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命名与文学史观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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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革命史与文学史的契合:唐弢的文学史观

唐弢先生是公认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家。除他主编的那部三卷本《中国现代文学史》外,我们仍能从他的其他一些论著中具体把握其文学史观的基本系统。

(1)史实陈述的整体性与选择性

在唐弢的大量著述中,“胶结”一词的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它意味着整体与联系。这种整体性或联系性是其文学史观的构成基础,也是其陈述文学史实的一个基本视点。作为文学史的研究对象,史实从时间意义上是指曾发生过的文学现象。而所谓陈述“无非是告诉人家文学的历史发展,把材料整理一下,把文学的发展过程和事实讲出来”。这一陈述原则便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主”。[1]而要做到这一点,史家首先应具有一种“先求无我”即“述而不作”的心态。唐弢认为具备了这样一种整体性、客观性的视角才能全面地把握史实,为第二步的“说明和分析”提供依据。

概括地说,唐弢文学史观中史实陈述的整体性特征主要表现为三个互相联系的层面。第一,注重文学现象与社会现实的外部联系。像几乎所有同代学者一样,唐先生首先强调的是社会时代的决定作用,认为“从根本上说,决定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主要条件是中国社会生活和人民革命”[2]。这一基本史观贯穿于他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文学尤其是中国现代文学并不是一个独立和封闭的系统,它与其历史环境发生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和交流。考察文学现象与社会的外部联系,将其纳入一般的历史规律之中,从而更准确地确定文学的位置与价值,这似乎已是无须再加论证的公理。

第二,注意各种不同文学现象之间的联系。唐弢认为“现代文学史上的许多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它总有个来龙去脉,有个前因后果”[3]。因此,他多次说“我赞成文学史家视野放得开阔一些,凡是现代文学(新文学)范围以内的,只要艺术水准够得上,可以左、中、右作家都写”[4]。中国现代文学史本是十分丰富多彩的,其发展过程犹如一部连续剧,此事件的果可能便是彼事件的因,环环相扣,密不可分。一个具体的文学现象如果孤立于其他现象之外,便不可能被正确理解和评价。而且如果无视历史中某些事实的存在,也会使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缺少实际的逻辑过程,从而使我们无法正确把握整个历史。唐弢反复强调:“绝不能像过去一样,将一部文学史写成左翼文学史。其实没有右,没有中,怎么能显得出左呢?”他认为文学史应是“全面的”文学史。[5]左翼文学是发展的主流,但这主流正是在不断与对立面及自身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吸引中间文学而发展壮大的。各种文学现象之间相勉而又相成,文学史的丰富性即体现在这种不同文学现象之间的依存关系上。承认文学发展史的丰富性和联系性,不仅表现为一种历史的整体观,而且也显示出一种史家的宽容精神。把握文学发展的全貌不仅是对史实的尊重,也可帮助我们更细致、精确地认识文学所反映的社会和时代。文学是人的心灵的显示,每一个心灵都与另一个有所不同。不同文学现象是对不同社会心理的记录,文学史家必须对此给予全面关注。唐弢在谈到中国新诗的发展道路时,以一种充满激情的诗意写道:“我们有过郭沫若和冰心,有过闻一多和冯至,有过徐志摩和朱湘,以后又有戴望舒、卞之琳、艾青、田间、李季……还有许多我熟悉他们诗篇而没有记住他们姓名的诗人。笙歌院落,灯火楼台,正是这么一支弦管杂奏的队伍才使诗坛不致冷落:我们不能没有汪静之,不能没有李金发,甚至也不能没有路易士,因为生活在这里作了安排,这是历史的序曲。在队伍中我们可以彼此竞赛,彼此批评,却不能彼此排斥。”[6]过于褊狭的视角无疑是在掩埋自己民族文化的历史。

第三,注重具体文学现象自身的整体性。在这里,他主张“全面地介绍作家的影响”[7],“艺术家是一个完整的称号,必须全面地理解它的含义”,针对以往文学史中多注重以政治价值评价作家作品而忽视其艺术价值的事实,唐弢突出强调了“人史”的艺术标准[8]。文学史实陈述的政治视角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其产生和发展无论经历了多少环节与层次,都可以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尤其是政治生活中得到一定的解释。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和文学史观,它们更趋向于史实陈述的政治视角,因为中国文学与政治的同源乃至同体是任何民族的文学都难以比拟的。现代文学30年中的政治风云使每个作家都不能不受到政治生活的制约和驱使,这是一个时代的特征。因此,从政治视角来解释文学现象是许多文学史家最为熟悉和惯用的方式。但是,唯物史观只是文学史观的基本框架,并不能代替具体的史实陈述和判断。一般历史的陈述原则作为文学史实陈述的单一视角,无疑会忽视许多重要的史实,最终使得文学史丧失其本身的特质。唐弢对此感受颇深,他多次强调:“文学史首先是一部文学史”[9],“文学史就得是文学史”,“而不是思想斗争史,更不是政治运动史”[10]。“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首先应当是一个作家”[11],“一个文艺作品,首先是艺术”。同时,唐弢并不否认作家作品的政治倾向和价值,他认为“政治是重要的,不过政治和艺术在一篇成功的作品中是浑然的一体,不是什么外加的东西”[12]。他主张从历史的和审美的、政治性与艺术性统一的视角去完整全面地解释文学现象,尤其是不能忽视文学的审美本性。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但我们应从文学的发展来折射社会的发展,而不是从社会进程来模塑文学。在“政治唯一”那种过分强调文学的社会价值的视角下,本体性的审美评价往往会成为崇扬思想内容之后的“美中不足”或“瑕不掩瑜”式的简单注脚,从而在文学史的入口处错认来者。史实陈述的整体性原则并非惊人之论,但就长期以来文学史研究现状来说,是十分可贵的。它不仅表现为史家对过去历史的尊重,也表现出对科学的文学观念的追求。因此,唐弢的思想对现实的文学史研究是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的。

史实陈述的整体性并非等同于全部性,任何时代都不可能有一部完整陈述过去的文学史。对此,唐弢也有着辩证的认识。

茅盾生前曾主张现代文学史按照中国古代历史学家那样把历史分为纲目,以大事为纲,纲的下面是目,将所有现代文学史上出现过的作家作品全部“入史”。对此,唐弢认为:“凡事总有个界限,即使是多卷本文学史也未必能全部容纳。生活里总有写不进历史去的人。”[13]任何陈述和评价的文学史都是以文献形式存在的,所以与自然形态的文学史相比,文献文学史都是对过去文学现象的一种紧缩而不完备的表述。在此意义上,史实陈述的选择性成为文学史的自在的特点。随着时间的流逝,文学史在单位时间内的保存只能是越来越少而不是变得更多。在后代人的眼里,许多名噪一时的作家作品势必无可避免地黯然褪色,成为一个简单的名词淹没于浩瀚的历史之中。因此,文学史的容量决定了史家不可能原封不动、无一遗漏地去陈述所有史实,文学史写作必然要经过对史实的不断选择。文学史的建构既是对历史的保存也是对历史的淘汰,其结果是要成为“一部全面的但又十分精练的文学发展史”[14]。“全面”与“精练”恰好表明了“整体性”与“选择性”的关系。史家首先要对史实有整体性的把握,最后经过选择而入史。选择性来自于整体性而最终又表现为整体性,反映出“现代文学发展规律总的面貌”。整体性不仅是一个时间和空间上的物理概念,更是历史哲学上的一个“完整的规律性的概念”。[15]可见,对史实的陈述实质上已进入史家的主体评价范围了。

(2)史实判断的学术理性与道德品格

无论史实的整体性陈述还是选择性陈述,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史料的重复和再现。单纯的史实陈述是文学史的外在研究,史料不过是特定历史的“残骸”,而史家对史实的价值判断才是文学史的内在研究。前者的目的在于辨伪存真,后者的目的在于理解和评价,史家的责任便是确立史实与价值之间的真实关系。文学史研究必须基于史实而又超越史实,从事件中体验意义,从判断中表现思想。如果说“先求无我”是史实陈述的特征的话,那么史实判断的特征便是“再到有我”。从“无我”到“有我”的过程完整地体现了唐弢治史的基本方法。如何把握、选择史实,又如何判断、评价史实,确实可以检验一个史家的综合能力。

唐弢认为,“一个文学史家重在有史识,有自己的见解”,有“敏锐公正的眼光”。[16]就史识形成的主观条件来说,主要在于史家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道德品格。科林伍德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在历史学家自己的心灵中重演过去的思想”[17]。我国古代学者叶燮认为批评家要具备“才、识、胆、力”。唐弢作为现代文学的历史参与者与见证人,积累了丰富的史料知识,尤其是对期刊的掌握,更是令人惊叹。在此基础上,他有足够的能力对史实进行整体性陈述,通过“广泛地比较,然后决定取舍”,形成较为准确的选择和判断。从思维方式上来看,唐弢强调“论从史出”,反对“以论带史”[18]的方法论。这种思维方式愈到其后期愈见坚实。史家史识的形成往往需要史家品格的支持,作为真正的史家,必须有不媚俗的精神,这是一种学术理性,也是一种道德人格。史家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对某种权威的盲从,这种人急于向社会表明自己,以求得保护或荣耀。按照社会的需要以一种现成的东西去否定另一种现成的东西虽说是最为省力和稳妥的,但却是以丧失学术理性和史家品格为代价的。史识首先来自于对群体认同的超越,也来自于对自我成见的超越。毋庸讳言,唐弢也曾被唯心史观打动过,但最终还是摆脱了它的诱惑,他的史家品格和学术理性是逐渐建立的,而且主要是通过晚年的自我超越和历史反思来完成的。这充分表现在他在五六十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不同时代里对冯雪峰学术观点评价的变化过程之中。

1957年,随着冯雪峰在政治上被否定,其关于鲁迅的基本观点也受到了不公正的批判,而唐弢也卷入了这场“斗争”。他在长文《论阿Q的典型性格》中,认为冯雪峰关于阿Q是“思想性的典型”的观点表现出了“反现实主义”“反阶级论”乃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质”。1978年唐弢将此文收入《海山论集》时,虽说基本观点没有大的变化,但在行文用词上却淡化了批判的锋芒,认为“雪峰同志的‘理论’违反了现实主义的原则,也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19]到了1986年,唐弢在《雪峰——鲁迅的现实主义创作思想的阐述者和发展者》的长文中,称雪峰的理论具有“无可置辩的现实的意义”,并且“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宝库提供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20]这种最后的结论从判断上显然是真实而深刻的,从感情上也是真诚而深沉的,既是学术理性的历史反思又是史家道德的自我反省,最终达到了“实事求是,科学公正”[21]的史识高度。史家要达到这一境界,不仅要超越具体的史实对象把握更深层的历史联系,更重要的是要超越自我的思维定势和历史成见,以使自己的判断更加切近对象本质,增强学术理性,在反思与理解中重建自己。唐弢先生无疑具有这样的学术理性与史家品格,这一点从他对“左联”、对胡适、对林语堂、对蒋光慈等史实的评价变化中也可以看出。

平心而论,唐弢先生的史识并不主要表现在史实评价的创造性上,他首先是一位总结性的学者。“史识并非仅是指史实判断中的与众不同的独到见解,有时通过自身的体验而认同他人的见解也是一种史识。[22]”唐弢愈到晚年愈显示出这样一种追求: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用自己拥有的全部知识和艺术体验去再现历史的真实,实现切合对象实际而又具有独到见解的史识判断,体现出稳健而不保守的大家气质。例如他对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关系的思考、对鲁迅小说在中国现代小说民族化过程中的价值的见解、关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一体化的观点、关于《原野》主题的独特解释等,都显示出了个性化的创造性评价。

(3)历史结论的永久性与当代性

唐弢从史实陈述的选择性特征和史识判断的自身体验中,感受到文学史实的评价既有稳固性又有变异性,既有个性色彩又有普遍意义。因此,他主张史家的评价要有历史感,要把文学史实的“本质的永久性的价值与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发生的作用兼顾起来”,“要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是好是坏,该突出的就突出”,而其根本要求是“要经得起实践的考验”。[23]正是出于这种思考,唐弢在1985年提出“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主张,并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

唐弢认为“《当代文学史》实在是对概念的一种嘲弄”。因为“历史需要稳定”,“只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经过生活的筛洗,也经过它本身内在的斗争和演变,才能将杂质汰除出去,事物本来面目逐渐明晰,理清线索,找出规律,写文学史的条件也便成熟了”。鉴于此,他主张先用“当代文学述评”来代替“当代文学史”,以促进当代文学的发展,从而为写史“取得更准确和更有效的解决”。针对唐弢的观点,许多人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但实质上唐弢的观点在这里有两点意义:第一,承认人的认识(文学史家的历史结论)要有一个逐渐深入和形成的过程,史实评价具有延时、滞后性;第二,“文学史”中的史实评价具有“定论”的性质,最终应追求共识与一致。

一般说来,对历史的认识需要有一个冷却、沉淀的过程,当代人对当代事的评价由于身在其中,受某些情感性、权威性的因素影响往往不能做出公正客观的理解。同时“因为有许多假象和真象混合在一起,渣滓还没有沉下去。事情过后,生活的渣滓沉下去了,问题才看得清楚,见得分明。时间、认识、事件本身的稳定性帮助作者进行了概括”。[24]唐弢进一步论述了“述评”与“史”的区别:“史是收缩性的,它的任务是将文学(创作和评论)总结出规律加以说明,即使不是也容易让人觉得这已经是定论;述评则是开拓性的,它只是提出问题,介绍经过,客观地叙述各方面的意见——当然也包括执笔者自己的意见和倾向。”就此看来,述评属于文学现象的即时反应和静态研究,而文学史则是对现象本身及其即时反应的再评价,是对即时反应的验证。述评是固定时态的孤立判断,而文学史则是在当时与后来两个不同时态的连接中对现象及评价的整个发展过程的判断,时间因素在这里具有绝对重要的作用。唐弢认为:“历史是事物的发展过程,现状只有经过时间的推移才能转化为稳定的历史。”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而事物本质尤其是某一文学现象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全部作用、影响及价值的显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像童话中的大灰狼在吃小孩之前总爱装扮成慈祥的外婆一样,总要有一个被孩子识破的过程。

唐弢强调“历史的稳定性”——“定论”,追求历史结论的共识与一致,从哲学意义上显示出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识见。人能否达到对对象本质的最终认识,也就是说一致性的“定论”是否存在,实在是一个严肃的哲学论题。一种事物总有一种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这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对象的本质存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主体的认识程度,避免了认识结果出现过大差异。人通过自己的能力最终是能达到对对象本质的认识的,而所谓的“定论”也正是对这一本质的共同认识。例如,任何史家都不大可能从《肥皂》中得出鲁迅肯定四铭人格的结论来,也不大可能认为《雷雨》是一出喜剧。从这一角度上讲,史家的史识首先是一种发现,一种对于对象本质的发现。

从唐弢对历史结论的思考中,我们看到他对评价的永久性的执著追求。“当代文学不宜写史”之说既体现了史家对“史”的严谨态度,也是他多年来基于自身体验的道德反省和历史反思的必然结果。从50年代初开始,唐弢便抱定这样一种信念,为了“追上时代”,他积极配合时事政治,努力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做出自己的即时反应。他批判《武训传》[25],声讨胡风[26],批判许杰的《鲁迅小说讲话》[27],尤其是批判冯雪峰的学术思想。然而这样追求的结果有许多是“不能经受实践检验的”,时代提供了突破的机遇,也规定了限制。“时运交移”,“十代九变”,唐弢困惑于一般的史实判断原则与具体的现实环境的矛盾,在他看来,似乎只有后人或局外人才能对历史做出更切近真实的评价。这样一来,“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学术见解中便有了一些往事不堪回首的道德性慨叹,从而使他的结论中隐约带有一种消极的意味:过分强调史识形成的客观性、时间性,而相对忽视了史家的主体能力。就这一点而言,似乎是相对他60年代观点的倒退。1960年10月,唐弢在《解放军战士》编辑部做的《关于杂文写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一方面承认创作与批评中即时反应的不准确性,另一方面又通过对“距离论”的批判来肯定作者的主观认识能力。他还特别以毛泽东和鲁迅的一些论断为据,以加强和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也许那来自一种时代气势,唐弢那时对史家的主体能力充满了自信。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真正的史家、大家确实应该有这种认识能力。如果他能充分掌握材料,站在历史的高度,以不媚不俗的史家品格,凭借自身对所要评价的时代的切身感受,是可以做出优于后人的判断的,而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往往便表现在最初的结论中。因此,史论与述评之间并不是割裂的,有许多述评在后来的历史中沉淀为固定的史论。历史的结论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史家不能等待时间或某种权威给历史做了结论之后再去被动地陈述,而应积极地去实现对对象本质的把握。更进一步说,历史结论的所谓“定论”性质也是相对的、发展的。历史结论作为一种思想行为,其当代性是极为鲜明的,许多人为历史研究赋予的目的——“为现实服务”本身便时刻决定着这一点。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随着观念的更新和材料的发掘,“定论”不断被改变也是难免的,历史结论的永久性就蕴含于当代性之中,因为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化和改变的。唐弢自己也曾发表过几次这样的意见:“我们可以有多种多样的文学史,我个人如果写,就写一家言,写我自己喜欢的,代表我自己的艺术欣赏标准。”[28]因此,对于当代文学能否写史的问题,我们还是应该从主客观两方面辩证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