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用书西方政治学名著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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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观

英国宪法不像美国宪法那样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世代累积起来的宪法性的法律条文和惯例。它就这样一直不断地成长和变化,而且在柏克看来,总是变得越来越好。它的种种优点来源其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中它吸收了许多人、许多代的智慧和经验。他认为,这部宪法经过无数次改进,或是改正最初的组合,或是清除腐败部分,或是使原则更好地适应国家环境或人民习俗不断发生的那些变化。“《权利宣言》是我国宪法的柱石,它被增补过,解释过,改进过,仍一直保留着确定的基本原则。”它被称为“一项宣布臣民权利和自由,以及确定王位继承的法律”。他认为,一个没有某种变更手段的国家,是没有保存自己的手段的国家。没有此种手段,国家甚至可能丧失宪法中它最虔诚地希望保留的那部分。但是,柏克唯恐宪法太易被鼓动家们,尤其是不慎重的理论家们的任性和激烈的不妥协态度所毁坏。他指出:“一个优秀的爱国者,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总是考虑他应怎样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现存的种种材料,把一番保留的心情,一种改良的能力,结合在一起,这大概就是我衡量政治家的准则。”〔爱尔兰〕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柏克政治论文选》,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