为麦克法兰为了增加自己的罪证,深夜从监狱里跑出来过。”雷斯垂德说,“我可以请世界上任何一位专家来鉴定这是不是他的拇指印。”

“毫无疑问,这是他的拇指印。”

“那就够了,”雷斯垂德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是个注重实际的人,只有找到证据的时候我才会下结论。如果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起居室找到我,我要在那里写我的报告。”

福尔摩斯已经恢复了平静,但我从他的表情中似乎仍然看得出他心里掩饰不住的一丝戏谑。

“上帝啊,这是一个很糟的发现,是不是,华生?不过这里面有些奇妙之处,还给咱们的委托人留下几分希望。”

“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我真诚地回答,“刚才我认为他恐怕没有希望了。”

“我可不会陷入必须说出这种话的地步,亲爱的华生。事实上,在咱们这位朋友极其重视的证据中,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

“真的?什么缺陷?”

“那就是——我确信自己昨天检查门厅的时候,墙上并没有血迹。华生,现在咱们到有太阳的地方去散散步吧。”

我陪着我的朋友在花园里散步。我的脑子很乱,心里却因为有了希望而感到了温暖。福尔摩斯把别墅的每一面都按顺序看了看,饶有兴趣地检查了一下。然后他带头走进屋里。从地下室到阁楼,他把整座建筑都看了一遍。大多数的房间里没有家具和陈设,但是他仍然仔细地检查了这些房间。最后我们到了顶层的走廊上,那里有三间空闲的卧室,福尔摩斯突然又高兴起来。

“这件案子的确很有特点,华生,”他说,“我想现在是和咱们的朋友雷斯垂德说真心话的时候了。他嘲笑过咱们,或许咱们也可以同样回敬他,如果我对案子的判断被证明是正确的话。有了,有了,我想我知道咱们该采取什么办法了。”

福尔摩斯打扰这位苏格兰场警官的时候,他正在起居室里奋笔疾书。

“我知道你在写一份关于这件案子的报告。”他说。

“是的。”

“你不认为有点为时过早吗?我总觉得你的证据不足。”

雷斯垂德很了解福尔摩斯,绝不会无视他的话。他把笔放下,好奇地看着我的朋友。

“你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

“我只是想说有一个重要的证人你还没有见到。”

“你能把他请出来吗?”

“我想我能。”

“那就请出来吧。”

“我尽力而为。你有几个警员?”

“能马上召集来的有三个。”

“好极了!”福尔摩斯说,“他们都是身体强壮、嗓门大的吧?”

“当然是,但我不明白他们的嗓门跟这有什么关系。”

“也许我能帮助你弄明白这一点和一两个别的问题,”福尔摩斯说,“请把你的警员叫来,我要试一试。”

过了五分钟,三名警员已经集合在大厅里了。

“外面的小屋里有一大堆麦秸,”福尔摩斯说,“请你们搬两捆进来。我认为这些麦秸可以帮助我找到需要的证人。谢谢你们。华生,我相信你的口袋里有火柴。现在,雷斯垂德先生,请你们一起陪我到顶层楼梯的平台上去。”

我已经说过,那三间空着的卧室外面有一条很宽的走廊。福尔摩斯把我们都集合在走廊的一头。三名警员在咧着嘴笑;雷斯垂德望着我的朋友,脸上交替地流露出惊奇、期待和嘲弄。福尔摩斯站在我们前面,像个在变戏法的魔术师。

“请你派一位警员去提两桶水来好吗?把两捆麦秸放在这里,不要挨着墙。现在我想一切都准备好了。”

雷斯垂德的脸已经开始变红。他生气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在跟我们开玩笑,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如果你知道些什么,你完全可以说出来,用不着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举动。”

“我的好雷斯垂德,我向你保证,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理由的。你可能记得几小时前,当你似乎占据了上风的时候,你跟我开了点玩笑,那么现在你就不要阻止我讲点排场呀。华生,你先打开窗户,然后划根火柴把麦秸点着,可以吗?”

我照他的话做了。烧着的干麦秸噼啪作响,冒出了火焰,一股白烟被穿堂风吹得在走廊里缭绕不止。

“现在咱们看看能不能把那个证人给你找出来,雷斯垂德。请各位跟我一起喊‘着火了’好吗?来吧,一,二,三——”

“着火啦!”我们齐声高喊。

“谢谢。请你们再来一次。”

“着火啦!”

“先生们,还要来一次,一起喊。”

“着火啦!”这一声大概全下诺伍德都听到了。

喊声刚落,就发生了惊人的事情。走廊尽头那堵看起来是完整的墙上,突然打开了一扇门,一个矮小、干瘦的人从里面冲了出来,活像一只兔子跳出了它的地洞似的。

“好极了!”福尔摩斯冷静地说,“华生,往麦秸上浇一桶水。这就行啦!雷斯垂德,请允许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那个失踪的重要证人约纳斯·奥德克先生。”

雷斯垂德大吃一惊地望着这个陌生人。走廊的亮光晃得后者不停地眨眼。他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仍在冒烟的火堆。那是一张可憎的脸:狡诈,邪恶,凶狠,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雷斯垂德终于说话了,“这段时间你都在干什么?”

奥德克看到这个侦探发怒的样子害怕了,不自然地笑了一声。

“我又没伤害任何人。”

“没伤害任何人吗?你是在想方设法送一位无辜者上绞架。如果不是这位先生的话,说不定你就得逞了。”

这个恶棍开始抽泣起来。

“说真的,先生,我只是开了个玩笑。”

“啊!这是玩笑吗?我向你保证,你是笑不出来的。把他带下去,关在起居室里等我来。”

突然打开了一扇门,一个矮小、干瘦的人从里面冲了出来,活像一只兔子跳出了它的地洞似的。

三名警员把奥德克带走后,雷斯垂德接着说:“福尔摩斯先生,刚才在警员面前我不便说,但在华生医生面前,我不怕承认这是你做得最出色的一件事,虽然我想不出你是怎么做的。你挽救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并且避免了一场会毁掉我在警界声誉的丑闻。”

福尔摩斯微笑着拍了拍雷斯垂德的肩膀:“我的好先生,不但无损于你的声誉,反而会让你名声大振呢。只要把你的报告稍加改动,他们就会发现想蒙骗雷斯垂德警官的眼睛是多么困难。”

“那你不希望报告中出现你的名字?”

“一点也不,工作本身就是对我的奖赏。等将来我允许这位热心的历史学家再次拿起笔的时候,或许我也会受到一点称赞——是不是,华生?很好,现在让咱们来看看这只耗子躲藏的地方。”

离这条走廊的尽头六英尺的地方,用抹过灰的板条隔出来了一小间,隔墙上巧妙地安装了一扇暗门。这个隔间里全靠屋檐缝隙中透过来一点光照明,里面有几件家具,还准备了食物和水,同一些书、报纸放在一起。

在我们向外走的时候,福尔摩斯说:“这就是建筑师的方便之处,他能为自己准备一间密室而不需要任何帮手——当然,那个女管家除外。我应该马上把她也放进你的猎囊。”

“我接受你的意见。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首先断定他就藏在屋子里。当我第一次走过这条走廊的时候,发现它比楼下那条同样的走廊短了六英尺,这样一来,他藏身的地方就非常清楚了。我也料到他没有勇气在火警面前无动于衷。当然,我们也可以进去把他抓住,但我觉得逼他出来更有趣。再说,雷斯垂德,上午你戏弄了我,也该我戏弄你一下作为回敬了。”

“嗯,先生,你的确向我报复了。但你究竟是怎么知道他藏在屋子里的呢?”

“那个拇指印,雷斯垂德。你当时说它是决定性的,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它的确是决定性的。我知道前一天那里并没有这个指印。你也许知道我非常注意细节——那天我检查过大厅,墙上的确什么都没有。因此,指印是后来在夜里按上去的。”

“但是怎么按上去的呢?”

“很简单。那天晚上,当他们把分成小包的字据用火漆封口的时候,约纳斯·奥德克让麦克法兰用大拇指在其中一个封套的热火漆上按一下使它粘牢。这个年轻人很快而且很自然地这样做了,我相信连他自己也忘了这件事。这很可能是碰巧发生的,奥德克本人当时也没有想到要利用它。后来他在密室里盘算这件案子的时候,忽然想到可以利用这个指印制造一个麦克法兰有罪的确证。他只需要从那个火漆印上取个蜡模,用针刺出足够的血涂在上面,然后在夜里自己或者叫女管家把它按到墙上就行了。这是最简单的事情。如果把他带进密室的那些文件检查一遍,我可以打赌你一定能找到那个有指纹的火漆印。”

福尔摩斯微笑着拍了拍雷斯垂德的肩膀。

“妙极了!”雷斯垂德说,“妙极了!听你这么一说,一切都清清楚楚了。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这个大骗局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这位态度傲慢的侦探忽然变得像个跟老师请教问题的孩子一样,觉得非常有趣。

福尔摩斯回答:“这个我认为不难解释。待在楼下的这位绅士是一个非常狡猾、恶毒而且记仇的人。你知道麦克法兰的母亲曾经拒绝过他的求婚吗?你不知道?我早就对你说过,应该先去布莱克希斯,然后再去下诺伍德。这种感情上的伤害在他邪恶诡诈的心里产生了怨恨,他终生都渴望报复,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最近一两年里,情况变得对他不利了——大概是暗中从事投机生意失败,他发现自己的处境不妙。他决心要欺骗他的债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给某个柯尼利亚斯先生开出了大额支票。我猜这个人就是他自己,只是用了另一个名字。我还没有追查这些支票,但我相信这些支票全都用那个名字存进了外地的一个小镇银行,奥德克时常去那个小镇过一种双重人格的生活。他打算将来改名换姓,把这笔钱取出来,然后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一切。”

“嗯,完全可能。”

“他会意识到,假如他能做出自己被旧情人的独子谋杀了的假象,就可以在销声匿迹的同时完成对旧情人的报复。这个恶毒的计谋真是杰作,而且他像个大师一样把它实现了。为了造成一个明显的犯罪动机而写下的那张遗嘱,让麦克法兰瞒着父母私下来见他,故意藏起手杖,卧室里的血迹,木料堆中的动物尸骨和纽扣——这一切都令人惊叹。他布下的这张网,在几个小时前看来仍然坚不可摧,但他缺少艺术家所具有的那种懂得在什么时候适可而止的天赋。他画蛇添足,想把已经套在这个不幸的年轻人脖子上的绳索拉得更紧一些,结果把一切都毁了。咱们下楼去吧,雷斯垂德。我还有一两个问题要问问他。”

那个恶棍坐在自己的起居室里,两边各站着一名警察。

“我的好先生,那只是一个玩笑、一个恶作剧,没有别的用意。”他不停地哀叫道,“我向你保证,先生,我藏起来只是为了看看我的失踪能产生多大影响。我相信您不至于认为我会让年轻的麦克法兰先生受到任何伤害吧。”

“那要由陪审团来决定,”雷斯垂德说,“不管怎样,即使不是谋杀未遂,我们也要控告你阴谋陷害。”

“你大概很快就会看到你的债主要求银行冻结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存款了。”福尔摩斯补充道。

奥德克吃了一惊,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看着我的朋友。

“我得多谢你!”他说,“也许总有一天我会报答你的恩惠。”

福尔摩斯毫不在意地微笑了一下。

“我想在今后几年里你不会有时间干别的了,”他回答,“顺便问一下,除了你的裤子之外,你还把什么东西丢进了木料堆?一条死狗?几只兔子?或者是别的东西?你不愿意说出来?天哪,你真不友好!没关系,我想只要两只兔子就足够解释那些血迹和烧黑的骨灰了。不少福学家认为,区分人骨和兔子骨头对调查人员来说应该很简单。不过整堆木料的燃烧可能可以将骨头烧化。华生,如果你想写一篇故事的话,就不妨说是兔子吧。”

 

 

 

福迷笔记

篇名:诺伍德的建筑师

原名:The Adventure of the Norwood Builder

首次发表:英国《海滨杂志》,一九〇三年十一月;美国《科利尔杂志》,一九〇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首次插画:西德尼·佩吉特(《海滨杂志》);弗雷德里克·多尔·斯蒂尔(《科利尔杂志》)。

首次中译:《亚特克之焚尸案》,奚若译,收录在小说林一九〇四年发行的《福尔摩斯再生案》第二册中。

发生时间:一八九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二)至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提到的未刊案件:前穆里罗总统文件案、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的惊人事件、大谋杀犯贝尔特·司蒂芬斯。

福尔摩斯: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公开赞扬。在他的赞助下,他的一个远亲购买了华生在肯辛顿的诊所。

华生:搬回贝克街和福尔摩斯合住。

备注:虽然在之前的故事中福尔摩斯也曾注意到指印的作用,但本篇是福尔摩斯首次使用指纹鉴定术。历史上首次在破案中利用指纹鉴定是在一八九二年。

这年的夏天,阿根廷布宜诺斯省的尼科亚镇,发生了一起血腥的谋杀案。一位名叫弗朗西斯卡的单身妇女报案说,她的两个孩子(男孩六岁、女孩四岁)被人用石块砸破了脑袋,杀死在家里。据弗朗西斯卡称,本镇的男子维拉斯奎曾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后曾威胁要杀死她的孩子。而且,案发的那一天,她回家时正好遇见维拉斯奎匆忙地从她家里出来。为此,维拉斯奎被管辖该镇的拉普拉塔警察局逮捕。但是,维拉斯奎说什么也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这两个孩子。他还提供了案发当天可信的不在场证明。

拉普拉塔警察局警长阿尔法雷兹带着警官朱安·瓦泽蒂西来到现场调查。他们搜遍了谋杀案发生时的那间卧室,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正当他们失望地准备离开时,警长突然在一缕阳光下见到门框上有一个棕褐色的血指印。阿尔法雷兹知道同事瓦泽蒂西正在研究人类手指指纹的差异,于是就和他一起将那血指印连同门框的木头锯下带回了警察局。经过研究,他们发现那是人类的拇指印。于是,警长就让嫌疑人维拉斯奎核对拇指印,结果不符。然后,他又叫来弗朗西斯卡。出人意料的是,她的拇指印与门框上的血指印完全相符。连弗朗西斯卡自己也惊呆了,她不得不承认是为了和情夫结婚(情夫讨厌这两个孩子),才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孩子。

受此案的鼓舞,瓦泽蒂西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了《指纹学》一书出版,并急切地想扩大指纹证据在司法中的应用。令人失望的是,官方对指纹十分不信任。一九一六年,瓦泽蒂西警官成功地建立了全国指纹登记处,并计划登录全国所有人的指纹。可是这一计划没有得到官方和民众的支持,反对的呼声导致政府最后取缔了他的全国指纹档案计划,并且毁坏了已有的指纹档案。一九二五年,六十七岁的瓦泽蒂西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是因为幻想破灭抑郁而死。

柯南·道尔对本篇颇为满意,他在写给《海滨杂志》编辑格林豪·史密斯的信中(一九〇三年五月十四日)提到:

我觉得第二篇《诺伍德的建筑师》无论是细微之处还是作品深度在整个系列中都是一流的。如果有人对结局感到失望,那是由于真相中没有涉及犯罪,使读者产生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犯罪正是本篇的出彩之处。

请看,福尔摩斯推测遗嘱是在火车上拟就的,带血的拇指印,福尔摩斯请君入瓮的手法。我不知道还有哪篇福尔摩斯故事会有这么多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