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双重职能(3)
在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看是商品、货币、资本这些物在发挥作用,但如果剥离这些直接性的物象,就会发现,在这些物象背后发生作用的恰恰是人与人的关系,即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资本对劳动的奴役。资本本质上不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物和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与人的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形式,以致人和人在他们的劳动中的关系倒表现为物与物彼此之间的和物与人的关系”[21]。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22]。这就是说,资本不是物本身,但又是通过物并在物中而存在的。同时,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资本赋予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是最基本和最高的社会存在物,它不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而雇佣工人只是资本自我增值的工具;不仅改变了与人相关的自然界的存在属性,而且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形态,创造了“社会因素占优势”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23]这就是说,正是资本使资本主义社会总体化了。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具有支配一切的权力,而且资本本身就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存在,就是现代社会的根本规定、存在形式和建构原则,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建制。
历史已经过去,在人们认识历史的活动中,认识主体无法直接面对认识客体;同时,历史中的各种关系又以“遗物”、“残片”、“萎缩”或“发展”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社会中。所以,认识历史应该也只能“从事后开始”,即“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24]。在马克思的时代,这种“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25]因此,要真正认识历史,把握人类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就必须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批判,即对资本展开批判。
正是在资本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不仅揭示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拜物教特征,而且揭示出这种拜物教意识的产生过程,并发现了人类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马克思的历史认识论不是纯粹、客观的描述,而是一种科学、历史的批判。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认识论与实证主义的历史认识论、批判历史哲学的历史认识论的原则区别。
四、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双重职能
所谓历史本体论,就是指探讨历史过程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的理论,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历史认识论则是指关于历史认识的性质和特点的理论。具体地说,历史认识论就是研究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对于以人为主体的历史的认识过程及其规律的理论,如历史认识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历史认识的社会功能,历史认识的检验标准等,都属于历史认识论的问题。
如果说,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是历史本体论的时代,那么,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则是历史认识论的时代。当今,这两种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合流”的趋势——人们在历史本体论“复活”的基础上深化历史认识论的研究。在我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合流的趋势,是因为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具有内在的联系,只是由于不同时代认识水平的差别和不同的需要,才把研究重心或者放在历史本体论上或者放在历史认识论上。唯物主义历史观应在深化历史本体论的基础上加强历史认识论的研究,并把历史认识论与历史本体论统一起来,成为一个理论整体。
任何历史认识论总是或隐或显地以某种历史本体论为其立论的前提和依据。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蔑视历史本体论并把后者称为思辨的历史哲学,然而,它本身信奉的仍是一种本体论,即思想本体论、历史过程无规律论或多元论。例如,柯林武德之所以反对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概念引入历史学,强调历史认识的“设身处地的领悟方法”,即历史认识就是在自己的心灵中对历史行动者的思想进行设身处地的“重演”,其立论的依据正是一种历史本体论——历史是思想史。按照柯林武德的观点,“一个自然过程是各种事件的过程,一个历史过程则是各种思想的过程”[26]。可见,历史哲学企图避开历史本体论去探讨历史认识论,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既然历史认识论必须要以历史本体论为立论的前提和依据,那么,历史本体论就必然要对历史认识论起导向作用。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历史本体论的真正确立又有赖于对人们认识历史能力的分析,而历史认识论就是对人们认识历史能力的考察。康德之所以能在哲学史上造成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其实质就在于他提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思想:本体论的确立有赖于认识论的研究,对存在本身认识的是非曲直有赖于对理性认识能力的考察。正因为这一点,康德才把近代哲学家从形而上学“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从而成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的这一观点同样适合于历史领域。现代历史哲学所提出的“历史科学如何可能”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康德的观点在历史领域中的“回声”。可见,历史本体论如果脱离了历史认识论,其结论必然是独断的、不可靠的。历史本体论的真正确立及其发展有赖于历史认识论的探讨及其发展。
从现代知识结构看,历史本体论主要揭示历史现象的本原和派生的关系。在这里,意识与社会存在都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最高范畴出现的,而历史认识论正是要揭示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如何达到一致的辩证逻辑。因此,从实践范畴开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全部范畴都应该把解决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全部范畴都应既是历史本体论的范畴,同时又是历史认识论的范畴,从而解答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是对历史规律的客观描述,而是把研究的客体放到与意识的关系中去探讨怎样才能正确把握历史规律;不仅回答“历史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而且回答“人们如何认识历史”的认识论问题。一句话,唯物史观扬弃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理论对立,同时实现着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双重职能。
作为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同时又是历史方法论。所谓方法,乃是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获得一定成果的方式。任何科学方法,都必然包含着对对象自身运动规律的认识,从内容和本质上说,方法就是对规律的自觉运用。正如现代著名科学家巴甫洛夫所说,科学方法“是‘被移植’和‘被移入’到人类意识中的客观规律性,是被用来自觉地有计划地解释和改变世界的工具”[27]。作为关于历史研究方式的性质和特点的历史方法论,不过是历史规律的主观运用,不过是关于如何理解、掌握和运用一切具体的历史研究方法的理论,它提供的是如何对待和处理认识的主观形式与客观历史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人们去正确地认识历史。
因此,历史方法论的主要之点并不在于它被到处运用,而在于它试图揭示历史认识向真理运动的规律,而这又正是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的基本内容。从根本上说,历史方法论的源头存在于历史本体论之中。现代西方两种基本的历史方法论——“悟释式”和“法则式”之争,其分歧的源头就在于二者对历史本身的看法不同[28]。历史方法论与历史认识论、历史本体论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确认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有“相似”的一面,因此,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方法也有其相通的一面;同时,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又确认人类历史的独特性,即人类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历史规律主要体现为统计学规律。因此在历史科学中无法使用自然科学的基本方法——实验室方法,历史科学必须有自己独特的方法。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抽象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29]。实际上,对于整个历史科学来说,科学抽象法具有普遍意义。
恩格斯有句名言:随着自然科学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同样,随着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和社会科学的重大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也要改变自己的形式。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现代形态就是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和历史方法论的统一,它从三个方面共同解决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和认识历史的活动面临的基本矛盾,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在理论性质、内容和职能等方面与其他一切历史哲学的本质不同。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3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英文版,7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意]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3][英]伊格尔斯、帕克:《历史研究国际手册》,英文版,2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同上书,58—5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8]同上书,71—72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0]同上书,6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235—2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6][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30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7]转引自[苏]柯普宁:《作为认识论和逻辑的辩证法》,5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28]伊格尔斯把柯林武德主张的“设身处地的领悟方法”和亨佩尔主张的以“普遍规律假设”进行归纳推理的方法分别称为“悟释式”(Hermenenvtic)和“法则式”(Nomological)的方法(参见伊格尔斯:《欧洲史学的新方向》,英文版,33页)。现代著名史学家福格尔和埃尔顿一致认为,二者的分歧首先是对历史本身的看法不同(参见《两种史学观》,英文版,18页)。
[29]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译),2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