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党学说文献汇编(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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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黎伯政党论

——英国人黎伯氏政治伦理学(一)

田解

吾撰是书时,或深感于其问题之庄重博大,而益愿吾笔能听命于真实辨析之精神,造辞饰意之权威远过其他问题之上,盖未有如今兹欲论政党问题之甚者也。昔者迦多氏(二)当授命时,扬言于法廷曰:吾侪谋自卫于不相习之人之前,何其难也。抑知事之震一时者,而欲求并世之谅解,其难为尤甚。就吾侪之经验,与其反映于言文以传吾所欲言,言之且能尽而并以免自由集合之危险者,模揣其结果,固甚不易。而当其言文之既将适当之理由以著于世也,欲求读者之能努力以脱于一己研究兹题时,所遇之偶然集合而别寻意义以解之,其人又何其少也。吾今为青年读者弁数语于兹,一以冀其于兹题,加全力之注意。是等注意,于其问题重要之至,危险之多,均所必要。一以冀其勿遽出轻卒之断定,以确认是为平民政治之大患,而谓须慎为避免也。

政党者何?依适法之度,关于一定之主义利益方策,守根本大法之限制,为国民全体实际的公共福利,于一定时期,为一致行动之若干公民所结合之团体也。斯二要素,缺一不可。若公民结为一体,而不依适法之度,徒为贪鄙自私,或公然相结,或暗中联合,争于根本大法范围之外,有所云为,若而党者,己非为改进行政、变革法律而争,乃为颠覆政府而争,是宜名之曰匪党。政党每有易流于匪党之弊,更进则为乱党矣。

吾人于此大问题,欲考其复沓之关系,宜先就左列三项简单言之:

第一,史曾有自由之国无政党而能存者乎?

第二,世将有自由之国无政党而能存者乎?

第三,自由之国而无政党,其为可喜者乎?

第一,为事实上之问题,惟以史册断之,即可无误。抑所谓自由之国者,其人民由其法律或习惯,有参政之权,或即躬与政事焉。此等参与,乃直接与积极,而非间接与消极也。一言以蔽之,一政治组织,其中有几多政治行为在乎人民也。凡此所云,当非妄断。然则就吾所知者言之,自由之国而无政党者未之有也。然不可以形式论也。盖有国家,其形式为共和而有几多压制之暴力盘结其中,无政党发生之余地,如克拉科(三)共和国是已。但在若而国中,岂能为自由之政治行动乎?故几多自由之国,考诸史册,于最短期间遇有公同而且迫切之危险,即为情势所迫之利益所结合而引起之狂热,有足以泯众异而趋一致,不分党派者。然斯不过偶有之例。吾固深信,无一自由之国未有政党,而能于其根本法下日有进步,于权利正义诸大端感受利益者也。盖无论天然人事,未有无竞争而能发达者。既有竞争,必有与立,而有两党矣。于是吾得进而论次第二问题焉。

第二,由自由之权言之,未有无党而能存者。盖政治亦与其他自然之事无异也,凡人之有同一宗旨者,无论何种作用,若政治、若科学、若美术,无不自然相结而为何等团体。其或争欲达其目的,行其宗旨,而贯彻其理想,尤无不自然相结而为何等团体,通力合作,而厚其势。苟无此等结合,则排除文化之障碍,矫正实地之生活,皆不可得。犹之乎不为诸力之结合,不能排除自然之障碍也。党之为物,不仅在于政治之自由,如前所述,则一切自由之作用无有不然。彼极端专制之主,以其刚狠之心镇压一切,而使人皆承其意旨莫之或违,然吾人亦恒见有流派、朋党、匪党于廓庙草野之间也。由是吾得断言,无论何等社会,其同级必有团结之作用,斯必有其党派,若为公例者焉。

第三,由种种方面观之,党之存在固为可喜也。无党则无忠尽不挠永久有力之政府反对党,而为一极确实之公安保护者,此甚易睹也。古世中世之时,国无对立之党,其党每有变而为匪党者,其弊视近世极知实行民权自由之国特甚也。无党则多有睿智之方策不能实行,完善之方策亦有变,而为烦苛失中武断专制者,大非平民政治之本质矣。且无党则厌故喜新浅薄之妄人,必扰乱社会,纷革靡己,反动环生,而空疏矜眩无经验之革新者流,将困敝社会,甚于今日也。夫公民自由所涵行动之自由,必以集合之广大范围贻民,听其自择。其自由之权自易为人之或陷于失误,或出于恶意,或由于眩惑者所用。吾人舍为反对之结合,将何以抵制乎?舍为有力之结合,将何以转移恶浊之政治乎?

吾人于此等考究,宜知政党常暴露有几多流弊,然自他方面言之,事实上既不可少,而复有益。有足使人不能不深求其要领者,如斯则其理当益明矣。

党之大别有二,其一曰历史之党,其二曰临时之党。

历史之党,发生于其国之历史,经时甚久,恪守一定之政治理想。其为理想受自前代,而因实地之必要,以谋进步,且以一定之体制现律,而图扩张于国民实地之生活立其基础者。是等政党遂为各派理想之代表,而其国民亦渐能与其行动相习而安之,不惟党中知其可贵,即在国民皆知其然。英吉利之保守党(四)与自由党(五),即其例矣。自由之国苟其历史有惠于此等党之发达,其国亦必承其厚利焉。盖此等之党,其志固全在于真实自由之稳确进步也。

临时之党起于一时偶有所为,或为特定之计画,或易置某党之行政,或以在朝为唯一之目的,非欲得权行其所怀,而仅在得其权以为利耳。夫党仅在于在朝在野之争,实政治之大患,其殆难乎免为匪党矣。于此有二特性焉,其在近世,无论为普通与特别皆能辨识。即在古世,亦恒得分别,而于罗马雅典为尤易也。盖此二种人,一则焦心生存,争为维持与保守,或筹谋其国之巩固,以为无此则社会无以存立于现在也。其他则瞻念前途,而谋改良进步,且以为无其进行,则无论何等社会,不能图存于将来也。前者恒偏于保守太过,而毫无分别。一以守旧为其口号,抑知其不良不利而又有害者,宜拔本以除之,而不宜姑息以存之。史家劳模(六)尝谓保守与破坏同为革命的,此种观察最称公允。其他亦失之过激,而不悟自然循序渐进之理,不思一时代之前,必经一时序为之过渡乃为必要。且不能免惟任其所欲以为变革不顾经验与限制焉。此二种相反之特性,不独见于政治,即于宗教、科学、哲学耆好,无有不然,多少不可知,其象固随处可睹也。

健全之党为方正公民所结合者,宜具下列之特性:其宗旨为其党之存立活动所凭依,宜极正大。盖正大之宗旨,足使活动之团体高其价值也。其数务求其众,最少其基础所在,当使其党有变为国民的之势力也。其所聚合应为道德精神之所召,而有天然组织之力。其分子应常自觉其初哉,首基乃为国民,而后其他,不以党而变其地位也。于是其党乃不悍然自居为党即国家,或为一种特权之贵族政治,使人伏于其下而居受动之地位。于是其党之分子,乃不能不本其良知,根于有力之意见,对于何等法度,显持异议,同时其党乃不呈示苛遇他人之意焉。(未完)

(一)Lieber,Polical Ethics.

(二)Cato,罗马志士。

(三)Cracow.

(四)Tory.

(五)whig.

(六)Raumev.

(本篇选自《言治》(季刊)第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