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东西方嗅觉研究概况
在西方,自古典时期以降,所谓的知觉研究主要是以人类五种外部感官为对象,按其重要性,依次是: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后三者的次序并不固定,会随所强调的感觉方面不同而不同)。哲学的这一“感官等级”,经由柏拉图(Plato,428 /427BC-348 /347BC)制定出来,便成为根深蒂固的基本观念,但凡西方哲学奠基性著作无不依照这一等级次序排列[3]。其中,哲学对视觉的关注,更是其他几种感官难以企及的,而触觉﹑嗅觉和味觉,则长期被认为是肉体的感官,远离理智﹑知性,在知觉研究中往往一带而过,只配享有低级地位[4]。嗅觉更因为尤其与性欲有关,处于最底层,甚至西方传统哲学思维对肉体的憎恨,也往往伴随着对嗅觉的根深蒂固的憎恶,蔑视气味同厌恶肉体成正比[5]。近代经典现象学研究虽然强调意识的方式与内容,看重知觉,重视人类经验模式的描述,却唯独对嗅觉不感兴趣,已有资料显示,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在其《知觉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一书中几乎没有讨论嗅觉问题[6]。
尽管如此,西方人往往受益于强烈的反思精神,善于触及自身文化中的边缘现象。在味觉与嗅觉研究领域,近年来不断推出视角﹑理论俱新的著作,像勒盖莱(Annick Le Guerer)的《气味》﹑考斯梅尔(Carolyn Korsmeyer)的《味觉:食物与哲学》﹑艾克曼(Diane Ackerman,1948—)的《气味﹑记忆与爱欲:艾克曼的大脑诗篇》[7]﹑瓦润(Piet Vroon)等人合著的《嗅觉符码:欲望和记忆的语言》[8]、赫兹(Rachel Herz,1963—)的《气味之谜:主宰人类现在与未来生存的神奇感官》[9]等,均给西方学界带来不小的启示与冲击。
与西方相比,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对嗅觉与味觉并没有明显、刻意的贬斥,相反,对“嗅”与“味”的强调自古以来就非常突出,特别是对“五味”的重视程度至少不亚于“五声”﹑“五色”[10]。日本学者笠原仲二(KASAHARA Chūji,1917—)认为,味觉与嗅觉孕育了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11],在不与“善”这个概念混同的情况下,最初的“美”一定包含味和嗅[12]。同时,中国古人相信五种感官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存在“高卑﹑上下的审美价值观念”[13]。许慎(58—147)《说文解字》有“美,甘也,从羊从大”,段注云:“甘部曰美也。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谓之美。”又“甘,美也,从口含一”[14]。大羊即肥羊之意,且羊肉较腥膻,最能刺激味觉和嗅觉,由此可见文明初起时,中国人对美的定义。所以,味与嗅在古代中国不单纯具备功利或实用意义,而是升华为一种普遍相通的审美概念[15],特别是魏晋之后,“味”更成为惯用的文学批评术语,南朝梁代锺嵘(468—518)于《诗品》提出“滋味说”,刘勰(465?—?)在《文心雕龙》中也论及“滋味”。然而,考察中国当今学术界,在古典文学批评理论的“诗味论”以外,迄今仍欠缺研究中国人之“味”与“嗅”观的厚重专著[16]。
同时,受西方当代身体研究思潮的影响,中国虽然也开始重新审视身体感官问题,但往往集中在身体器官发展史、生命关怀等方面,对于身体器官功能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尤其是“嗅”、“味”、“触”议题的讨论仍属薄弱环节[17]。此外,现有的研究成果也远远不足以配合新时期身体写作的分析,即使是向“诗味论”取法,亦较少有论者系统应用于身体研究范畴,且“诗味论”本身对“味”觉的关注又多于“嗅”觉,讲求“滋味”之味,以及“味外味”[18]。周与沉等学者在研讨中国文学审美意识诸问题时,谈及嗅觉课题,就曾因目前研究的欠缺而明确表示“实在令人遗憾”[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