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经典侦探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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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歪唇男人(2)

“哦,那太好了,你们辛苦了,快进来吧。”我们回到屋里后,圣克莱尔太太盯着福尔摩斯认真地问,“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坦率地说,内维尔是不是还活着?”福尔摩斯似乎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他坐在椅子中一动不动,半天才说:“老实说,我不这么认为。”

“那您觉得他死了吗?”

“我想是的。”

“您觉得他是哪一天去世的?”

“星期一。”

“那么,”圣克莱尔太太微笑着举起手中的小字条,“请您解释一下他今天的来信,好吗?”

“什么?”福尔摩斯惊奇地站了起来,“我能看看吗?”

“当然!”

福尔摩斯急切地接过那张字条,在灯光下看了起来,我也跟过去看,这是今天发来的信,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不难看出信封的纸非常粗糙,字迹也很潦草。

“这肯定不是你丈夫写的。”福尔摩斯说,“你看,这些字不是一次写成的。这个人先写了人名,等人名干了之后才写的地址,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

“是的,信封不是,可信的确是他写的。”

“你确定是他的笔迹?”

“是的,是他的笔迹,我完全认得出来。而且,您看,这里还有他的图章和戒指!”

福尔摩斯不说话了,专心看那封信。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加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嗯,这是用铅笔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的,信封是用胶水粘的,这个人还在一直嚼着烟草。”

“这是不是可以证明内维尔还活着?”

“我不敢肯定,太太。”福尔摩斯说,“这封信也可能是他星期一写的,今天才寄来啊。谁知道这几天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哦,福尔摩斯先生,不要浇灭我的希望啊。”圣克莱尔太太立刻激烈地反驳说,“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星期一早上,内维尔在卧室割破了左手,我在餐室立刻就感觉到了,如果他有什么不测的话,我怎么可能毫无感觉呢?”

我觉得很奇怪,插进话来,说:“既然他活着,为什么到现在不出现呢?”夫人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星期一那天,您感觉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没有。”

“那当天您看到他时,他是什么表情?”

“他大吃一惊。”

“您感觉他在向您呼救?”

“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哦,那也可能是因为惊奇而举起的双手啊。”

“我不知道,他一下子就不见了。”

“您看到房间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我们上去的时候只有那个乞丐在。”

“对了,顺便问一句,圣克莱尔先生抽过鸦片吗?”

“没有,从来没有。他也从来没提过那个地方。”

福尔摩斯不再追问,默默地吃了饭。饭后,福尔摩斯盘腿坐在沙发上,叼着烟斗,陷入了思索之中。我知道这又是他的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一大早,福尔摩斯就笑嘻嘻地把我喊醒了:“我已经找到开启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

“盥洗室里。”

我在万分惊讶中随着精神焕发的福尔摩斯上了马车。马车飞快地驶进巡捕房。我们很快就得到了巡官的热情接待。

“您要我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要见休·布恩。他在监狱里老实吗?”

“非常规矩,但是他实在太脏了,我们没办法让他洗澡。”

巡官领我们去见休·布恩,一路抱怨他太脏了,没人愿意和他住一起,只好把他关进了单人牢房。

“没关系,警官,很快我就可以让你们看看他的真面目了。”福尔摩斯说着,拍了拍他带来的一个包,又咯咯地笑着说,“我已经想到一个可以让那家伙清洗的好主意了,而且还自作主张地带了些东西。”

我和巡官都吃了一惊,没想到福尔摩斯这么能开玩笑。

牢房里的那个囚犯蜷缩在墙角,睡得正香,浑身肮脏到让人难以容忍的地步,可怕的面容污秽不堪。他脸上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伤疤,伤疤牵住上嘴唇,微微向上吊起,露出三颗牙齿,像一只在嗥叫的野兽。

福尔摩斯从包里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悄悄走进牢房,就着水罐蘸湿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擦了两下。天哪!奇迹出现了,休·布恩的脸像剥落的树皮一样剥下了一层皮!转眼间由面目可憎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

“天哪,”巡官叫道,“他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见过照片。”

那囚犯睡眼蒙地打量着我们,忽然明白事情已败露,尖叫着扑在床上,哭喊起来:“上帝,我怎么办?我不能让我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感到耻辱!”

福尔摩斯和蔼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只要你能够让警务当局相信这件事不足以提交法庭,那就没有必要把案情公之于报纸了。”

那囚犯立刻高兴地跳了起来:“只要能不把污点留给孩子们,怎么做都行。”

没有了后顾之忧,他坦然地给我们讲了事情的真相。他青年的时候是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每天忙于采访、写稿,生活得很辛苦。

有一次,为了描写城市中乞丐生活的真实面貌,他向主编申请去寻找素材。就是这次经历改写了他以后的生活。他以前喜欢演戏,学过一些化装技术,而且曾经以精湛的化装技术闻名于剧场后台。

他知道做乞丐一定要能引起别人的同情心,于是,他用肉色橡皮膏做了一个非常自然的伤疤,再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然后,他戴上红发套,配上适当的衣服,选定了一个地方开始乞讨起来。

由于他化装化得很像,口才又好,很快就获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仅仅一天的收入竟然超过他辛苦工作一星期的酬劳。他从没想到乞讨的收入竟是这样的好,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抛弃了记者的生活,在那间烟馆高价租了间房子,供他早晚更换面目使用。不久他就积聚了一大笔钱财,买了房,娶妻生子,过上了奢侈的生活。家里人只知道他在城里有投资,却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营生。上周一,他刚刚结束了一天的乞讨,正在租来的房子里更换衣服,随便向窗外望了一眼,竟然看到他的妻子就在楼下!他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叫起来。后来,他看到妻子向烟馆跑来,一下清醒了,赶忙让印度阿三去阻拦她,自己又赶快装扮成乞丐的模样,然后手忙脚乱地把硬币塞进衣服里扔出窗外,哪知刚扔一件上衣,警察们就冲了上来,不过令他欣慰的是竟然没有人认出他来。

“那么给你妻子的那封信也是你写的喽?”福尔摩斯问。

“是的,我害怕妻子担心,就趁警察不备的时候偷偷写了那几句话,连同戒指一起交给印度阿三,让他寄给我的妻子。”

“可惜,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哦,天哪,我可怜的妻子。”

“因为警察看住了印度阿三,所以他只得把信转交给了一个当海员的顾客,没想到那家伙忘了这回事,几天后才寄出去。”

“对了,那些血迹是怎么回事?”巡官在一旁追问。

“哦,那天早上我划伤了手,当我往窗外扔衣服的时候不小心碰破了伤口流的血。”

福尔摩斯点点头:“我相信事情就是这样,但休·布恩从此就要彻底消失掉。”

“我发誓!”囚犯郑重地举起右手。

这件离奇的失踪案就这样圆满结束了,巡官惊奇地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可真有你的,这么离谱的事情你也能找出答案。”

“没什么。”福尔摩斯微笑着说,“这全靠抽了一晚上烟。”

瞧,福尔摩斯就是这么谦虚,他只享受破案过程的快乐,至于胜利的果实,他从来不那么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