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是“一团血肉”
所谓汝心,亦不专是那一团血肉。若是那一团血肉,如今已死的人,那一团血肉还在,缘何不能视听言动?所谓汝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是天理。……这心之本体,原只是个天理,原无非礼,这个便是汝之真己。这个真己是躯壳的主宰。若无真己,便无躯壳。
(《传习录》中,一二二)
译文:
所谓你的心,也不专是那一团血肉之心。如果是那一团血肉之心,那么如今死去的人,那一团血肉之心还在,为何不能视听言动了?所谓你的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就是性,就是天理。……这个心的本体,原本只是天理,原本没有不符合礼的行为,这就是你真正的自己。这个真正的自己就是人的身体的主宰。如果没有这个真正的自己,就没有人的身体(人的生命也就不存在)。
一般而言,广义的宋明儒学,有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之分,而就阳明心学而言,“心”无疑是其思想的一个核心概念。所以要了解阳明心学的义理体系,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在阳明这里,“心”究为何指?
回溯历史,在中国哲学史上,“心”这一概念出现甚早。在先秦文献中,例如《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有“凡人虽有性,心无奠志”,孟子有“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荀子则有“心有征知”(《荀子·正名》)、“心知道”(《荀子·解蔽》)等说法,都表明“心”是一个表意词,盖指人心的意识、情感或知觉活动。阳明也说:“心不是一块血肉,凡知觉处便是心,如耳目之知视听,手足之知痛痒,此知觉便是心也。”(《传习录》下,三二二)这是以知觉言心,接近古来就有的“心”之本义。
但在阳明这里,其所谓“心”更有其根本义,此即本体意义上的道德之本心或良心,而不是构成血肉躯体的那颗心脏之心,也不是只知痛知痒的感官、知觉之心。因此,阳明认为,从根本上说,所谓“心”,并不是视听言动的感官知觉本身,而是使得视听言动之所以成为可能的根据,这便是存在于人心之中的本性或天理。
阳明在“龙场悟道”之后,便提出了“心即理”这一最高哲学命题,所以他所说的心中之本性或天理,其实就等于“本心”。与此思路相似,在晚年提出“致良知”以后,阳明曾说过“能戒慎恐惧者,是良知也”(《传习录》下,三一七)。这是说,“戒慎恐惧”之所以成为可能的根据就是“良知”。不用说,在阳明这里,“本心”与“良知”乃是同义词。
更重要的是,在阳明看来,“本心”就是构成人的本质的性、理,又可称作“心之本体”,同时也是真正的自己(“真己”)。这个“真己”乃是人身的主宰,人的一切行动作为都须由这个“真己”来主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如果没有了这个“真己”,也就没有了生命。显然,阳明关于“心”的这个观点,构成了阳明心学思想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