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法规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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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前期

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504—2011)

1 总则

1.0.1 根据水文设施工程特点,为规范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原则、基本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水文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1.0.3 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总要求,依据相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江河流域(河段)规划以及全国、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项目建设地点、目标、任务和规模,初步估算工程投资。

1.0.4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内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文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分析水文设施工程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 应基本确定工程建设目标,初步确定建设任务。

3 应初步查明项目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情况。

4 应初步确定工程总体方案,基本确定建设规模及内容,估算工程量。

5 应初步分析施工条件,初拟施工组织形式及进度安排。

6 应初拟建设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模式和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7 应初步分析环境状况,提出环境影响分析。

8 应估算工程投资,初拟资金筹措方案。

9 应初步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5 项目建议书应按本标准第3~13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1章,依次编排。

1.0.6 项目建议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

1.0.7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93)

《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0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

《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2006)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SD265—88)

1.0.8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水文设施工程 hydrologic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水文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及保障环境的统称。包括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功能的软硬件系统;以及安全体系、设施与环境保护等保障环境。

2.0.2 水文测站 hydrometric station

为经常收集水文数据而在河、渠、湖、库上或流域内设立的各种水文观测场所的总称。包括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蒸发站、水质站、实验站、墒情站、地下水监测站等。

2.0.3 巡测基地 tour gaugingbase

进行水文巡测、应急监测、水文信息接收、分析及处理等生产办公场所的总称。

2.0.4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 profession applications and service system

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的信息系统。

3 综合说明

3.0.1 应综述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水文设施工程有关规划成果以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过程。

3.0.2 应综述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文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3.0.3 应综述水文设施工程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0.4 应综述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和规模。

3.0.5 应说明建设内容。

3.0.6 应综述施工及进度安排。

3.0.7 应综述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3.0.8 应综述项目环境影响。

3.0.9 应综述项目投资、资金筹措及资金安排计划。

3.0.10 应综述效益分析及主要结论。

4 概况

4.1 气象与水文

4.1.1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自然地理概况、河流水系等情况。

4.1.2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水资源概况、主要水文特征值。

4.1.3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性和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

4.1.4 应简述以下水文、气象要素:

1 应简述工程所在地河流的水质状况及其特征。

2 有冰凌危害的河段,应简述本河段冰凌特性。

3 有冻土季节的地区,应简述冻土时间及深度。

4.2 地质

4.2.1 应简述项目区域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

4.2.2 应初步说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

4.3 其他

4.3.1 应初步查明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情况。

4.3.2 应说明有关部门和地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协作关系以及有关协议,并应收集有关报告、文件。

5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1 现状与存在问题

5.1.1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位置、河段情况、水沙特性。

5.1.2 应说明项目管理单位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现状。

5.1.3 应针对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及有关规划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分析存在的问题。

5.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1 应阐明项目在流域(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涉水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以及各类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2 应根据建设项目类别,提供相关图表。

6 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据

6.0.1 应依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在流域和地区规划中的作用,初步提出项目的建设目标。

6.0.2 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建设原则。

6.0.3 应说明项目所依据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审批意见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6.0.4 应说明与已建、在建和已立项等其他项目的关系。

7 建设任务与规模

7.0.1 应根据有关规划审批意见,提出本项目建设的任务。

7.0.2 应针对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设任务,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分析工程需求,对规划阶段拟定的工程规模进行复核。项目现状与需求表格式应按附录A表A-1执行。

7.0.3 应依据相关建设标准和需求分析成果,初步确定工程量。项目工程量表格式应按附录A表A-2执行。

8 建设内容与方案

8.1 一 般 规 定

8.1.1 应依据建设任务和目标,结合现状与存在问题,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8.1.2 应根据建设内容拟定初步建设方案。

8.2 建设方案

8.2.1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断面标志,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初步确定。

2)水准点,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J138—90的规定确定,对于新建的水准点,应说明引测距离。

3)断面桩,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初步确定。

4)保护标志牌,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初步确定。

5)测验码头,其总体布置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水位变幅、交通条件、停船数量等,参考GB50192—93的规定,初步确定。

6)观测道路,其长度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道路现状,初步确定。

7)护坡、护岸,其范围、型式、尺寸与材料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安全要求,初步确定。

2 水位观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尺,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条件、水位变幅或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及岸坡特点,初步确定水尺的类型、数量与布设情况。

2)水位观测平台,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形状、河岸地貌以及水位或潮水位变幅、涨落率、泥沙等情况,选择适当的水位观测设备,初步确定水位观测平台型式与总体布置。

3 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文缆道,主要包括铅鱼、吊船、吊箱、悬杆及浮标缆道。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地质条件、测站特性和测验任务,同时考虑跨度、悬索架设高度、定位、测深、测速、测沙、养护、安全性及适用性要求,初步确定水文缆道型式,说明水文缆道总体布设方案。

2)水文测船,应根据河流特性、河段航区级别、水位变幅、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等特点,结合测站流量及泥沙测验任务,初步提出测船船型、主尺度(总长、水线长、型宽、型深、吃水等参数)、船体布置、船体材料、电气及专用设备配备等要求。

3)水文测桥,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宽度等特点,初步确定测桥型式、尺寸、材料以及附属设施布置情况。

4)堰槽,应根据河段水文水力特性、河道地形、水位变幅、河床土质等特点,初步确定堰槽型式、尺寸与材料选择。

5)泥沙分析设施,应根据测验河段水沙特性及仪器安装要求,初步确定普通分析设施及自动测沙设施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置方式。

4 降水、蒸发观测设施,应根据测站自然地理环境和观测任务,按SL21—2006及SD265—88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初步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选择及布设情况。

5 水质监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自动监测站,应根据监测任务、现场条件和监测设备的安装要求,初步确定传感器、取水设施、仪器室等的布置方式。

2)水质采样通道,应根据河段地形、地质条件,初步确定水质采样通道型式、尺寸、材料选择等。

3)水质站标示,应根据水质站任务和类别,结合断面地形、地质条件,初步确定水质站标示型式、尺寸、材料选择等。

6 地下水观测设施,应根据地下水监测内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深,初步确定地下水观测井网型式、井深、直径与内衬材料。

7 墒情监测设施,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墒情监测任务,按SL364—2006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初步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选择及布置情况。

8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应根据不同水文图像监控设备要求,初步确定监控设备支架型式、尺寸、材料等。

9 生产业务用房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文测站,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类别、测站生产任务、驻站人数,按照南方片与北方片各自的水文工作特点,依据SL276—2002的规定推算水位观测房、泥沙处理室、办公室、水情值班室、仓库、职工宿舍、文体活动室等建筑面积,初步确定房屋结构型式、层数及建筑高度等。

2)水文巡测基地,应根据水文巡测基地级别、类别、巡测任务和范围、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区域城乡规划要求,依据SL276—2002的规定推算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值班室、配电室、泥沙处理室、泥沙颗粒分析室、车库、仓库、各类机房、文体活动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初步确定房屋结构型式、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等。

3)实验室,应根据水质、泥沙等分析任务和类别以及相关仪器设备安装要求,初步确定各类实验室结构型式、面积、层高,并根据需要初步确定各类仪器平台型式、尺寸及材料选择等。

10 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应根据建设项目生产任务、区域自然地理环境以及供电、供水、通信现状,初步确定供电线路长度及配电设施布设;初步确定供水设施的型式,供水管道、排水管道或排水沟渠的长度与材料选择;初步确定冬季取暖设施型式;并应根据需要确定通信线路长度与通信铁塔型式。

11 防雷设施,应根据项目区雷电活动情况,结合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等水文设施防雷要求,初步确定防雷设施型式、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12 其他设施,应根据工程形状与占地面积,测算围墙长度、庭院绿化与地面硬化面积,按需要初步确定测站标志、大门、消防、防盗等其他附属设施的型式、材料选择和布设情况。

8.2.2 技术装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位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水位计、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电子水尺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2 流量、泥沙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文测验缆道设备(水文绞车、测验控制系统、吊箱、铅鱼、浮标投掷器等)、桥测车、流量、泥沙信息采集、处理、分析仪器和防雷接地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3 降水、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蒸发皿、蒸发器、遥测蒸发器、雨量器、雨量计、雨(雪)量遥测采集系统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4 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移动实验室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5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主要包括视频捕获单元设备、视频信号传输单元设备、视频编码单元设备、云台控制设备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6 测绘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工程绘图仪、平板仪、工程复印机、工程扫描仪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7 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程控电话、电台、中继站、GSM终端、卫星传输设备、数据采集终端RTU、无线对讲机(基地台)、电源设备等仪器设备选型和数量确定。

8 生产交通工具:主要包括巡测车、交通车、水质采样车、采样船、水质分析船等交通工具的选型和数量确定。

9 供电、供水、供暖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配电箱、发电机、水泵、锅炉等设备的选型和数量确定。

10 防雷设备:主要包括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信息采集、通信、网络等防雷接地设备的选型和数量确定。

11 其他设备:主要包括防暑、安全等设备的选型和数量确定。

8.2.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初步描述系统总体结构。在充分考虑与已有相关系统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子系统划分,简要描述各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及构成。

2 应根据系统结构,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技术要点及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宜对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方面进行说明。

3 应根据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目标,初步确定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方案,明确购置软件的数量及开发工作量,确定硬件的指标要求。

4 应根据系统结构及技术方案,初步提出需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和其他资源,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网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初步确定需要配置的内容。

5 应初步提出项目各子系统之间集成的技术方案,项目与现有(在建、已建)系统之间整合的技术方案。

9 工程施工

9.1 施工条件与施工组织形式

9.1.1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气象、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及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施工条件。

9.1.2 应简要分析项目所在地劳动力状况,提出施工组织形式。

9.2 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

9.2.1 应简述各类水文设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9.2.2 应初步确定施工总工期,初拟进度安排。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应简述分期实施意见。

9.2.3 应提出施工进度安排表。

10 工程管理

10.0.1 应初步提出项目建设的隶属关系、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组织管理模式。应按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提出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建设单位。

10.0.2 应初步提出项目运行管理的要求。测算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运行维护费用及其负担原则、来源和保障措施。

11 环境影响评价

11.0.1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1.0.2 应初步分析工程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环境产生的主要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应提出初步评价结论。

12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2.0.1 投资估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应简述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并应初拟主要基础单价及主要工程单价。

2 应估算单项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及动态总投资,测算分年度投资。投资估算宜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及《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文设施工程专项)》(水总〔2006〕140号)划分水文设施工程费用构成,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独立费用、预备费。项目前期费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取。

3 对水文缆道、自记水位计台、生产业务用房等建筑工程,应进行单价分析,并应按工程量估算投资;对全站仪、水位计、测深仪等仪器设备购置,应参照市场询价进行综合估算;独立费用可根据不同工程类别、不同工程规模逐项分别估算或综合估算。

12.0.2 应初步明确项目投资组成、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

12.0.3 应初步明确资金安排计划。

12.0.4 投资估算应包括以下附表:

——工程投资估算表,其格式应按附录A表A-3执行;

——分年度投资表;

——主要材料价格汇总表。

12.0.5 应综述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并应初步提出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3 结论与建议

13.0.1 应综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任务、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价等主要成果。

13.0.2 应简述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附录A 附表

表A-1 ×××项目现状与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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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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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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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 ×××项目工程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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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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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 ×××项目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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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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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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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水文设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一般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4个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在规划的指导下确定工程立项的重要阶段,经审批后作为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本标准是为规范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各个环节而制定的。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水文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及保障环境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指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指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功能的软硬件系统;保障环境指安全体系、设施与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的水文设施工程参照执行。

1.0.3、1.0.4 说明了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其重点是根据相关规划分析项目现状与存在问题,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确定建设内容,估算工程量。

3 综合说明

3.0.1 主要说明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由来、依据及工作过程。

3.0.2~3.0.10 主要简述项目建议书的内容纲要和主要结论,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4 概况

4.1、4.2 项目所在地水文、气象、地质是工程建设合理性分析的基础资料,要有针对性地描述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

4.3.1 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供水、供电、供暖、通信情况是工程建设的必要条件,要在此阶段初步查明。

4.3.2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和地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是项目合理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应全面收集有关报告、文件。

5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1 现状与存在问题

5.1.1、5.1.2 水文设施工程现状是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的主要依据。水文测站现状包括人员编制、测洪方案、测验河段基础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降水、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测验方式、测验设施以及技术装备情况;巡测基地现状包括单位级别、管理模式、巡测范围、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巡测设备等基本情况;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现状要说明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目标、系统开发环境、软硬件配置、系统集成方案等基本情况。

5.1.3 说明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及有关规划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水文设施工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

5.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工作重点,根据项目在流域(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涉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各类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于迁建水文测站,论证迁建水文设施工程的比测方案。

5.2.2 根据水文测站、巡测基地、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建设项目不同类别,合理提供地理位置示意图,站网分布图,测验河段平面图,巡测范围图,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逻辑结构图,有关降水、水位、流量、泥沙、大断面、特征值等图表。

6 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据

6.0.1 建设目标要结合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有关规划对项目建设的要求来确定。

6.0.4 说明与已建、在建和已立项等其他项目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杜绝重复投资。

7 建设任务与规模

7.0.1 根据有关规划审批意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提出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的主次顺序。

7.0.2 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各专业规划是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需对规划阶段工程规模进行分析复核,结合现状与存在问题,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分析工程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析单项工程规模时,要充分考虑江河流域(河段)、区域综合治理近期和远期任务,分析对其他专业任务的影响,为以后的综合利用留有余地。

7.0.3 对于水文测站,根据其水文测站集水面积、所处地理位置以及作用、测站级(类)别,确定工程的防洪、测洪标准,初步确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规模,列出工程量表;对于巡测基地,根据机构的管理范围和生产任务、机构级(类)别,确定建设标准,初步确定办公、生产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装备规模,列出工程量表;对于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根据系统开发目标,行业现状及技术水平,初步确定系统开发环境及软硬件配置等,列出工程量表。

8 建设内容与方案

8.1 一 般 规 定

项目建议书中建设内容的初步确定要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标准,慎重确定。

8.2 建设方案

8.2.1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降水与蒸发观测设施、水质监测设施、地下水观测设施、墒情监测设施、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要根据工程任务、项目区域水沙特性,经多方案比选,初步确定选址、工程布置、设施型式、主要参数及材料选择等内容。

观测道路包括进出站道路、通往断面道路和下河观测道路。

自记水位计主要包括非接触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等,水位观测平台应根据自记水位计安装要求,合理确定其型式、结构尺寸等。

根据设站目的、地形条件,结合雨量观测规范要求,合理选定杆式雨量场或筒式雨量计。

对于供电、通信设施,说明接入地点及方式;对于供水设施,说明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对于取暖设施,说明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

8.2.2 技术装备要根据建设任务、项目区域河流水沙特性,初步分析确定仪器设备选型、数量及主要设备性能指标。

根据供电、通信设备的接入地点及方式,供水设备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取暖设备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的不同,合理进行设备选型及安装。

8.2.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要根据项目为洪水、旱情、水质预警预报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不同服务对象的开发目标,初步确定系统结构、软硬件配置、运行环境、系统集成等。

9 工程施工

只涉及仪器设备购置的建设项目,本章可以简化。

9.1 施工条件与施工组织形式

本节所提的施工条件是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类型收集相应的基本资料,是本阶段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施工条件除说明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该地的自然条件之外,基于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需要,还要求说明当地可能提供的修配和加工能力、劳动力和生活必需品等情况。

9.2 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

施工总进度分为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按各个阶段的要求初拟施工总进度。

10 工程管理

10.0.1 水文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多地区、多部门、多行业的权益,水资源调度管理的省际和上下游、左右岸的矛盾等问题,为此,需要提出管理机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以及有关各方对水资源管理的初步意见。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水文设施工程项目投资来源已由原来单一的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与地方、水文行业与其他行业、引进外资等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因此,需要按工程投资来源设想提出工程管理有关原则与资产权属关系的初步意见。

此外,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日趋规范,还需要按照项目法人制等要求,提出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10.0.2 对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初步提出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费用及其来源。对于运行费需要补贴的公益性项目,需要初步明确补贴的经费渠道或政府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如国家补贴、地方补贴、主要受益企业负担等意见。

11 环境影响评价

11.0.1、11.0.2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项目建议书需对水文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作简要说明。环境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分析有否影响选址的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不利影响初步提出减免对策和措施。

12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2.0.1

1 投资估算中的工程材料、设备等价格以及各种费用取值经常会受物价的影响而变动,因此投资估算的编制应说明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2 在计算动态总投资时,要考虑静态总投资价格水平年至可能开工年度期的物价因素;分年度投资估算可按施工进度中分年度工作量计算。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用、环评费用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应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执行,监理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勘察设计费依据《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执行,环评费用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本阶段基本预备费费率应取15%~18%;项目前期费依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执行。

12.0.2、12.0.3 本阶段项目建设资金一般较难落实,需要提出资金来源及构成和资金安排计划的设想。

12.0.5 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效益评价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为主,特别是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作为整个效益评价的重点。

13 结论与建议

13.0.1 扼要说明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问题和有关意见、要求。

13.0.2 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研究的问题及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