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宣贯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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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宣贯讲义

导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2007〕126号)的要求,对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石油库几十年来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13日发布第492号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公告),批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自2015年5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4.0.3、4.0.4、4.0.10、4.0.11、4.0.12、4.0.15、5.1.3、5.1.7、 5.1.8、 6.1.1、 6.1.15、 6.2.2、 6.4.7、 6.4.9、 8.1.2、 8.1.9、 8.2.8、 8.3.3、8.3.4、 8.3.5、 8.3.6、 12.1.5( 1 )、 12.2.6、 12.2.8、 12.2.15、 12.4.1、 14.2.1、14.3.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1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设施、工艺及热力管道、易燃和可燃液体灌桶设施、车间供油站、消防设施、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采暖通风等。

与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相比,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

1.扩大了适用范围,将液体化工品纳入到本规范适用范围之中,解决了以往液体化工品库没有适用规范的问题。

说明: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只适用于原油和燃料类的易燃可燃液体产品(通常称为成品油),不适用于非燃料类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通常称为液体化工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适用范围涵盖液体化工品,但不适用独立的液体产品储存库,且只有防火规定,没有防毒措施。本规范本次修订,将液体化工品纳入到适用范围中来,填补了液体化工品库没有适用标准的空白。对有毒的液体化工品采取严格的防火和防毒措施,是本次修订工作的重点之一。

2.在石油库的等级划分上,对石油库的储罐总容量,按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的液体给出了相应的计算系数。

说明:相对于甲B类和乙A类液体,甲A类液体危险性大得多,丙A类液体危险性小一些,丙B类液体危险性很小。根据石油库火灾事故统计资料,80%以上是甲B类和乙A类油品事故,剩下的是乙B类和丙A类油品事故,丙B类油品基本没有发生过火灾事故。因此,对不同危险性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在储罐容量方面区别对待是合理的。

3.限制一级石油库储罐计算总容量,增加了特级石油库的内容。

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单个石油库的规模有越来越大的趋势,相应地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风险也在增加,为控制火灾风险,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一级石油库储罐总容量的限制要求。为适应原油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共存于一个石油库且规模巨大这种需求,本次修订增加了特级石油库的内容。

4.增加了有关库外管道的规定。

说明:有的石油库的储罐区、装卸区分布比较远,敷设于储罐区和装卸区之间的管道需要通过公共区域;石油库与炼化企业或其他企业之间的管道,往往也需要通过公共区域。目前这样的库外管道设计存在执行规范困难的问题,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主要针对埋地长输管道,并不适用石油库的库外管道。因此,根据实际需要,本次修订增加了“库外管道”内容。

5.增加了有关自动控制和电信系统的规定。

说明: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在生产和安全监控方面的要求较少。相对十年前,国家经济实力已有很大提高,技术水平也有很大进步,本规范本次修订根据实际调研,大幅度增加了石油库自动控制和安全监控要求,意在促进石油库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6.取消了有关人工洞库的内容。

说明:因为在人工开挖的山洞内建设石油库成本很高,目前只有军队系统出于战备需要还在建设人工洞库,军队油库可执行军队专用油库建设标准,故本次修订取消了有关人工洞库的内容。

7.提高了石油库安全防护标准。

说明:近十年来,政府和公众的安全和环保意识日益提高,对石油库的安全和环保影响更加关注,规范应该根据社会需要、技术进步、经济实力,逐步提高危险性设施的安全防范水平。本次修订,提高了对危险性大的设备的防护要求,增大了危险性设备或设施与人员集中场所、重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加强了漏油防范措施和油气收集处理措施。

8.总结2002版发布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解决规范使用过程中遇到和反映的问题;与相关规范协调、统一。

说明:《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实施十年来,经常接到咨询函,这些函件反映出《石油库设计规范》还有不尽合理之处,需要修改完善;相关国家标准也纷纷推出新的修订版,在相同问题上需要与相关国家标准范协调、统一。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编写任务,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组织编写,参编单位来自各行业各部门,参与意见的行业、部门和专家众多,可以说本规范反映了石油库设计、经营领域和有关管理部门的主流意见,切合石油库的实际情况,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当然,缺陷和不足也在所难免,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反映出来。欢迎所有关心本规范的业内人士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将这本规范不断完善和提高。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韩 钧 周家祥 马庚宇 吴文革 张建民 武铜柱 许文忠 杨进峰

江 建 陈世清 张东明 于晓颖 王道庆 周东兴 余晓花

主要审查人:何龙辉 路世昌 张 唐 潘海涛 葛春玉 张晓鹏 王铭坤 赵广明

叶向东 段 瑞 张晋武 徐斌华 何跃生 张付卿 张海山 周红儿

杨莉娜 王军防 许淳涛

说明:下面按本规范正文的章、节、条、款顺序,对本规范新增、修改的主要内容做出条文制定或修订的目的、依据、理由和注意事项的说明。为便于读者了解本规范的变更情况,条文中未画线的黑体字为保留原规范的内容,画线的黑体字为对原规范的修改内容或2014年版新增内容,括号内画线的宋体字为原规范的内容,宋体字为对条文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