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品牌效应与集体商标的关系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品牌(商标)通过品牌资源整合形成区域品牌竞争合力,由此产生了更大、更广泛的社会经济效应。例如,中国产品从产量、品质、规模来看,在世界上逐渐名列前茅。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独家编制的2020年度(第十七届)“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于2020年12月16日揭晓,中国品牌入选数于2020年首次超越英国,在所有国家中位列第四,中国南方电网、腾讯、海尔、华为、阿里巴巴、台积电、联想、百度、长虹等纷纷上榜。这些上榜的集体品牌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方便识别、创造广告效益、树立集体信誉、扩大企业和商品影响力、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主要推动作用。
1.集体商标的概念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有以下几个。
(1)虽然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一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其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则不必提交。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合同,普通商标准许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给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的相应期限仅为一年。
2.集体商标的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组织通常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藏在集体组织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集体组织必须对其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之于众,集体成员应遵守规则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5)当集体商标因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组织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了。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集体商标的作用
有了商标才有品牌,有了品牌才有名牌,有了名牌才能提高区域特色产业的竞争力。集体商标注册对于带动产业化经营、提高竞争力大有裨益,甚至是必由之路。因为集体商标是“由众多的自然人和企业组成一个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共同申请并共同使用的一件商标”,所以其使用的特殊性能够达到为产品节约成本、保护产业、推出品牌和形成规模效益的目的。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最大好处是:在不改变单个成员身份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共同使用统一的商标把所有单个成员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效地组合起来,形成数量优势,显示规模效应。
凡是享有这一品牌使用权的会员企业,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恶性压价等不良竞争手段,否则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了集体商标,就对那些只顾自己利益而不顾集体利益的部分企业有了法律约束,今后还可以以集体展团的名义租展位,参加精彩的国内展、国际展,争取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甚至在反倾销应诉中,也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争取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