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宝典:你必须知道的婚姻法55个热点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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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养子女对养父母、亲生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吗?养子女能继承养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吗?

孩子被收养以后,孩子与养父母、生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养子女需要对养父母、生父母同时尽赡养义务吗?养子女能同时继承养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吗?

重点解读

对于合法的收养关系,国家予以保护,并且有专门的法律《收养法》对收养关系予以规范。一旦收养关系被确认,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关系一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收养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因此,收养关系成立以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需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养子女也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合法的收养关系成立以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婚姻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以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换句话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在法律上再也没有任何关系,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养子女也没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典型案例

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谢某有兄弟三个,但是谢某的叔叔没有孩子,于是谢某的父亲将谢某送给叔叔收养,并且办理了登记。由于两家离得很近,所以谢某和亲生父母之间也一直来往。谢某结婚后不久,叔叔和婶婶就因病去世了。因此,谢某的父母仍然把谢某和其他兄弟姐妹同等对待,每次家庭聚会都让谢某参加,谢某平时也照顾亲生父母。谢某的亲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价值60万元的房屋,谢某要求继承,但谢某的其他两个兄弟不同意,认为谢某已经被叔叔收养。而谢某认为,虽然被叔叔收养,但与生父母一直来往,并且也照顾了生父母,生父母也一直拿自己与其他子女同等对待,因此自己有权继承。最终,谢某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因为收养关系而解除,因此,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再无关系。虽然谢某平时也与生父母来往,也对生父母进行了照顾,但法律上他们再无关系,因此谢某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律师提醒

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对于不合法的收养关系,法律并不予以保护。因此,如果收养孩子,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