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的成立
基金出生之前也需要“准生证”。基金公司首先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递交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关于基金的法律文件,详见本书第三章);经过证监会获准注册之后,基金公司通过委托符合资质的代销机构或者通过官网向投资者发售基金,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须满足基金成立的标准(不小于2亿元规模和不少于200户投资者,发起式基金除外);之后,基金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完成备案手续,基金才能宣告成立。
一般新生儿是出生之后起名,但基金要在发起募集之前就起名。这个起名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一般是基金公司名+产品特征(能简要概括投资范围、风格或者有其他寓意)+持有方式+基金类型+投资大类+基金+收费类型。
例如,“创金合信兴选产业趋势”的全称是“创金合信兴选产业趋势一年封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其中,“创金合信”是指创金合信基金,是基金的管理人;“兴选产业趋势”说明投资可能以制造业为主,且偏向成长风格(要进一步确定还需要看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投资范围如何表述);“一年封闭”指封闭期为一年,到期之后转为开放式产品;“混合型”是指基金为股债混合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投资标的为有价证券,而非货币型基金或其他;A/C是指基金的收费方式是按照A类还是C类收费。
还有一种特殊的基金募集模式,称作发起式。发起式基金在募集期不需要满足不小于2亿元规模和不少于200户投资者的要求,但需要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这虽然大大降低了基金成立的门槛,但相应地基金的退出机制也更加严格:发起式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这类基金在名称上有“发起式”3个字,其募集方式为基金公司快速布局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很多日后几十亿元乃至上百亿元规模的绩优基金也是从发起式基金一点点运作起来的。
在基金的成立和运作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包括基金公司的管理费用、托管人的托管费用、代销机构的费用及设立基金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这些都从基金净值中列支,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基金不同份额间的收费方式、交易方式、交易限额或风险收益特征等存在差异。基金产品会分成多种份额,其中投资者比较常见的就是A类和C类份额。基金的A类/C类份额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费率上,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不收取申购费。如果想要灵活操作,进行短期交易,建议选择C类;如果计划长期投资,追求更好的收益,选择A类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