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拙作《讯问艺术》(增订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讯问的知彼知己》(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版)出版发行后,广受好评,深受广大读者欢迎。特别是《讯问艺术》(增订版)一书,多次重印。然而,仅《讯问艺术》(增订版)、《讯问的知彼知己》二本拙作并不能阐明讯问工作的所有的方法和技巧。为了系统、全面、深入地阐明讯问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在该二本拙作出版发行后,笔者又计划继续撰写《讯问步骤》《讯问策略》等书,以与《讯问艺术》(增订版)、《讯问的知彼知己》一道,成为系统、全面、深入阐明讯问工作的方法和技巧的系列著作,并得到了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支持。《讯问步骤》一书完稿后,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本书简称《监察法》)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本书简称《刑事诉讼法》)修改,于是,笔者又根据这两部法律对《讯问步骤》书稿进行了全面的修改。现《讯问步骤》一书已脱稿,交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
概言之,这本《讯问步骤》[1]有以下突出的特点:
一、依法性和实践性
讯问的步骤是讯问进行的程序。关于讯问步骤,它既是《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所规定的,又是讯问实践所必需的。讯问不讲步骤,既违反法律的规定,又无法实现讯问的目的。本书既依照法律,又根据讯问实践阐述了讯问的步骤。
依法性。本书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阐明讯问的步骤,特别是对第一次讯问的法定步骤作了详细的阐述,使之符合法律的规定。
实践性。本书所述的内容,都是从讯问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使之满足了实践的需要。
二、全面性和深入性
本书既全面,又深入地阐述了讯问的步骤。
全面性。本书分为十章。第一章《保证被讯问人合理、稳妥地到案》。该章叙述了保证被讯问人合理、稳妥到案有哪些意义和以哪些方法让被讯问人到案的问题。第二章《选择好讯问的时机》。该章叙述了选择好讯问时机有哪些意义和讯问时机应怎样进行选择、把握的问题。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第一次讯问的法定步骤》。该章叙述了第一次讯问的概念、特征、任务、要求和第一次讯问的法定步骤有哪几步和如何走好这几步的问题。第四章《开好讯问的头》。该章叙述了开好讯问的头有哪些意义、如何选择和实施好讯问开头的问题。第五章《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该章叙述了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有哪些意义、被讯问人不端正态度的表现、原因和如何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的问题。第六章《切入好讯问的主题》。该章叙述了切入好讯问的主题有哪些意义和如何把讯问顺利地过渡到讯问与被讯问人犯罪或违纪违法事实有关的问题上来的问题。第七章《摧毁被讯问人抗审的心理防线》。该章叙述了应以什么方法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问题。第八章《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该章叙述了应以哪些手段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的问题。第九章《做好讯问结束工作》。该章叙述了做好讯问结束工作有哪些意义、如何选择讯问结束的方法和实施好讯问结束工作的问题。第十章《做好讯问结束后的工作》。该章叙述了讯问结束后应做好哪些工作和以什么方法做好这些工作的问题。这样就使阐述讯问的步骤显得十分全面。
深入性。本书在阐述讯问各步骤的过程中,并不是泛泛而论,而是不仅提出具体的问题,而且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方法。例如:在“保证被讯问人合理、稳妥地到案”中,为有利于讯问工作的进行,对被讯问人的到案,不仅提出了七种让被讯问人到案的方法,而且,就各种到案方法的特点、作用、适用对象、实施等进行详细的阐述。这样,既保证被讯问人能够到案,又保证讯问工作能顺利地进行。又如:在“《刑事诉讼法》第一次讯问的法定步骤”之“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这一步中,不仅提出了七种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的方法,而且,就各种提问的方法提出要做到哪几点,并就如何做到各点进行详细阐述。这样,就保证了讯问顺利地向纵深发展,进而突破被讯问人的口供。
三、创新性和实用性
本书所阐述的讯问步骤,既坚持创新,又体现实用。
创新性。本书在叙述讯问步骤的过程中,根据被讯问人的不同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被讯问人到案的各种方法;根据案件侦查或调查、被讯问人到案和被讯问人心理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讯问被讯问人的各种有利时机;根据被讯问人的自身、到案、犯罪或违纪违法、心理、对待讯问现状和案件来源等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讯问被讯问人开头的各种方法;根据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不正确态度,创新性总结梳理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的各种方法;根据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摧毁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情绪基础、理论基础、意志基础、认识基础、客观基础的各种方法;根据被讯问人拒绝交代或下不了交代决心的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的各种手段;根据被讯问人的交代情况,创新性总结梳理讯问结束的各种方法;等等。这样,就使讯问有了新招。
实用性。本书所叙述的讯问步骤在实施中的方法与技巧,由于都是总结讯问实践创新出来的,因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例如,在“端正被讯问人对待讯问的态度”这一步之“刹被讯问人不端正态度的表现”中,不仅提出了以气势、态度、行为、才能、品格、把柄、法律、证据等刹的手段,而且就每一种手段的内容、方法和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这样,就使这些刹被讯问人不端正态度的手段起到刹住被讯问人不端正态度表现的作用,从而有着实际的使用价值。
四、具体性和艺术性
本书所阐述的各讯问步骤的方法与技巧,既做到了具体,又富有艺术。
具体性。本书所阐述的各讯问步骤的方法与技巧,都是非常具体的。例如,讯问开头的方法,不仅阐述了如何选择讯问开头的方法,而且具体阐述了各种讯问开头方法在实施中要做到哪几点,如何做好这几点。讯问结束的方法同样如此。又如,在“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这一步中,不仅叙述了以压、拉、劝、帮的手段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而且具体叙述了以什么方法进行压、拉、劝、帮,怎样实施压、拉、劝、帮的方法。这样具体阐述讯问各步骤的方法与技巧,就能便于在讯问实践中进行操作。
艺术性。本书所叙述的讯问各步骤的方法与技巧都体现着艺术。例如,摧毁被讯问人抗审的心理防线这一步骤之“冲垮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客观基础”的方法中,在论述要“善于使用证据”时,叙述了在使用证据中要做到:一是要在最有利的时机出示证据;二是要在最恰当的时间出示证据;三是要以最有威力的证据出示;四是要以最灵活的方式出示证据;五是要以最巧妙的方法出示证据;六是要以最高超的策略出示证据。这样艺术地向被讯问人出示证据,也就能使出示的证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顺利地冲垮被讯问人抗审心理防线的这一客观基础,实现讯问的目的。
以上是本书的特点。但老牛破车,力尚有限。浅陋与荒谬之处在所难免,犹见笑于大方之家。敬请大家斧正,赐教。
廖福田
2020年秋于杭州西子湖畔
[1]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称的“讯问”(除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第一次讯问的法定步骤》外),其他章节的绝大部分是站在广义的角度展开论述的,既涵盖《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的侦查犯罪案件、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讯问”措施,也涵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谈话”这一措施和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监察机关尚在初步核实时的“盘问”、“询问”、“谈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