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环境下图书馆发展的机遇与挑战”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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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教育合作的意义与途径

李梦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

摘 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因其知识交流的共同性、教育职能的互补性以及服务对象的统一性而显现出密切的内在联系。因此,公共图书馆和学校应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教育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以教师教学活动为契机实现知识交流的合作联结;以家庭亲子活动为桥梁突显二者在教育职能方面的合作互补;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为枢纽积极实现二者的合作关系,为受教育者提供服务。要在借鉴西方国家优质教育活动的同时,突出本土特色,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达成紧密合作、相辅相成的教育合力。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学校教育;合作意义;合作途径

中图分类号:G252; G258.2文献标志码:A

1引言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被称作是学校天然的合作伙伴。发达国家馆校合作的发展较为领先,在1876年的《美国公共图书馆》报告中,William Fletcher就在“公共图书馆和青少年”这一章节中提出了“公共图书馆是教育的辅助工具”的理念。1897年美国图书馆协会主席John Cotton又迫切要求全国教育协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负责学校和图书馆两个组织的结合,后来这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报告,其中建议“学校和公共图书馆开展合作”。随着1950年开始陆续颁布的《国防教育法》和《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公共图书馆开始与学校展开密切的合作。英国公共图书馆于1915年便陆续开始同学校进行合作,这些活动包括辅助教学活动的开展、为班级提供多复本的集体借阅、为学生编写读书清单等。[1]日本的社会教育法将图书馆直接界定为社会教育机构,并规定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之间必须合作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目前,发达国家的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合作处于实践的成熟阶段,主要表现为合作活动的丰富性以及合作交互的和谐性。

在我国,各类法律条文对图书馆的社会职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进行合作与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用图书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4]虽然我国在公共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以及馆校合作方面制定了一部分具有导向性的政策法规,但是纵观当下的实际合作情况,总体还处于发展阶段。为了让馆校合作网络的构建更加趋于完善,我们需从理论层面进行馆校合作意义的剖析,通过挖掘实践层面的借鉴案例,以期让从属于两个系统的文化机构能够克服交流障碍,开展更加密切的交互性合作活动。

2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教育合作的意义

合作,是指个体与个体、集体与集体或个体与集体之间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效力、共同承担的合力关系。[5]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合作交流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一种知识交流、情感互动的教育目标而形成的特定相互关系,通过各项活动的合作开展,以期提高读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通过对图书馆学与教育学的研究,我们发现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之间存在密切的合作联系,集中体现为知识交流的共同性、教育职能的互补性以及服务对象的统一性。

2.1知识交流的共同性

图书馆是社会知识、信息保存与传递、扩散的重要机构之一。[6]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历史发展,是建立在对既有文化遗产的积累、继承、创新等内容的基础上不断走向多元化的历程。在此过程中,图书馆正是这样一种使得人类文明在时间和空间中得到传承的不可或缺的中介性机构。图书馆通过收集、整理和保存文献信息,实现了思想、知识、信息的交流,从而提高了社会成员的文化教育水平、社会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

学校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也称教育中介、教育措施)等基本要素构成,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其中,知识交流是教育影响(教育中介)这一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知识交流体现在教学环节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借助于教学及课程进行知识信息的传递与交往。文献和知识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交流媒介,在激发思想活动和创造力的过程中,需要通过习得文献中的知识进行个人提升。

知识交流有两个基本过程,一种是直接交流过程,即由知识创造者或持有者向知识接受者的直接传递。学校教学活动的知识交流属于直接知识交流,古代到近代多以面授教学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下的知识交流越来越多地凭借互联网等多样化的通讯技术展现,如MOOC、网络视频课程、在线活动课程等。而图书馆中的知识交流属于第二个基本过程,即间接传递知识的过程。它是蕴藏历史发展产物的知识储藏间,是为了弥补直接知识交流过程中,因时间、空间以及人员设置等条件限制而引起的知识遗漏以及知识成果难以完整记录贮存、积累的缺陷。这种间接的知识交流主要依靠文献来进行,文献是知识能够长期保存和积累的工具。

因此,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传递与学校教育活动是分属于知识交流的两种过程。知识活动包括三个环节:知识创造、知识交流和知识利用。知识创造者的知识成果首先被记录在文献上,通过图书馆和学校教育进行知识交流,然后被受教育者进行知识利用和新一轮的知识创造。图书馆与学校教育共同突显出的中介功能反映了二者在知识交流本质上的共同性,为合作奠定了基础。

2.2教育职能的互补性

教育的本质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便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公共图书馆的教育职能恰好弥补了学校教育职能的短板,具有知识体系丰富、受众对象广泛、外部约束性较弱等特点。学校教育显现出的计划性、规律性、组织性与公共图书馆的自由性、灵活性、自主性形成了教育职能互补的关系。具体而言,这种互补形式主要体现在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方式上。

(1)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在受教育者的教育时间上形成互补关系。学校教育的教育时间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公共图书馆的教育时间具有零散性,主要集中在休息时间、节假日以及寒暑假。在行使教育职能的过程中,学校教育的教育方式具有即时性和直接性的特点。知识传递间隔时间可以缩短到最小限度,从而避免知识传递过程中知识价值的衰减。学校教育知识传递过程多数是双方面对面进行,其交流的内容具有生动性、具体性,受教育者易理解。可选择,即使存在某些不明之处,也可通过反馈修正予以澄清。而公共图书馆在教育时间上具有零散性,知识交流双方不具有即时的、面对面的交往形式。知识交流过程中在时间上也有着一定的停顿和间隔,只是受教育者单方面的与文献互动,间隔的时间愈久,文献知识的情报价值相应地就会削弱,因此,需要受教育者自主地进行零散时间的重组和规划,以防知识的价值习得遭到流失。可以说,规律性的学校教育与零散性的自主学习二者合作互补,组成了受教育者完整的教育时间体系。

(2)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在受教育者的教育方式上形成互补关系。学校教育具有一定的知识体系与知识规划,是教育者通过系统的教学形式以及丰富的课程设置而形成的集体教育方式,具有统一、高效等特点,但其弊端也易突显。受教学人数的限制,学校教育不能根据受教育者的个人能力进行具体化的个性培养。公共图书馆则不涉及单一的系统化知识体系建立,其教育方式主要体现在受教育者的自学过程,更多地来源于受教育者自身的教育规划与学习目标的实现,恰好弥补了学校教育不能带给受教育者个性延展的缺漏。由于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的连续性,使得受教育者在图书馆的自学方式也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并且是无限发展的。但是对于一些低龄、自学能力差的受教育者而言,在公共图书馆学习的过程中,其学习效率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约束能力较弱、对学习的规划能力欠佳的受教育者利用图书馆的方式就显得单一。因此,需要学校教育与公共图书馆开展合作,以学校教育为场域,对受教育者群体开展图书馆高效利用方式的教育内容,建立起具有针对性的自学能力训练,再以公共图书馆为场域,提供较好的约束环境以及约束方法。这二者的结合才能实现教育的高效互补。

(3)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在受教育者的教育环境上形成互补关系。学校教育的环境性体现在一种动态的人际交流以及显性的文化熏陶,具有主体间的交互性和人与环境互动的双向性,可以让受教育者产生情感上的融治,提高人与环境的融合效果。公共图书馆作为一种中介性的社会机构,具有静态的环境影响以及广泛的社会性,提供给受教育者进行内隐思考的教育空间,让其拥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学习氛围。两者动静互补,内外互动,为受教育者提供了完整的教育环境。

2.3服务对象的统一性

教育的服务对象指向人,是一种主体间性的交互活动。人是在自我超越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自我超越是人之为人的基本特征。为此,赋予人自我超越的意识和能力,应当成为教育的主要使命。[7]因此,教育强调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条件下,超越个人主体性的局限,引导教育主体的主体人格向主体间性人格的提升,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我与他者的共在和谐与进化发展。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也指向人,《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指出,公共图书馆是传播教育、文化和信息的一支有生力量,是促使人们寻找和平和精神幸福的基本资源。知识交流的主体是读者,读者是图书馆知识、情报传递链中的终端环节,一切交流功能的充分发挥和交流效果所能达到的最佳程度,既取决于交流的内容、交流的技术,更取决于读者对交流内容的要求,对知识或情报的吸收能力、素质以及运用这些知识或情报改善已有的知识结构、提高认识世界和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献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其价值并不一定是显性的,只有在了解了读者的需求,并针对这种需求和读者可以接受的水平,进行开发和有目的的定向传递,才能充分发挥文献的信息价值。读者在受教育过程中,更趋向于一种隐匿的个体内在的自我超越,即主体(人)与客体(文献)之间的知识互动。

由此可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教育的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统一性,二者都指向人。因此,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公共图书馆,各种形态的学习都应协调、合作、统合发展。

3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教育合作的途径与方式

通过对学校和公共图书馆内在联系的分析,可以看到,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教育合作,共同发展还是很有必要的,究竟如何操作才能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呢?结合上述三点合作意义的阐述,可以通过教师教学活动、家庭亲子活动、教育实践活动三个层面搭建合作的途径。

3.1知识交流的合作联结:以教师教学活动为契机的馆校合作

从知识交流的共同性角度而言,教师担任着在学校进行直接知识交流的传授者角色,同样也担任着通过合理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对学生开展学习引导的促进者角色。因此,教师作为知识交流共同性的联结点,可以通过创新教学活动达成馆校之间的合作。

首先,针对教师群体而言,为了更好地配合教学需要,教师会主动到公共图书馆进行知识储备,以此为契机,可以在教师层面开展馆校教研活动的合作。为了配合学校教学进度和教师备课需要,公共图书馆也会为教师提供一些教学参考资料,并且能够为教师集体备课提供良好的阅览场所。与学校教研相比,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更加丰富,更有利于教师之间的发散思维。此外,除了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教研合作之外,教师与图书馆馆员的教研活动也必不可少。教师群体的专业知识较为系统,而图书馆人,尤其是少儿图书馆人可以很好地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从馆藏及阅览情况等方面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素材。可以说,两者互相合作,可以为教研活动提供更加充实的内容。

其次,针对教学过程而言,除去学校教育的直接知识交流,教师应该更加充分的了解并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对学生进行间接知识交流。如各地经常组织的班级参观图书馆活动,就是一种常规的教学活动。教师可以通过总—分主题式的小组模式,围绕一个总的命题,划分给学生不同的分主题,统一时间带领学生到图书馆进行文献的查阅与准备,回归课堂后再进行小组讨论。这就需要教师与图书馆馆员进行密切合作,教师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精心准备,并提前与图书馆馆员做好活动对接;为配合教师教学活动,图书馆馆员也可以在参观方式、图书馆阅读情况、资源利用方式等方面做好讲解与答疑。

3.2教育职能的合作联结:以家庭亲子活动为契机的馆校合作

从教育职能的互补性角度而言,家庭亲子活动可以很好的成为公共图书馆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桥梁。通过主动参与配合学校与公共图书馆的教育活动,可以让受教育者在教育时间、教育方式、教育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全面的教育合力。

随着家风教育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家长陪伴着孩子一起走进校园,走进图书馆。当下,学校注重家庭和学校关系的建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家长开放日活动;公共图书馆也推陈出新,除了经典的家庭阅读推广活动以外,又延伸出了许多亲子活动、父母讲座等内容,同样受到家长的青睐。因此,基于良好的活动基础,馆校之间可以利用亲子活动这一契机开展合作,跳出以往只是单方面开展活动的模式,合作开展一些高品质的亲子活动,以满足众多家庭阅读学习的需求。

目前,国外广泛推行的家庭学习计划就是希望家长同孩子一起利用图书馆资源,共同提高各自的读写能力。很多家长对图书馆的关注和使用源于孩子,实践证明以孩子为切入点来带动家长对图书馆资源的利用是一种很好的推广手段。由于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具有离散性,学校则应该做好亲子阅读活动集中阅读推广的前期宣传与平台搭建,还可以通过讲座、家长会等方式作为前期活动,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段与公共图书馆做好活动对接,配合公共图书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在统一时间收取家庭学习计划,让学生进行分享与互动。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开始进行了此类合作活动的试点。

3.3服务对象的合作联结: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的馆校合作

从服务对象的统一性角度而言,公共图书馆与学校二者统一的服务对象都是受教育者,故其合作的实现方式体现在教育实践活动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多元创新学校教育的活动方式,让公共图书馆能够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与学校教育保持合作关系,开展文化知识建设与交流合作,并且对学校开展的各类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应有的支持和帮助。当前值得探究的“作业辅导活动”就是馆校合作的良好例证。

2018年全国两会上,学校放学早、孩子接送难等教育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说,“三点半现象”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教育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更多地出现在大中城市。关心这个问题的年轻父母们,正处在职业发展和宝贝抚育的关键阶段。由于分工、作息时间的不匹配,他们没有办法接孩子,带来了“成长中的烦恼”。教育部办公厅于2017年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广大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一些发达城市目前已经进入试点,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四点半活动”课程,涵盖了文学、艺术、科学、英语、体育、社会、编织、厨艺等八大门类。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四点半学校”的教职工人员安排需要进行具体的规划,若单纯只从学校的专职教师层面进行安排,将大大加大教师的工作量,占据教师教学科研的时间,若从校外聘请兼职教师,又会投入大量的经费,增加管理的难度。因此,在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公共图书馆课后作业辅导的模式,构建馆校合作的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优化的目的。

在美国,为了满足年龄在5~13岁的孩子,需要在放学后自己照顾自己,直到父母或看护人回家。[8]这类人群的需求,公共图书馆会开辟专门的作业角或者作业辅导专区,在其中为孩子们准备一些诸如字典、词典、百科全书、名人传记等类型的工具书以及一些关于本地区历史和文化的图书。此外,还会配备电脑设备,馆员会提前将馆内的数据库或有用的网络资源链接集中在一起,利用“互联网+”的软件资源供学生完成疑惑解答。这种作业辅导成为公共图书馆针对学龄儿童的一种基本服务方式。

同时,作业辅导也是公共图书馆成本比较高的一项服务。因为馆员很多时候并不具备指导孩子的专业知识,为了完成好这项服务,图书馆需要借助外援的力量。这就需要图书馆与学校联合开展合作,公共图书馆提供学生学习的场所,学校提供师资力量。国外的图书馆通常会请一些获得教师资格认证的人员来对孩子们进行辅导,如美国的芝加哥公共图书馆就有“图书馆中的教师”项目,聘请一些认证教师为放学后来图书馆学习的小学生提供帮助,为孩子在图书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通常教师会指导孩子如何去査找完成作业所需的资源,还会帮助孩子学会如何在做作业的过程中集中注意力,如何合理掌握学习策略和方法。这些教师还会对家长提供帮助,指导他们如何帮助孩子完成作业,如何回答孩子作业中的问题等。这个活动为孩子和他们的家庭建立起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支持,所有开支由芝加哥公共图书馆的基金会支付,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图书馆的负担。[1]为了节约开支,有些图书馆还会请一些大学生作为志愿者来为孩子们服务。通常这种由专业人士提供的图书馆作业辅导服务时间会安排得比较集中,图书馆也会提前在自己的网站上对不同分馆具体的作业辅导内容、时间、地点以及每次的人数进行公布。如欧洲最大的儿童图书馆——伯明翰公共图书馆的儿童中心就在自己的网站上给出了作业辅导俱乐部的具体信息,孩子们可以在集中的时间内享受图书馆的作业辅导服务。目前,我国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也开展了面向小学生读者的家庭作业辅导,形式主要是面对面的互动式辅导活动、假期充电俱乐部,其师资来源是中山大学博雅班志愿者。[9]

4结语

目前,就现实情况而言,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开展教育合作已经成为许多教育文化系统的常规活动,一些地区在借鉴西方国家优质教育活动的同时,突出本土特色,合作活动收效甚好。但是如何在提高受教育者自身知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完善紧密合作、相辅相成的教育体系,将合作方式系统化、规范化、持续化,向着更加深入的趋势发展,依旧存在着许多现实层面难以克服的问题。如合作部门之间政策保障的落实情况亟待探究;人力、教师资源合理分配的调控问题需要解决;两个系统开展合作的可操作性及管理问题需要考量;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学生开展合作活动的利弊权衡需要审度等等。由于时间和能力所限,本文的研究还有很多不足和缺陷,希望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能够进一步补充、修正和深入。

【参考文献】

[1] 潘兵,等.公共图书馆的未成年人服务研究[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EB/OL].[2018-3-25].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19/200407/1316.html.

[3] 柳斌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4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EB/OL].[2017-11-11].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11/04/content_2031427.htm.

[5] 李君,隗峰.美国博物馆与中小学合作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2(5):19-23.

[6] 吴慰慈,董炎.图书馆学概论[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1.

[7] 鲁洁.道德教育的期待:人之自我超越[J].高等教育研究,2008(9):1-6.

[8] 童万菊.中美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比较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管理学院,2014:24-25.

[9] 周蕾.少儿图书馆开展家庭作业辅导的初步探索:以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为例[J].公共图书馆,2014 (1):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