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认知仪式主义
仪式分析在19世纪末非常流行。人类学和社会学都围绕这一题目做了大量的讨论。这些新学科产生于不同的旧学科。史学家像纽玛·丹尼斯·福斯太耳·德·库朗热在19世纪60年代,就分析了古希腊和罗马的财产、法律和政治的来源,发现它们是宗教崇拜的衍生物,其作用是标出家庭、氏族和政治联盟的界限。在19世纪80年代,宗教学者像威廉·罗伯逊·史密斯探查了闪米特人(Semites)的古老宗教,发现它在贝都因人(Bedouin)部落中仍延续存在,如共同进餐和祭祀。在19世纪90年代和接下来的数十年中,古典学者像弗雷泽,试图了解被希腊文艺传统高度评价的布满在奥林匹亚神背景中的大量较小的神和圣灵,在古代日常生活的寺庙和神圣的地方他发现了它们的实际意义。尼采沿相同的道路分析了这些相同的素材,他在19世纪70年代早期就找出了阿波罗神的雪花石膏雕像崇拜与淫秽的狄奥尼修斯之间的不同,并指出了相对立的宗教人物与社会道德冲突之间的关联。在20世纪早期,这些研究线索具体体现在以古典学者简·埃伦·哈里森、F.M.康福德和吉尔伯特·默里为主的剑桥学派中,他们根据对原初的拥护者的崇拜活动,从实用的角度解释了所有神话。此传统的另一学者R.R.马里特(Marrett 1914,100)简练地总结出:“原始宗教不是苦思冥想出来的,而是舞出来的。”
这些古典学者和历史考古学家的研究跟后来的研究相比较,不很抽象或理论的系统化不高。其指导思想是把具体神话转变为对有关崇拜活动的猜想,并把它们与古老崇拜地点考古学遗迹关联起来。一个流行的学术运动(它一直持续到当代,尤其是得到了人民派的女性主义思想家的复兴)就是去证明对“伟大母亲”的崇拜,即以女神为中心的生育仪式被认为先于所有其他宗教,后来才被以男性为中心的崇拜所替代,这或许是由于征战斗士的迁移。另一分析派别试图得出“原始思维”的原理,并说明它们如何跟后来的理性思维形成对照(此观点在后殖民时期被完全否定了);相关的成果追溯了早期希腊哲学的根源及宗教概念和神话的发展。所有这些分析方法都用仪式和神话证据去进行历史重建;因而他们的理论建构通常是相当具体的,寻找更早的历史阶段,它们有时被称为普遍演变模式。弗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Totem and Taboo)一书使用人类学对遥远时代部族仪式的描述为依据,提出由于儿子起来杀死了他们的父亲,故所设立的纪念性仪式是出于他们的负罪感。弗洛伊德所运用的理论来自胚胎学的发展,即个体发育重演系统发育,也就是说,个体精神的成长是与其集体的历史平行的。田野人类学家,他们经常是些业余爱好者,譬如传教士、医生或其他旅客,重点收集的是一些感到好奇的仪式活动,然后把它们解释为人类历史遥远时期的残存物。
学术运动一般发生在那些碰巧找到了新研究素材的完全前沿的研究者之中。他们分析其新发现的资料的想法彼此相似,因为他们都是结合其前辈的想法来提出他们的学术方法。同样,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说明的,每一新时代的哲学家在已有的学术派别阵营之内施展才能,这只留下了有限的活动余地,可去对已有的思想重整、否定和汲取有用的东西(Collins 1998)。这是我们作为知识分子崇拜的成员去把几个人尊为正宗作家,并把他们看做是真正的发现者时,自己的体会;只要我们仅仅把它作为一种合适的简化和总结,这样做无妨。随着人类学和社会学作为公认的学科的成熟,对仪式的分析变成了更加关心社会是如何运作的这一理论问题。人类学的田野研究者根据仪式活动,所共同去做的就是为了理解信念,特别是从现代标准来看的似乎是非理性的那些信念。范·盖内普1909年把许多资料放到人们从一种社会地位到另一地位变换的仪式框架中做了分析。
我将把涂尔干的理论模式作为早期古典学者、古代史和宗教史学家和田野人类学家学术成就的标志。涂尔干,他本人是福斯太耳·德·库朗热的学生,是比较和综合分析学派的领袖(Lukes 1973;Fournier 1994;Alexander 1982)。他的门徒亨利·休伯特、马塞尔·莫斯和其他人运用“涂尔干派”的纲领,根据起支撑作用的社会结构对仪式做了解释,例如对祭祀(Hubert and Mauss 1899/1968)和祷告(Mauss 1909/1968)的比较分析。这一基本观点见于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1912),从中我们可以很好地了解到这整个纲领的研究者所取得的成果。
为什么把这一研究称为潜认知仪式主义是适当的?合理性和更普遍的一切信念,是人类意识的表现;它是我们首先遇到的东西,通常以被理想化的形式呈现,像根据希伯来《旧约》的布道所讲的关于奥林匹亚神或神启的美丽神话。此仪式分析深入到了这一表象之后。在进化主义时代,这个做法经常被看做是剥离现代理性,去发现其非理性的基础或历史根源;如果回想一下弗洛伊德的观点,即把自我看做是来自本我(id)的激情,那么就应想到,弗洛伊德跟范·盖内普和涂尔干生活在同一时代,他们所用的一些素材有相同的来源。3在后来的研究内容中进化论观点变得过时了,到21世纪初它仍然常常被知识分子予以抨击,因此强调我所称的潜认知仪式主义研究,跟社会进化论不一回事是重要的。
从分析上说,这一观点是指思想和信念不足以用它们自己的术语去解释,不管把它们看做是柏拉图式的精华,还是个人头脑的产物;潜认知纲领目的在于了解思想观念如何产生于社会实践。涂尔干于1912年鲜明地提出了这一点,开始是作为特例,后来变成了一般化的观点。其特例是宗教观念,涂尔干提出,它们总是可通过一个群体中那些参与仪式的成员身份的标志加以分析。更一般性的例子,包括所有人类认识的基本范畴、宇宙观和我们思维所运用的逻辑。涂尔干指出,这些也来自于维持群体成员身份的仪式。他的证据——这体现着其研究纲领的程序——是比较性模式,它们表明了观念结构如何随群体结构的变化而改变。
涂尔干理论模式的另外一个方面由福斯太耳、尼采和其他先行者做了概括和扩展。如同我概述的,仪式的潜认知解释,是根据社会实践,特别是仪式实践活动,去解释认知。涂尔干1912年的著作明确补充说,道德观念也是由仪式实践形成的。其观点的要旨和证据的逻辑是比较论的:道德随群体组织的变化而变化;群体结构的变革也改变了道德。尼采用一个高度争议的方式表现了这一点,他对所称的基督教的奴隶道德与主导古希腊人的贵族英雄道德做了对比。事实上,一切范围的道德都来自于不同类型的仪式实践,这可从不同的群体和历史阶段中了解到。从他的老师福斯太耳那里,涂尔干知道,仪式参与设立了群体界限,从而也设立了道德责任界限。他的学生莫斯后来的研究,说明了礼仪如何能被用来进行跨群体界限的交换,认为通过这种礼仪性的礼物交换,从而确立了更大的结构。这种礼仪性的礼物经济后来很适当地用于对古希腊荷马社会的研究(Finley 1977)。福斯太耳和莫斯两人都表明了,仪式机制不是静态的,而是有创意性的,而且也是冲突性的。通过把仪式扩大到新参加者,新社会联系可以建立起来;而那些被仪式排除在群体结构之外的人,可能会极力争取获得成员身份,福斯太耳在概括古代城邦的政治联盟参与仪式的历史时说明了这一点。关键的一点是,涂尔干派的分析不仅提供了一种知识社会学的观点,而且提供了一种道德社会学的观点。这将引领我们进入情感社会学,能够解释诚实、回报和反叛的情感,它是有关愤怒和爱的社会学。
涂尔干派的传统得到了众多研究者的继承与发展,一直延续到现在:他们是劳埃德·沃纳(Warner 1959)、卡伊·埃里克森(Erikson 1966)、玛丽·道格拉斯(Douglas 1966,1973)、巴兹尔·伯恩斯坦(Bernstein 1971-1975)、阿尔伯特·伯格森(Bergesen 1984)、托马斯·舍夫(Scheff 1990)及其他一些人。由早期的一代仪式研究学者具体化的原理,是我们的社会学知识宝库中永久的财富,是建构更复杂的理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