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宗教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角色与作用
宗教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要形成自身的软实力。古丝绸之路上的宗教呈现给我们更多的是正能量,形成了自身包容、和平、互鉴的软实力。现在这条路上“三股势力”猖獗、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泛滥,似乎表现出更多的宗教负面因素。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宗教本身与宗教极端主义的界限,不搞扩大化;另一方面,宗教要形成坚实的软实力,传播丰富的正能量,这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取得成功必需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丝绸之路战略实施既要注重物质桥头堡、关节点的建设,也要注重精神桥头堡、关节点的建设。在这条路上,其实最关键的是人的活动,这些人的思想、精神和信仰,无论他们到达哪里,思想精神和信仰就会与之相随。商业活动是他们的外在物质活动,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的人在精神上都有需求、在信仰上都要实践,宗教信仰是不分国籍、肤色、语言可以连动统一起来的重要平台。在这条路上不能只考虑物质的、技术的、商业的和贸易的内容,还要考虑走在这条路上的人的宗教信仰以及他们相应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商贸活动时,要统筹考虑这条路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宗教活动场所等设施能够满足需求,宗教教职人员能够提供宗教服务。
第三,丝绸之路上的宗教形态要多元化布局。目前丝绸之路上的宗教布局体现了穆斯林聚居的形态。而历史上的丝绸之路,无论是主流的还是非主流的,呈现的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而这种局面正是各宗教互相包容、宽容、交融、互鉴、和睦共处的前提。
第四,构筑抵御渗透和反抗极端主义的防线。现在的地缘政治和国家主权概念已经大不同于千年之前的古丝绸之路。作为现代主权国家,抵御来自其他国家的渗透,特别是对主权构成威胁的渗透是理所应当、责无旁贷的。在强调丝绸之路上互联互通和交流交融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必然存在的渗透隐患和危险。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大都是从境外渗透进来的。抵御渗透,是在扩大开放条件下的抵御渗透,特别是在这条国际性极强的“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抵御渗透的目标一定是保证这个大战略的顺利实现。相关宗教工作部门有责任通过加强工作,团结和教育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从中亚方向涌来的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对企图“祸水东渐”的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筑起思想上的大坝。
第五,要发挥好宗教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丝绸之路是一条国际线路,历史上的宗教在这条路上发挥了非常好的公共外交作用。当今条件下,应该继续发挥好宗教的公共外交作用。国家宗教局支持和协助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分别在土耳其和中国成功举办了“伊斯兰教文化”展出和交流活动。这对于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互信,促进民心相通,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第六,宗教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稳定发展的大局。丝绸之路上,特别是我国的西部,是穆斯林群众集中的地区,他们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过程中,是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要继续支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做好解经工作,做好“中道”思想的挖掘、阐释和弘扬工作,做好爱国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团结和教育工作。
同时也要准确完整地理解并发挥宗教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中积极作用的含义,不能只盯着伊斯兰教,还要重视其他宗教的作用;也不能只盯着对外交流,还要更加重视、夯实国内工作基础。从政府的角度,首先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履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贯彻“尊重、包容、团结、合作”的核心价值理念,真心实意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扎扎实实为他们提供服务,满足他们的宗教生活需求。在这方面,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的江苏连云港市宗教局走在了前面,他们已经率先建立了由江苏连云港到新疆霍尔果斯7个省相关城市组成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诸如流动穆斯林等相关工作放在这个平台上去推动,具有创新意义。
总之,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宗教要充分挖掘自身的优势,形成自身软实力,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多做贡献。政府要提供政策保障、依法管理、多元服务,发挥宗教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