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宫廷戏曲档案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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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府转制昇平署

道光七年(1827)二月,清宫大事精简,对机构与人员的变革进行得更为彻底,将外学、大差处撤销,十番学并入中和乐,增设档案房一处。外学艺人则全数退回原籍,仅保留内学,承应戏差皆由宫中昇平署太监支应,嗣后成为定例。南府内外学伶人则从鼎盛时期的千人减至道光七年(1827)初的400人,道光七年(1827)二月后又不断递减,最少时只剩60余太监伶人在戏台上。自此,宫中太监伶人成了戏差的唯一主角。

皇帝以『放逐声色』为名进行的内府演剧机构改革从道光元年(1821)延续至道光六年(1826),取得初步的成效。应当说这一阶段的戏曲档案保存亦相当完整,此期清宫演戏次数与前朝大体相同,只是规模缩减了许多。闲暇时道光皇帝经常把昇平署太监传至养心殿,听其唱几出小戏作为消遣,不能说是不爱看戏。天理教教徒攻进紫禁城是由个别太监做内应,与出入宫禁的民间艺人毫不相干,而道光皇帝保留的却是太监伶人。至于说到『三件貂皮褂』的故事,未可信其必有。皇帝想杀几个艺人易如反掌,不至于为两件貂皮褂与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优伶』计较,因心存芥蒂而裁退其他所有外学艺人更是大可不必。

实际上,嘉、道年间天灾人祸不断,国家入不敷出,但内府需要开销的银钱数量比之康乾盛世还要庞大许多,而亲王、贝勒、贝子、公主、格格们的俸禄又占去内府预算之大部。正所谓内府缺银子,皇上也玩不起戏了。宫廷再也无力支撑偌大之排场,已到不减不行的程度。应当承认,裁减外学也是出于道光皇帝力图节俭的本意。嘉庆末年,外学尚有外头、外二、外三学,内学则有内大学、小内学、大班、小班、中和乐、十番乐以及钱粮处、档案房,机构十分庞大。外学艺人自江南选送京城,江南织造要给他们置办北上的衣物,到了北京还要发给每人绫罗绸缎、皮衣、银两等物,花费甚巨。

道光以前,一名艺人北上,要带同祖父母、父母,甚至伯父母、叔父母整个传统旧式的大家庭一道迁移,伶人在宫里当差,拖家带口都住在北京。死了一名外学学生,织造处需便船带回其家眷数口乃至十数口之多。

(一)道光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恩赏日记档

南府总管如喜、禄喜、陆福寿谨启:有外学首领呈报,食四两八品官学生马双喜于三月二十九日辰时病故,按例应行崇文门恩赏银二十五两,其家口灵柩着织造处便船带回南去。

将家口灵柩列后:

马双喜家口

妻一名、子三名、子媳三名、女一名、孙三名、孙女六名,共家口十七名。

灵柩

本人柩一口、祖父柩一口、祖母柩一口、父柩一口、母柩一口、伯父柩一口、伯母柩一口、叔父柩一口、婶母柩一口、兄柩一口、嫂柩二口、弟柩二口、弟妇柩一口、前妻柩一口,共灵柩十七口。为此谨启。(15)

图1-12

按:从以上档案看,首先想到的是这一家已三代供奉于内廷舞台;其次受道光朝缩减外学伶人的影响,这家已无人在内府外学承差了。马双喜家眷和已故亲人的灵柩竟达三十四口之多,一个民籍学生的后事尚且如此,几百名在京的外学艺人又该有多少繁杂之事?仅从这些方面来考虑,道光皇帝遣散外学实为有识之举。

(二)道光七年二月初六,道光皇帝改南府为昇平署档

六年过去了,承应戏的规模与次数少了许多,但道光皇帝对南府拥有众多食俸伶人还是不满意,道光七年(1827)索性把民间艺人全数革退。道光七年(1827)二月初六日,恩赏日记档记录了清宫演剧史上的一个重要变革,即南府民籍学生全数退出,裁退所有外学,只留内学,禁止民间艺人进宫,并改组南府为昇平署,由内务府大臣统辖,亦负内廷监察民间戏班之责。

初六日奉旨,将南府民籍学生全数退出,仍回原籍,钦此。

二月初六日包衣昂邦禧恩、穆彰阿传旨:

南府着改为昇平署,不准有大差处名目。

图1-13

图1-14

昇平著加恩添四两缺五分。

原三两缺六分加添三两缺四分共十分,不得过十分。

原二两五钱缺十分加添二两五钱缺十分共二十分,不得过二十分。

档案房加添三两缺一分。

钱粮处加添三两缺一分。

中和乐加添三两缺一分。

赏八品官职之太监无定例。钦此。

又传旨,原十番学首领二名,着裁去顶戴,仍赏食四两钱粮,酌发在昇平署作为太监当差,不在所定四两不得过五分之额内,嗣后定例。

下面是昇平署职掌名额的设定:

七品总管一名  七品首领一名

八品首领三名  四两缺不得过五分

三两缺不得过十分 二两五钱缺不得过二十分

钱粮处

八品首领一名  副首领一名

三两缺一分  二两五钱缺二分

档案房

八品首领一名  三两缺一分

二两五钱缺二分

中和乐

副首领二名  三两缺二分

二两五钱缺六分(16)

按:皇帝先是裁退所有外学伶人,继又派总管内务府大臣穆彰阿传旨,将撤并后的南府钦定为昇平署,取消十番学,并颁布亲自制定的昇平署官职钱粮条令诏书。从内务府大臣一个接一个传达皇帝的改组旨意看,道光改南府为昇平署是深思熟虑的动作,其人员定额、各职官差一一详至,这是道光皇帝当朝后最为彻底的宫廷改革举动,显然是与内务大臣谋划许久的结果。

(三)内务府大臣合疏昇平署章程奏折档

改南府为昇平署旨意的实施进程,是责成内务府大臣禧恩、穆彰阿合疏,将办理遣散外学情形及时上奏。道光七年(1827)二月二十六日恩赏日记档记:

奏为奏闻请旨事,窃奴才等前经具奏,遵旨酌拟将外学民籍学生全数驳退,送回原籍,各安生业一折,仰邀俯允,即于是日传集外学总管首领后,并勒限于本月二十一日,由太平村移住城内南池官房。兹据呈报食钱粮之学生一百七十六名,暨各家眷,均经移出,有随本家居住者,有就亲戚人家居住者。奴才等当即按名查点,明白晓谕,均各叩感皇仁,得归故土,仰见圣意深远,垂法永久,中外咸深钦颂。至昇平署太监,供奉差使,责有攸归,现蒙恩加赏大粮数目,该太监等欣感皇恩,咸知奋勉。奴才等复面谕总管太监禄喜等,用心演约束,务期整齐,毋许推诿;且人数无多,嗣后切章程,均归简易,以昭核实。所有酌拟各项条,奴才等悉心核议,另缮清单,并先将太平村房间绘图贴说一并恭呈御览,是否有当,伏乞皇上训示遵行,谨奏请旨。

一、昇平署署名,已蒙钦定,该署总管首领太监钱粮缺分,钱粮处、档案房、中和乐等处钱粮数目,均请载入现行宫中则例,永远遵行。

一、原设十番学现已裁撤,该学首领二名,遵旨裁去顶戴,作为四两钱粮太监,同该学太监十八名,交昇平署总管太监,酌拨当差,其所食四两钱粮之太监出缺,即行裁撤,现亦不占该署四两之额。其十番学写字人苏拉等,亦俱裁出,不准有大差处名目。至该署太平村门及城内署门之副首领二名、太监二名,现已无用,拟将太平村门之副首领太监先行裁撤,交该署酌拨当差,城内之副首领太监俟民籍各学生起身后再行裁撤。

一、太平村内先行腾出房八百五十间,除现拟添砌墙垣之内房间留为昇平署占用处所,令该总管勘查外,其余房间,先行拆出,其墙外之空房及拆出之废物,均请交管理圆明园大臣派员收管。至通西爽村门开门之处,亦由该署勘定办理,先行绘图粘签呈览。城内房间,俟民籍学生起身后再行拟定。

图1-15

图1-16

一、嗣后昇平署太监出入,在园均由西爽村门进福园门,城内由西苑门进西华门后铁门。所有该署外边披甲苏拉写字人,均应给腰牌,以便出入;进内承差时,由内太监代领,呈递报单。该处地坦,现俱拟在墙内,只准官人充役,不准民人影射,以便稽核,如有冒充顶替进署值役者,查出严办。

一、向来昇平署承应之日,分别寻常年节,每次俱传造办处、盔头作、营造司、关防衙门、武备院人役,自二三十名至一百六七十名不等;今拟武备院备差之人,悉行减去,所有应收什铁作活计等项,交造办处修理,其余各项人役,拟交该署,临时酌减人数传差。

一、向来该署有应用乐器弦线等项,有京中购办者,有由苏州传用者;嗣后遇有应传物件,拟由内务府造办处制办交进,不得再有经传苏州织造之件。

一、昇平署向设有南府图记一颗,在内学总管太监处执掌,以便传片钤用。今拟将旧有图记交造办处销毁,另造昇平署图记一颗,交该总管太监祗领,以备行取年例公费车辆米石及应传差务钤用,以凭查对。又外有南府景山关防一颗,向在管理大臣宅内存贮,应请一并销毁。

一、昇平署向有库存罚项银两,以备各等处所存钱粮切末等项抖晾事件动用,拟请照旧办理。至该署每年按月均有例行事件,并有占用内务府领催披甲苏拉等,听差写档及存贮各项物件,城内城外各项收管者,均系该署自行经理。今拟查照旧例,一切事件,仍由该署行知昇平署外档房,呈明总管内务府办理转传,以归画一,而便查核。

一、向来民籍学生,每月除钱粮米石外,均有口分食米,核计每年所食白米,应需用四千数百余石;内学太监一体承应,向无口分食米。今此项既有节存,昇平署总管首领太监可否量加添给之处,出自皇上天恩。

一、逃走太监定罪,例有专条,惟查定有治罪条款,遵行在案,昇平署应差太监人数无多,若仍照各处逃走者治罪,似多未协,应请从重定拟,遇有初次逃走太监投回者,责四十板,送交原处当差,三月不准告假外出。初次逃走被获者,及二次逃走俱系自行投回者,均责六十板,仍交原处当差,半年不准告假外出。二次逃走太监,内有一次投回者,责八十板,仍交原处当差,一年不准告假外出。二次逃走俱系被获者,俱责一百板,仍交原处当差,二年不准告假外出。三次四次五次逃走,无论投回被获,俱责一百板,三次逃走者枷号一个月,四次逃走者枷号两个月,五次逃走者枷号三个月,均仍交原处当差,二年不准告假外出。六次逃走者,无论投回被获,俱永远枷号示惩。

一、永祥当向年应交利息小制钱二千五百六十八吊,由该处分赏内外学之用;今蒙天恩,由该当项下赏给退出之学生一百七十六名,每名银十五两,共用银二千六百四十两,请先由民籍学生放剩钱粮内动用发给,于每年永祥当应得利息内,分作十年扣还归款,核计每年应扣留钱六百吊,其余钱一千九百余吊,全数交昇平署,以备分赏该署太监之用。

一、退出回籍学生等每月所食钱粮请自三月停止,其未完库银,应请宽免;未经起身以前,奴才等筹酌给与帮贴之费。查伊等所食钱粮,向系由崇文门税务处每年交广储司银库银九千两,由该库按月支放该学生及旗籍管箱人并乐部署史等钱粮之用,如有余存,另款收贮,嗣后旗籍人役及乐部署史所食钱粮无多,应请每年由崇文门交广储司银库银二千两,足敷支放,存有盈余,仍归别款收贮,所有该税务处每年节省银七千两,即归于正项奏报。

一、昇平署内外向设内务府人役一百二十六名,今民籍学生既经裁撤,所有外学及十番学现有写字人披甲苏拉俱行裁出,并将内档房等处领催亦行酌减数人,除将写字人酌留数名添给外,现应退出领催披甲苏拉三十二名,请照前次办过成案,分拨内务府各等处当差。

一、昇平署向设外档房二处,笔贴式六员,效力笔贴式四员,副催长二名,苏拉十五名,现该处差务无多,现拟请归并档房一处,酌留笔贴式二员、副催长二名、披甲人二名、苏拉八名,承办档案钱粮事件;其余员役全行拨交内务府,分给各司处当差,笔贴式、效力笔贴式缺出,即行裁撤。

再查退出回籍之民籍学生户口内,计食钱粮者一百七十六名,曾向奴才前具呈声称,因住京年久,原籍实无亲属可依,并因京畿立有坟墓,无人祭扫,情愿在京自谋生理者八十六名,又有籍隶直隶山东者四人,并非苏州籍贯。奴才等随即传到,详加询问,当面晓谕,将不应存京五十岁以内之人,逐一批驳,如再渎诉,定行究办。内择其人本寒苦无依或老病不堪者,以年逾五十为断,不愿回南者二十六名,内随有子弟者十人,并本非苏州之人四名,又母老子孤者三名,均注明年岁,开列名单,恭呈御鉴,可否准其留京之处,出自天恩,奴才等再行遵办外,所有应行回南之人,即按原奏,妥协料理,俟定限分起时,另外开具人名,注明家属数目,具奏,理合附片奏闻,谨奏等因。

于道光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奉旨。依议,钦此。(17)

按:以此为始,开启了近一百年的昇平署时代,其昇平署名称职能、内学的编制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及小朝廷结束。到道光七年(1827),裁退所有外学,只保留内学。南府两学的人数从乾隆朝鼎盛时的近2000人逐步削减至嘉庆朝的700人左右,道光七年(1827)则只剩下内学内外太监、旗籍管箱人、随手等计163人了。

应当看到,南方伶人进入清宫演戏已有一百多年之久,把他们一律裁退,不仅与旧制有悖,演戏质量也会大大下降,当然也给皇室内廷看戏带来诸多不便。道光七年(1827)二月二十六日,内务大臣禧恩、穆彰阿传下的旨意有一条:『南府着改为昇平署,不准有「大差」处名目。』因皇太后、皇帝万寿及年节不能无戏,若演连台大戏,上场至少七八十甚至一百多人,这些大差都需要统筹,所以宫中一年之中所谓『大差』不断。内府演戏少了,人员也不多了,大差处显然已经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