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情歌变成圣歌,这种现象并非印度独有,在世界文学史能找到平行的例子。英国梵文学者E.阿诺德曾将他的《牧童歌》英译本题为《印度的雅歌》(伦敦,1875),这表明在西方读者眼中,《牧童歌》类似《圣经·旧约》中的《雅歌》。《旧约》原是上古时期处在亡国地位的以色列人,为了保持自己的民族文化,用希伯来文编纂的一部历史、宗教和文学总集,后来它不仅成为犹太教的圣经,而且与《新约》一起成为基督教的圣经。《雅歌》是《旧约》中的一卷,诗歌体,共分八章,描写男女之间热恋的心情。例如,诗中的男子唱道:“我所爱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悦,使人欢畅喜乐。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鼻子的气味香如苹果,你的口如上好的酒。”(第七章六一九节)诗中的女子唱道:“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第八章六一七节)[8]任何一个不怀先入之见的读者都会判定这是情歌,然而犹太教和基督教僧侣一向认为这是圣歌。他们所作的解释可分成预示说和隐喻说两类:前者认为它是描写所罗门和埃及公主结婚之事,预示上帝宠爱以色列民族或基督宠爱教会;后者认为它象征崇高的圣爱——男方隐喻上帝,女方隐喻以色列民族,或男方隐喻基督,女方隐喻教会。这样,《雅歌》蒙上神圣的灵光,人间的爱情也随之套上宗教的枷锁,成为伊甸园里的禁果。经过文艺复兴时代,直至十九世纪,西方不少学者还认为《雅歌》中的爱情是大胆的和热烈的,为世俗所不允。在这种观念影响下,E.阿诺德在翻译《牧童歌》时畏首畏尾,因为《牧童歌》中的爱情比《雅歌》更大胆,更热烈。他的译笔尽量减却原作的热度,甚至完全删掉原作的最后一章。他还将译本题为《印度的雅歌》,给它披上一件宗教外衣,似乎不这样,不能登上大雅之堂。或许可以说,这是人间躲躲闪闪的恋爱或鬼鬼祟祟的偷情在文学翻译中的反映。
我国《诗经》中的《国风》也有与《雅歌》类似的遭遇。《国风》中爱情诗占很大比重,而且多数写得健康、纯真、热烈、大胆。孔子在世时,并不否认这些作品是爱情诗,只不过按照他自己的伦理标准,欣赏《关雎》一类的乐曲(《论语·八佾》:“《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摒弃《郑风》一类的乐曲(《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诗经》原来通称为《诗》或《诗三百》,是孔子教授学生的课本之一。孔子死后,儒家成为显学,因此在战国后期,《诗》连同孔子的其他五种教本一起被尊为“六经”(《庄子·天运》:“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五经”(《乐》已亡佚)设立博士,从此经学大盛。汉代儒生按照封建礼教的需要注经,以追求功名利禄。这就以《诗经》中的《国风》带来了厄运。通过他们的训诂笺注,《国风》中的爱情诗都变成了“政治诗”或“伦理诗”。他们脱离诗歌本义,穿凿附会。例如:《召南·野有死麕》描写猎人与少女的大胆爱情:“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而《毛诗序》曲解成:“恶无礼也。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郑风·狡童》描写女子失恋的痛苦:“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而《毛诗序》曲解成:“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尽管毛郑派的这种曲解在经学领域统治了数百年,但后来终于有人开始表示异议。宋代大儒朱熹在《诗集传》中,还《国风》中的许多爱情诗以本来面目,指出“郑卫之乐,皆为淫声”。当然,他是从卫道立场出发的,认为孔子没有删去这些“淫奔之诗”是为了留作鉴戒:“诗可以观,岂不信哉!”这样,毛郑派给《国风》中的爱情诗披上儒教外衣,以曲解的方式否定这些爱情诗,而朱熹扯去毛郑派披上的儒教外衣,以揭露的方式否定这些爱情诗。朱熹的三传弟子王柏则更干脆,在《诗疑》中提出删去《诗经》里面《野有死麕》、《狡童》等三十二首“淫诗”。无独有偶,在犹太教历史上,也曾有拉比提出将《雅歌》从《圣经》中删去。但是,东西方道学家的这种删诗主张都未能实现,因为在统治阶级看来,删诗有损于经典的权威性,后果不佳,正如清人皮锡瑞所说:“始于疑经,渐至非圣。”(《经学历史》)
在印度,倒不存在这种“删诗”问题。艳情诗在梵语古典诗歌中占有一定的地位,阿摩卢的《百咏》和伐致诃利《艳情百咏》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即使不以爱情为主题的一些诗歌,也常常掺杂有艳情描写,如迦梨陀娑的《鸠摩罗出世》和婆罗维的《野人和阿周那》等,而且这些艳情描写的对象常常是印度教信奉的大神。印度教徒习以为常,不以为怪。甚至摒弃七情六欲的佛教徒,他们的文学作品也不完全排斥艳情描写,如马鸣的《佛所行赞》和《美难陀传》。在这一点上,印度文化传统显然与犹太教、基督教以及我国儒教文化传统不同。因此,我国古代高僧在翻译《佛所行赞》时,也像E.阿诺德翻译《牧童歌》那样,采取了冲淡或删节的方法。
尽管印度教允许爱情诗存在,但其中仍有披着宗教外衣的爱情诗和披着爱情外衣的宗教诗之区别,这是本文通过胜天的《牧童歌》想要辨明的。
(原载《印度文学研究集刊》第1辑,1984年)
[1] 《牧童歌》传本很多,诗节数目互有出入,本文依据的是B.S.密勒的校刊本(纽约,1971)。
[2] 转引自B.S.密勒《牧童歌》序(纽约,1971)。这里附带提一下,歌德对达尔伯格根据威廉·琼斯的英译本转译的德译本不满意,甚至想根据英译本重译这首诗[参阅温特尼茨《印度文学史》(德里,1977),第3卷,第1册,第166页]。
[3] S.K.查特吉《胜天》(德里,1978)第6章中,载有这二十六首诗的全部原文。
[4] 辛哈·班纳吉:《印度通史》,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94页。
[5] R.巴兹:《伐尔勒伯虔信派》(法利达巴德,1976),第16页。
[6] S.K.查特吉:《胜天》(德里,1978),第41页。
[7] S.K.代:《梵语文学史》(加尔各答,1947),第392页。
[8] 引自《新旧约全书》汉译本(中华圣经会,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