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军队的产生
一、新的组织形态的出现
1.理论上可行的军队法
根据通行的军队法可以有以下不同构成的军队类别:
(1)按照组织中心可以区分私人军队与国家(城市等)军队:一个国家或集体中个别人(个体)招募的军队,使其为自身或者他人投入战斗;或者由公法权力,亦即“公共团体”如国家、地区和城市出面组织军队。
(2)依照军队的存在年限可分为常备军队与非常备军队(亦可称为临时性军队),即并非出于某一场特定战争的需要而是永久或出于某一种需要在某一段时间里组成的军队。常备军队又可以再划分成两种形式:现役或非现役,即分别为长期“服役”或为其民事需要而休役。如常备军队的一部分在役而另一部分休役,我们则将此称为基干军队。
如若较为严格地界定“常备军队”这一概念,则人们理解的只是在役军人。在说到初创时期的常备军队时,往往即指这一部分,因为当时尚未出现休役军人这样的类型。
同样不确定的(也难以确定,因为只有程度上而无本质上的区别)是职业军队的概念。倘若系指军队的话,对职业军队这一概念,只能明确地理解为是指在其存在的全部期间系由职业军人所组成,这就意味着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条件下这些人始终从事军人生涯(如同时下的现役军官)。从另一角度看,与未经受过足够的训练或根本未接受过训练的“民兵”不同的是,职业军队是一支多年服役的民众军队。
就我们的研究而言,对上述不同类型的军队做严格的区分并不重要。只要我们能够对欧洲历史上出现过的实际类型做正确的表述,这就足矣。
(3)根据“征募兵员”的方式与方法来区分军队。依我之见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强制性服役与自愿服役,就此可以做如下表述,即前者为服从于(外部的)强制入伍,也就是说,即使他并不愿意也必须走到军旗下(至于他此后心甘情愿甚至满怀热情地服从部队的指挥,这无关紧要,这种情感上的联系与每个兵士对军队这种有意显现的法定关系并不相干);而后者则是基于自主的决定(也就是说,假如他不愿意的话,可以不必入伍)。
依照承担义务的来源与方式的不同,强制性军队本身呈现出极大的差异。所谓强制可以是私法行为,也可以是基于公法。私法性质的强制系针对兵士的人身,此人随后如同“奴隶”。此类兵士的服役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之上,即他们本人并非自由人。而公法强制服役的兵士则是某一特定社团的成员。此类兵士作为农夫、骑士或仆从“应征”:“应征军队”即由此而来,它或者是由一部分居民所组成,成为某一阶层的军队,或者来自各个阶层,成为全民性军队。
与强制性征募的军队不同,“自愿入伍”的军队是由自主决定拿起武器的兵士所组成。如果根据战争的最终目的来划分,这样的决定是为了“保卫祖国”抑或是出于捍卫其他什么利益,则我们谈及的即为原本意义上的志愿军队。相反,若“自愿入伍”就是为了获取报酬的话,则为“招募”,即按照合同有偿地履行某种义务,这就是所谓的“雇佣军”。
(4)根据军队的内部组成还可以分为个体与集体军队,两者的区别笔者将在其后的叙述中详解。
本书对军队形式的划分并非通行的。在我看来,如此划分尤其是对本书其后的观察非常适宜。看到诸如将“常备军”与“雇佣军”进行对比,不免会刺痛一些人,这样的模拟犹如将具体与凸透来加以比照一样。诸如此类的不当对比表明,如何区分特定的军队类别,其角度是千差万别的。同样不应遗忘的是,不同类型的军队会以多种形式混杂在一起:一支国家军队可以是常备的或非常备的军队,可以是一支雇佣军或应征军,也可以是一支职业军队或一支民兵。同样,一支雇佣军可以是一支常备军或非常备军,也可以是一支私人军队或一支国家军队,等等。
军队组织示意图
类别:
一、按军队组织划分
1.私人军队
2.国家军队
二、按军队的存在期限划分
1.常备军
(1)现役军队
(2)离役军队(基干军)
2.非常备军队
三、按兵士受训期限划分
1.职业军队
2.业余军队(“民兵”军队)
四、按征募的方式划分:
1.强制征募的军队:
(1)私法:奴隶军队
(2)公法(征兵制军队):
①阶级军队
②国民军队
2.自由军队
(1)志愿军
(2)雇佣军(招募性军队)
五、按照内部组织:
1.散兵(个体形式)
2.集合式军队(集成军)
2.陆军
现代军队究竟何时产生,对此研究军事史的行家们颇有争议:在法国,人们一度几乎普遍地将查理七世(1445年)启用传令兵连队视为现代法国军队产生的标志,但是近来又出现了新的看法,即直到查理七世之子,甚至弗朗茨一世,抑或更后一些时代的国王才能称为法国军队的创建者。在英国,有人将现代军队的产生定于1509年或者更早一些,而另一些人则认为1643年或1645年应为现代军队的诞生年代。普鲁士军队的出现,多数人的看法是在大选帝侯时期,至于具体在哪一年甚至哪一年代则又成为未定之天,有些人甚至认为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才是普鲁士军队“真正的”创建者。
出现这样的差异并不让人惊诧,我们必须看到,在如何定义现代军队时,不同的研究有着极为不同的标准。是否存在着一种标准来判断现代军队,可以据此来明确区分现代军队与中世纪的军队吗?又如何清楚地区别诸如雇佣军与应征军、阶层军与国民军呢?
只要统览一下过去或现在使用的“现代军队”的标志,我们便可以知道,似乎并不存在这样的标准。
人们曾相信,雇佣兵是一种新型的军队,它终结了封建时代,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但时至今日,我们清楚地知道,其实雇佣兵制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后期,而且雇佣军始终伴随着骑士团共进共退。
希腊君主制时代已经出现雇佣军。【30】同样也可以从9世纪以来的哈里发王朝时期看到他们。【31】在欧洲国家中早在10世纪雇佣军即已出现:僧侣里奇这样说道,991年安茹伯爵向布列塔尼伯爵开战时,其军队就是由扈从与雇佣兵组成。【32】
英格兰很早就有了雇佣兵:1014年艾特尔雷德二世耗费2.1万英镑用于雇佣军队【33】,自从颁布末日审判书以后需通过付费来解除雇约,而国王招募骑士成为惯例。【34】
在12与13世纪期间雇佣兵制普遍盛行:诺曼底军队就是一支雇佣军,这支军队先向意大利进发,接着再替希腊人向撒拉逊人(1)开战,稍后为了伦巴第贵族家庭或地方势力又将枪口转向希腊人。雇佣兵成为神圣路德维希军队的主要部分,他们骑马和徒步:徒步的队伍显然成为第一支雇佣步兵,一百人组成的连队由一名骑士率领,对此编年史虽然并无记载,然而账册上却有明细报告。【35】12世纪时雇佣兵即已训练有素,出现了著名的雇佣兵头领,如同后来的雇佣兵一样。【36】
以上所述都是封建时代的事例。而毋庸置疑的是,雇佣兵制很早就已成为城市防御章程的有机组成部分。【37】
然而基于以下缘由,我们不能将雇佣兵制视为现代军队的特殊标志,因为征兵制军队才是各个时期现代军队的组成要素。
同样,我们也不能将现代军队的产生与常备军队的起源混为一谈。因为,与现代军队产生的时间相比,“常备军队”的出现更为久远。
我们也许不想把整个骑士军队看成“常备军队”,虽然它完全具有如下的标志:即便可以是在役或离役,但骑士军队是“常备的”,亦即长期地为国王服务。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审视一下长期以来诸侯们的骑士军队,他们完全可以满足常备军队应具备的所有特征:集结在君侯身边的是一队军士,他们随时供其差遣,从不缺位,这就是常备军。
我们从现代国家出现之际就再度看到这一类私人警卫部队,“卫士”:意大利的暴君拥有这样的队伍,法国和英国的国王,亦或德意志的君侯们同样如此。这些就是宪兵、警卫【38】、“扈从”【39】。
国王对军队的指挥权力是不是现代军队的标志并将之与中世纪军队区别开来?倘若接受这一观点,就必须再度回归中世纪后期,重温一下现代军队的起源。在法国,最晚从封建采邑时期以来国王的军队就已服从军事统帅的统一命令,从1349年以来则是大统领负责,而战争以及(使用火炮以后)重炮的最高指挥权自1274年以来系由卫队统领即国王的一位官员执掌。
或者是否按照一些人的主张,将武器技术作为中世纪军队向现代军队转变的标志?这同样也违背了历史事实。热兵器的启用显然并没有开创军队的新时代:因为不会有人将克雷西战场上厮杀的军队视为现代军队,尽管当时已经使用了热兵器;反之,也没有人会否认17世纪末的军队已经成为“现代”军队,尽管他们还在部分地使用长矛在战斗。
如此看来,任何一方似乎都无法划清军队历史上中世纪与近代时期的界限?然而,我们还是非常清楚地感觉到,18世纪初期的军队与15世纪的军队有原则上的区别,同时也必须承认,1500年到1700年之间(此时间区间被设定得更为宽泛)军队组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了避免产生异议,这里放弃了一个做法,即将一个特定事件的出现作为其全新时代的标志。如同现代国家抑或现代资本主义一样,现代军队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诞生年份。确实如此,现代军队的出现甚至并非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的产生为前提:旧的机制缓慢地变动,旧的风俗习惯不知不觉地更新,并行前进的潮流相互交汇,最终逐步且逐个地重合成为一个新的形态。如此一来,我们察觉到的是一个整体上完全区别于先前那样的军队,倘若我们试图从其纯度去把握的话,则必须从各种可以想象的角度来加以比较: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实践中现代军队的定型并非在变革的某一个时刻,亦即不是在哪一个节点上产生出新的形态;不能将新的效应归功于某些个别的发展因素。
现代军队是一支常备的同时是国家的军队,有两个始终同时存在的倾向:君主(作为国家的代表)成为独一无二的统领,军队则随时供其召唤,两者共同作用最终成为普遍通行的原则。是否可以作如下表述,两个原则导致的这一成果外在表现即为,持续拥有或获得经费用以招募兵员与武器配备的常备国家部队,君主可以自由地支配这样的经费,正因为如此,他便可以从时间上与管理上令军队服从于其意志。其实这样的外在表现对现代军队的基本思想并不同时具有多么现实的意义。但正是君主拥有的这种势能将现代军队的两个根本标志结合在一起:即常备的、国家的,两者自然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君主掌握着“金钱与人民”,这就确保军队以其新的形态出现,而且此种新形态的产生有其必然:成为君主手中的刀剑,反之,因为有了军队,君主才成其为君主。在政治天地里,“一个君王若失去金钱与人民,便不值得尊重”,大选帝侯1667年在其政治遗诏中如此表示。
倘若人们认识到经费筹措、持续性与国家管理这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对现代军队的根本作用的话,自然便会首肯法国查理七世改革的划时代意义。
众所周知的改革进程如下所述【40】:1439年之前查理七世还有赖于三级会议的忠诚,然而这样的支持微不足道也很不稳定。在财务混乱和资金拮据的情况下,法国全境盗匪蜂起。“为国王而战的军官们拒绝执行元帅的命令,司空见惯;军官们躲在碉堡里无视外面的疯狂暴行,司空见惯。”查理试图采取措施来对付匪帮,办法是让军官们从其辖区获得一定的收入。1439年他又向前跨出一步,将此规定全国统一并长期执行。是年11月2日颁布敕令【41】,背后的意图是:一支要长期应对战争的军队若不能定期发饷也从未服从过命令的话,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贵族阶层放弃了原先的权利,未经国王的许可他们不得拥有军队,他们授予国王任命指挥官的特权,两者则应对其部队造成的任何逆行共同负责。同时,禁止贵族阶层擅自向其臣民征收人头税或兵役税;为保证军队的薪给,国王有权征收公共税,征收的对象依然是贵族阶层所在地域的臣民。国王将此视为长久的权利:有了长久的银两保证,常备的军队便呼之欲出了。根据奥尔良大会的决议,国王可以设立固定与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兰克将这一改革称为“最伟大的变革之一”,言之有理。基于这一改革当时产生了一支空前出色的军队,正是凭借着这支队伍,查理八世不断地征讨意大利;凭借这一改革产生的出色军队,弗兰西斯一世展开了一系列战役。
15世纪中期法兰西发生的这一变革,直到两个世纪之后才在欧洲其他国家出现。在英格兰,军队的整顿是在建立英联邦之后。关键性的法规是议会(1643年)的决议和1645年2月15日的敕令。【42】前者规定埃塞克斯军队长期保持一万名步兵与四千匹战马;后者责成议会委员会(1644年埃塞克斯军队投诚以后)“建立一支新型的军队”:新范式军队。
众所周知,在此之后保持一支常备的国家军队再次受到质疑,事因国家基本法的公布:和平年代里维持常备军队“违法”。然而军队毕竟不可或缺,1689年起议会便每年发布一项年度法令,允许组成一支征募的军队,其名目是:《兵变与逃兵惩处法》,等等。自此,英国的军队事务即建立在这一《兵变法》的基础之上。【43】
就德国而言,此处系指德意志的各个公国,在我看来,1654年5月17日帝国议会决议第180条条款至关重要。这一条款的要旨是,“为占有及维持必备的要塞、场地及驻地”,“每一位选帝侯、小农、臣仆、平民”均有义务“向君王、领主及上司伸出援手”。根据议会的批准,决议还颁布了缴费的额度,额度则依照君王的权力所及范围来定,“此项条款是德意志领域内常备军发展的关键性决定”【44】。
军队国家化的进程步步伴随着常备化的过程,对此本书不拟详加阐述。现代军队在18世纪初即以国家法律与管理手段的形态出现,这确为不争的事实。在普鲁士,这一正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国家,1713年5月15日的内阁指令标志着新型军队的形成。这一指令宣告了“短期雇佣兵”制度的终结,并决定,未经国王许可,所有应征入伍的士兵不得退役。【45】所有军官的任命皆由国王掌握,亦即从这一时刻起,手中握有不受限制的任命权力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现在又将其在所有部门拥有的这一权力延伸到军队。【46】
然而,若想完整地分析“现代军队”特性的话,除了宪法与管理属性之外,似乎还存在着其他的角度:此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有练兵场,还有“部队的层阶”,它们层级分明又相互交织,军、师、团、营、连一排排、一行行,发出命令的指挥官依照等级由高向低。这就意味着:现代军队在军务上亦具有自身特性。这样的特性决定了它有别于那些集合军或散兵或募集的部队,同时也特别明显地区别于中世纪的军队。
所谓散兵队伍的特点是由一定数量的战士形成的一个战术单位。若成千名骑士出战,他们并不会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成千名单个的战士一起作战;但是一千名现代骑兵发起攻击的话,则会联合成一个团队阵型。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超越个体的规模效应,他们为一个共同的精神所激励。这样的共同精神系由指挥所制造,来源则出自其统帅。(精神的)指挥与(队伍的)行动二者分离,分别由不同的人来行使,而过去则是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这是一个细分化的过程,它异常清晰地表明了整体现代文化的发展变迁。
与这种变迁特别相似的是经济生活的进化:从手工业走向资本主义。
指挥与执行功能的分化导致一系列现象的产生,最终成为现代军队的标志:首当其冲的是操练与纪律,它们通过机械的程序将指挥与执行两者结合到一起。在“整齐的步伐”中,现代军队仿佛在迎接着自己的象征,而当年希腊人与罗马人就是如此操练,瑞士人与瑞典人同样这样操练,德绍的利奥波德(2)也将此列为普鲁士军队的规矩。
依我之见,现代军队对整体文化以及尤其是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人们至今还没有给予足够的评价。在关键性的17世纪,自然人逐渐被打碎与捣毁,此前主宰文艺复兴时代的还是自然人,然而自然人已经无力胜任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使命。局部人、专业人与责任人开始出现。在催生这样的新人过程中,宗教,尤其是清教主义担当了重任。清教主义与军国主义究竟存在何种紧密联系?对此有人产生如此疑虑。其实回想一下便可得知,克伦威尔向现代军队灌输的正是“军事精神”,弥尔顿的著作里充满着军事思想。
两者的初衷如出一辙:遏制具有创造力的人,并将之纳入芸芸众生之中。有鉴于此,17与18世纪培育出来的军事“美德”大都归属此类,即不信国教者、加尔文主义者以及新教主义者的信仰。主导动机就是管教。
达维德·法斯曼1717年在柏林出版的《军士阶层的起源、荣耀、卓越与成功及其18项必备之品质》一书中,列举了一个称职军人具备如下18项品质:“敬畏上帝、聪敏、热诚、藐视死亡、冷静、警觉、忍耐、知足、忠诚、服从、尊重、专注、憎恨恶习、雄心抱负、不发怨言、无差错服务、有知识、健全的性格。”
同样的品质要求也出现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的训诰中,他显然受到了法斯曼的启示:人所周知,清教主义、军国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精神大体一致。
倘若可以相信,军事纪律源自清教精神或由清教思想所推动,抑或是在新的环境中汲取了自身的源泉,那就毋庸置疑,正是军队在新的精神突进之际造就了更多的功绩。演兵场即是为此而设立,多年艰难辛苦的战斗扼杀了那些旧式的、充满本能的人。
16—18世纪期间军队经历了关键性的变革:在此期间自由的雇佣士兵演变成为经过训练、驯化的列队行进的士兵,在其身后伺候的是杖棍。无休无止的操练、严格的纪律是新时代的标记。而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这样的训练亦不可或缺,资本主义同样需要这样的人。毫无疑问,在演兵场上经受过训练的这些人,他们在工厂里同样会应用服从这门技能:军队提供的范例,军队通行的精神,在在都移植并传承到其他的人群,从而最终在经济生活中再次得以激活。迷信唯物主义史观的代表人物通常得出的结论是,军队纪律是经济生活的反映,但事实并非如此,只要注意到本人上述的平行现象,便可得知这两个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
无论如何,我以为非常确定的是,对整个现代文化尤其是经济文化的起源来说,这里涉及的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显然值得下一番功夫进行深入的探讨。
这种新式军队的范式是14世纪瑞士的国民军;以后人文学者又将这样的研究转向希腊与罗马的军团;我想到的则是马基雅维利的战争史著作或者法国弗朗西斯一世的军团。然而,即便没有任何范例,现代的君王一定也会从自身的需要出发来打造这种样式的军队,正如现代资本主义必然会从其自身的内在本质出发打造出大规模的劳动组织方式一样,因为外在的表现形式孕育在自身的内在之中。
现代君王必然会产生出不同样式的军队,这是由其对外扩张与炫耀权势的内在欲望所决定的。当然,其中武器技术也发挥了作用。但是,在现代军队的产生过程中技术的作用并不是首位的(如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大生产方式出现的过程一样——这里不期然地再次进行比较——技术的作用也同样如此)。现代军队起始的战术单位是方阵型,其基本武器便是长矛,以后为了便于使用火器,这样的战术阵型便出现了极大的变化。此后,作为单一武器的火器固化了军队的组织形态,仿佛成为一种自然的形态,从过去纯属自由决定的选择变成一种必然的方式(就像蒸汽技术的出现决定了生产制造向工厂过渡一样)。
军队的形态起先并非为现代君王从其内在本质出发打造而成,我们只能说在军队的形态中原本就已经存在着迅速与持续扩展的可能。随着领导与执行事务的分离,随着作战能力可以机械般的传授,在在都保证了可以在短时期内将任何未经过训练的人培养成为厉害的军人。当然,有鉴于火器日益频繁的使用,战术上的成功越来越建立在数量的效果之上,军队在数量上的扩大压力与日俱增,国家权力的强弱便越倚赖军队的规模(此处系指在训练、装备及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
正是在如此情况下产生了如下的特征,而这一特征对于我们识别现代军队而言是最为重要的:其内在的扩张倾向,这是以往的封建军队与民军所不具备也无法具备的。正是如此,当社会为扩张之类的冲动所鼓噪之时,现代军队也许就会首先成为宣泄之途,如此之冲动将中世纪旧式的相对安宁的态势解体,并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的整体文化。而与之必定相连的形态同样首先出现在现代的军队之中,随后会通过资本主义体系获得最为充分的展现。
现代君王对权势的无休无止的贪念通过扩充军备得以体现,同资本主义企业家对金钱的贪欲如出一辙。扩充军备与资本积累是地道的孪生兄弟:数量的累积,凭借个体财产扩大势力范围,冲破单体的体能与智能局限,等等,两者绝对是同类。
与此同时并无必要在上述两者的发展进程中找到某种原始的联系。当然完全存在着如下的可能:两者是各自并行发展,抑或是同出一源。
3.海军
无疑,海上战争的组织与陆地战争有着众多共同的特征。我们首先看到,海军征募兵员的方式与陆军大同小异:海上与陆上都有征兵与雇佣兵。
整个中世纪期间英格兰五港同盟(3)为招募舰队伤透了脑筋:多佛尔与桑威奇每年各向国王提供20艘船只,为期20天,每艘船配有21名船员。其他城市负责提供水手与供应食品。(4)一个舰队拥有44艘船只,总计载重量为11500吨,兵力为8810人。这是1635年的情况。当然还需做以下补充:凡是没有提供船只的城市和地区可用金钱来补偿。(5)此外,英格兰很早就出现了雇佣海军。1049年《撒克逊编年史》441.42记载:“国王爱德华下令九艘舰只退役,舰船与兵士随即离开;留下五艘船,国王允诺付给他们12个月的俸禄。”(6)
在此期间也出现了纯粹的企业家经营行为:例如,热那亚的艾顿·多里亚(7)(1337年)向法国国王承诺,在其与英国国王开战期间提供20艘战船及兵员与武装,为此每艘船每月获得九百金法郎;此外还有20艘战船系由穆尔热(摩纳哥)提供。(8)
查理五世时代西班牙海军是一支纯粹的雇佣军。查理五世根本没有一艘国家战舰,即使是他出资建造的战船也交给企业主去武装与配备。雇佣军的俸禄起先按照旧的敕令,最后则依据1554年11月5日的敕令支付。在战船的装备与服役过程中出资人为贵族、骑士、地主乃至教会的主教,这些人变成了“企业主”。查理五世使用的并不都是西班牙雇佣海军,而且还有多里亚、琴图里奥诺斯及戈伯斯指挥的意大利战船。这些战船通行的纪律与日常生活状况看上去与雇佣军营并无二致,船上甚至还有妇女。一次在驶往突尼斯的航程中船上有不少于四千名(?)“恋人”。【47】
然而,海战与陆战之间的区别也许更多并更为重要。首先:海战中从未出现过骑士。这些在故乡的土地上成就其生涯的武士,他们是中世纪军队的典型特征,但是纯粹出于客观原因并没有出现在海战之中。海战的战术原则上从一开始就必须具备群体效应。即便攻占敌方的舰船时需要单体的战斗,但战争的胜负更多的还是有赖于舰船的行动,而舰船的行动始终是众人的工作,其中一人负责指挥,其他人按照命令行事。在诸如威尼斯和热那亚舰船的甲板上坐着的是成百名奴隶,如此的海战与骑士的战斗之间有着何等的差别(完全处于同一个时代)!
海战的第二个特征建立在以下事实之上,即总是需要极其巨大的物资耗费,这样的耗费远远超过个人的能力。除了战士的全副武装之外还要有船只,而与单个战士的武装甚至一匹战马的操持相比,船只的建造与投入使用则需要花费远为高昂的金钱。
尤为特殊的是:海战需要的这种至关重要的装备通常是商人的常备,即他们的商船。
基于这一奇特的事实很早就产生了海战所特有的军队组织体系:商船队为战争所用。整个中世纪期间我们在欧洲所有海上大国都可以看到这一现象。
在一月实录281,45中我们看到1274年条目载有:“热那亚的船长可以将他们自己或者能够找到的船只就地装备妥当并交付使用,总数为……艘。”(数字付诸阙如)(9)
英格兰舰队直到16与17世纪仍然主要(具体数字以下将会列出)由商船队组成,与那些为作战需要建造的船只相比,这些原本用于商贸的船只后期更为适于战争的需要,配备的火炮往往并不逊色。
另一方面,物资装备在海战中的重大作用一开始就导致了人们所称的常备海军的出现。一旦某位王侯有钱建造了舰船,就会长期地保有;它们不会像兵士那样不断地需要新的开销。当然一旦开战还是需要水手和兵士。但王侯的舰船上本身就拥有主要的海上兵力,而只要舰船可用,这些都是“常备的”。国王和城市似乎很早就已经拥有自己的舰船。我们在看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埃德加(959—975年在位)的舰队日志时【48】,仿佛在阅读一支常备海军的年度行动报告。我们也非常清楚,热那亚王国【49】13世纪时已经拥有自己的战舰,同时这些战舰不仅仅是买来的,而是委托定制的。威尼斯同样早在中世纪就已经拥有自己的舰船,甚至拥有本国的船厂。
海军的国家化也远远地早于陆军。为此(我不甚明白其中的相互关联)国王还动用刑法的权力,对独立的船员与国王的至上权力之间的关系作出规定。
在英格兰,早在爱德华三世时期整个海军就已经处于国王的麾下:舰长(若无特殊的授权)无权处罚船员。海军部的处罚手册作如此规定,时间大概早于1351年。【50】在中世纪的英格兰,随着海军总司令这一职位的出现,维持与运用常备海上军事力量的权力基础即已奠定。海军总司令在14世纪开始出现;1405年起不断地有一批这样的人物让我们耳熟能详,他们都是(政府)掌管海军事务的高官。有些人【51】将英格兰“常备海军”的产生定在1512年,就在这一年亨利八世设立了海军部,从这一年开始不少大型战船供其调遣(其实此事并非由这位国王发端)。可以确定的是,此后国王的战船数量迅速增加(但并没有停止使用私人船只),同时其管理权限日益集中起来。
法兰西的情况与英格兰相似。征募、租赁与国王舰船交相存在。法国很早就产生了国家一级的最高指挥官:1327年任命一位海军上将,此人的头衔为法兰西上将并主持海军法庭。国王战船越来越多,尤其自17世纪初期起:通常认为黎希留是法国作战舰队的创始人,如同是他开启了法国的殖民地一样,然而法国海军以后直到柯尔贝尔时期(10)才实现了果断的整顿,即如英格兰军队是在克伦威尔时代横空出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