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炉体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1.3.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
11.3.2 钢材切割断面应无裂纹、夹层,切割边缘的飞边、毛刺及熔渣等应打磨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超声波探伤检查。
11.3.3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11.3.4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11.3.5 壳体焊缝的试板制作及性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且具有可追溯性凭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试板检测性能报告。
11.3.6 焊缝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探伤报告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11.3.7 外壳钢板及封头的弯曲加工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曲率半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弦长等于Dg/4且不小于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最大间隙应不大于3mm(Dg为公称直径)。
Ⅱ 一般项目
11.3.8 焊缝内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对接焊缝无损探伤(含抽探)结果符合图样及相应标准,同一部位返修次数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优良:对接焊缝无损探伤(含抽探)结果符合图样及相应标准;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超过一次,对接焊缝射线探伤Ⅰ级片率不小于70%。
检查数量:抽检长度600mm~900mm(部位任抽)。
检验方法:检查原始探伤资料。
11.3.9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焊接牢固,焊肉饱满,无咬边、夹渣、气孔和裂纹等缺陷,焊渣清理干净。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焊波均匀一致。
检查数量:按焊缝数量抽查5%,壳体每条焊缝检查1处,但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10 被覆盖的焊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壳体内部焊缝、所有被覆盖的焊缝及妨碍安装的焊缝或突出物均应打磨至与母材平齐。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飞溅物清除干净,外观整洁。
检查数量:抽查全数的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交接记录。
11.3.11 炉体的构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构件表面整洁,坡口平滑,无明显凹面和损伤,疤痕均磨平。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构件无任何缺陷。
检查数量:抽查构件件数的10%,但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12 炉体预装应标出十字中心线标记。上下圈联结处应有对接标记。
合格:有标记和中心线。
优良:有明显的中心线和预装定位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3.13 炉体加工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13的规定。
表11.3.13 炉体加工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B为焊缝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