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民族史:不列颠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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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约20年前,我就开始筹备这部史书的写作了。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我已经交稿了50万字左右。当然,1939年9月3日我到海军部赴任时,还有大量的校对工作没完成,只得搁置起来。6年的大战,以及后来忙于撰写战争回忆录的更长时间里,此书始终在安然沉睡。现在,万事已归平静,才得以推出这部《英语民族史》,以飨读者。

当然,本书的缘起此刻并未远去。20世纪,大英帝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两次并肩作战,共赴旷日持久、规模空前的兵燹之灾。待到炮击和狂轰滥炸停止,我们才更加认识到自己对全人类负有的“共同职责”。语言、法律以及我们立国的进程,奠定了独一无二的基础,正可以众志成城,绘就协同任务的蓝图。当年动笔的时候,我认为这种同心同德可对全世界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在过去的20年中,我仍然坚信,这种团结一致的必要性有增无减。

诚然,这项工作的主题力度加大,现实性也增加了,人们的思想也有拓展。大西洋两岸,英联邦各成员国,人们都感受到兄弟情谊。新的一代呼之欲出,采取了许多可行的富有深谋远虑的措施。本书首先着眼于英语民族,这绝不意味着自绝于世界,也不等于要管控世界事务的发展方向,也不会妨碍欧洲联合体或其他类似组织的设立,它们都可以在我们所发起的世界组织中占有一席之地,相反,这样反而能为这些组织注入活力和现实性。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感到,如果一切顺利,英语民族可以伸手指路;当然如果情况不妙,只要我们中任何国家有实力,也能自卫。

本书并不想与历史学家的著作一较高低,而是阐述一己之见,探讨全世界英语民族的独特性地位和民族性之形成过程。我要阐述过去那些依我看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自诩对当代的暴风骤雨式历史事件并非全无瓜葛。使用“英语民族”,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术语能够既适用于英伦三岛的居民,也适用于一些在起源、语言和许多制度都来源于英国的独立国家,而这些国家至今仍然保持着这些传统,并以各自的方式发扬光大。

第一卷追述了英语民族从远古到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的前夕这段时期的历史,在博斯沃思原野曲终,那是英国纷乱的中世纪的最后一战。1485年,英国刚刚建立了一个新王朝。7年之后的1492年,哥伦布在美洲登陆,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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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围绕不列颠岛展开,它与欧洲大陆一衣带水。地势倾斜,西部和北部群山起伏,东部和南部则是开阔的丘陵,有树林密布的河谷和水流缓缓的河流。无论战时与否,不管是海盗、商人,还是征服者、传教士,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登堂入室。岛上的居民对欧洲大陆上的权力更替、信仰乃至时尚变化并非无动于衷,而是对舶来的每一种风俗、教义都给予独特的转化,烙上自己的印记。曾沦为罗马帝国的行省,后来交流中断,在黑暗中世纪的大动荡中任凭浮沉;统一于基督教世界,可是几乎又被丹麦的异教徒夺走;凯旋过,统一过,却已经筋疲力尽,于是毫无抵抗地臣服在诺曼征服者的脚下;似乎淹没在天主教封建制度的森严壁垒下,却又能在张扬个性中重新崛起。语言和文化既非纯粹拉丁化,也非全是日耳曼化。它有一整套习俗,有的是丹麦人和之前的撒克逊人远渡重洋带来的民权,有的是从罗马法典中摘出的民事裁判格言,不管最初来源是什么,都融合成了一部普通法。于是,英国到了13世纪,便是大宪章的世纪,首创议会的世纪。

当我们透过时世的雾霭回眸时,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的人依稀可辨,还有远古巨石阵的建造者,还有带来大酒杯和青铜工具的来自莱茵兰(1)的新移民。他们当中的某个人会站在如今多佛一带绿草如茵的高地上,指着脚下的峡谷对子孙说:“那条小河里的海水比我小时候进得深了。”而子孙年老时,真的看到了涨潮时汹涌的海涛推着白浪漫卷整个峡谷,冲刷芳草萋萋的山坡,使之成为陡峭的石灰石秃崖,从而把英吉利海峡同北海连接起来。从此,来自法国或比利时平原的小股部族再也无法溜达到英国南部绿树葱茏的山谷和高地来狩猎或者寻觅谷物,独木舟也无法在平潮时渡过溪流挺进英国了。现在来不列颠的人必须驾大船,而且需要大胆谨慎,对付海峡的迷雾,驾驭海峡的潮汐,否则就只能望洋兴叹吧。

突然,迷雾散了,开天辟地的阳光一度普照不列颠。恺撒入侵不列颠本身只是一个没有续集的桥段,但它表明,罗马帝国的势力和地中海文明不一定要以大西洋海岸作为边界。恺撒在迪尔的登陆跨越了大自然劈开的鸿沟。在100年的时间里,罗马世界在内战中分崩离析,或者说在新的帝国体制下休养生息,而不列颠则局促不安地处于同欧洲大陆若即若离的状态中,尽管也通过贸易及和平交往吸收了西方某些共有的文化。但后来,随着一声令下,罗马军团便扬帆而来。近400年的时间中,不列颠成为罗马帝国的行省。在这漫长的时期里,不列颠绝大部分时间处于安谧之中,深深的安谧中。那么安详、繁荣又平静,史书可以记录的东西很少。之后留下了什么呢?一些雄伟的罗马大道被森林所覆盖;宏伟的罗马墙已是支离破碎、断壁残垣;还留下了要塞、集镇和乡居。后来的移民目睹这些建筑物的遗址也不禁肃然起敬。至于罗马的语言、法律和制度,却已然无影无踪。不过,若因此认为罗马的占领统治有头无尾,那就错了。它为基督教的落地生根提供了时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很小的基督教王国由于野蛮人的泛滥成灾而与世隔绝。它虽然受到痛苦的围困,但是有群山作为屏障,得以保存下来。不列颠的基督教会让爱尔兰皈依了基督教,然后从爱尔兰渡海来到苏格兰,使新移民处于旧文明的包围之中;罗马人则铭记着,不列颠曾经信仰基督教,以后可能重新皈依。

岛国并非全然同大陆隔绝,其东南部始终同海峡对岸的法兰克兄弟藕断丝连,罗马传教士由此登岛,带来了一套新的信仰。零星地区有过短暂而顽强的抵制,但这种信仰很快就落地了。他们还带来一套新的政治秩序,教会机构要有自己的主宰和官员,自己的集会,制定自己的法律,这一切都阴差阳错地被纳入英国人的古老习俗。他们还为政教关系这一重大问题播下了种子。这颗种子不断生长,千年以后几乎使两者的共同基础一分为二。不过,那是后来的事情。当时颇为重要的是,由于英国皈依基督教,再次成为西方世界的一部分。英国的传教士不久将到大陆上执行使命;英国的朝圣者将越过阿尔卑斯山脉,去瞻仰罗马的奇观,其中有公子王孙,他们在尘世功成名就之后,希望遗骨在耶稣使徒墓旁安息。

不仅如此,英国人还有一种制度,不受语言和习俗纷杂甚至君权不同的限制,不管诸王国之间发生什么朝代更替之争,教会始终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宗教仪式各地一样,教士神圣不可侵犯。肯特王国风光不再,诺森伯利亚王国为麦西亚王国让位,而坎特伯雷和约克则千秋万代。那些年,世俗人士写了许多年鉴,都是有关征伐杀戮之事,篇幅冗长,内容乏味;相比之下,英国教会的光辉成就,则令人瞩目。基督教世界最伟大的学者是诺森伯利亚修士,最流行的作家是西撒克逊的修道院院长,日耳曼使徒是德文郡的圣波尼法爵士,查理曼帝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是在约克的阿尔昆指导下进行的。

但是,岛国朝气蓬勃、繁荣兴旺和不乏稚气的文明缺乏有力的军事保护。北方动乱迭起,海盗船再次从丹麦出海,到波罗的海和挪威的峡湾去抢劫财物,为密集的人口寻找新的家园。岛国没有舰队,也没有统一全岛力量的君主,却有着许多黄灿灿的金子、精巧的金属制品和珍贵的刺绣,收藏在不设防的教堂和修道院里。野蛮异教徒可能以为这些财物是留给他们的礼物,可以随时来取。英格兰平原上那些宽阔而缓慢的河流使他们的大帆船得以长驱直入,直达英国的中心地带。这支行动迅速、纪律严明的武装匪帮登陆以后,或骑马或徒步,那从田间仓促召集起来的乡下人如何能够抵挡呢?风暴所向,岛国北部、中部和东部望风披靡。倘若西塞克斯也屈膝投降,那一切就都完了。不过,侵略者的行动已经表明,他们来此既是为了抢掠,也是为了定居。

这场风暴终于过去,人们可以计算一下损失了。从东海岸中部直至德比郡的广大地区,落入了丹麦人的手中,已经变成农民的航海者仍然有军队的严密组织。不过,已经发展成欧洲北部重要港口之一的伦敦和整个南方没有沦陷,那里是王室的大本营和实力所在。同欧洲大陆的联系也没有掐断。阿尔弗雷德王朝年复一年的努力,通过签条约和艰苦战斗取得了优势,重新统一了全国。成就非常显著,以致丹麦国王取代英国国王的短暂统治在历史上无声无息。阿尔弗雷德也是基督徒,曾到罗马朝圣过。在这个简短的插曲之后,旧王朝得以复辟,而且可能把王位世代相传下去。可是,1066年10月至圣诞节这短暂的3个月里,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法国的一个既非最大也非最强的省份的统治者渡过英吉利海峡,登上了英国的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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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人所闯入的组织结构是一个王国,所有讲标准英语的人都认可,并对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有模糊的君主权。可以说,它由国王通过政务会实行统治,政务会由教俗两界的贤人组成,即由主教、修道院院长、大地主和宫廷官员组成。就这一点来说,它同那些在罗马帝国的碎片上建立起来的王国有共通之处。最后一位强大的国王死后,它还表现出削弱王权、破坏统一和分裂割据的危险倾向。不过这只是倾向而已,因为人们仍然普遍认为,王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王国的秩序人人应该遵守。在这种秩序里,许多异常复杂的权利和义务把人与人紧密地连在一起,而这些权利和义务在郡与郡之间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在邻近的村庄之间也迥然不同。但总的说来,英国的信条是,自由人可以自己选择领主,战时随他出征,平时为他工作,而领主则必须保护他们不受邻居的侵犯,并且在法庭上支持他们。此外,他们还可以投奔新领主,从他手中得到土地。这些领主一起组成统治阶级。前文讲过,其中的大领主参加国王的政务会,小领主是领导郡或百户邑的要人,当自由人在法庭上确定某个问题的是非曲直时,领主的话是举足轻重的。我们还不能说存在一个高贵绅士阶层,因为撒克逊人在贵族和农民之间划了一条分明的界线,没有产生中间阶级的余地。不过,当时有产生绅士阶层的雏形,后来演化成绅士阶层。

诺曼人推行新制度的时候,英国就是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征服者威廉继承了以前各代国王的一切权力,但是他的政务会成员主要是在法国生长和讲法语的人。国王制止了割据的趋势,他的秩序通行全国。官民关系的转变模式被大大简化,以适应更先进抑或更合乎逻辑的诺曼信条——即平民与贵族的关系既受道义和法律的约束,也受物质的影响。每个人的地位由所拥有的土地决定,如果是佃户,由为土地做的劳务确定;如果是贵族,由可以要求的劳务来决定。诺曼时代的统治阶级比撒克逊时代的地主阶级更彻底。

英国虽再次被强行并回欧洲大陆,合并入西方通行的封建制度,但仍然保持着毋庸置疑的个性,表现在脱欧之后的五六百年里逐渐形成的制度中,并且注定要迅猛发展。英国的旧官僚贵族让位于以信仰和地产为基础的诺曼贵族,平民则在忙碌平庸的和平生活里富裕起来。英国人和诺曼人由此迅速合流,不久将从中产生大陪审员、地方治安官、郡选议员,这些职位最终不居高位但有很大权力,令贵族乃至国王本人相形见绌。这已是遥远的过去了。同时,我们可以描绘出亨利二世时期的英国政治格局:国王的地位很高,通过法官和郡守控制着全国的每一个角落;教会拥有实力,同国王和解,双方的权力都得到承认;贵族富有,刚愎自用,根据惯例,国王在所有的政务问题上必须同他们商议;维持地方行政的绅士阶级有所扩大;王室和随从都是精通法律和财政的人。还必须提到的是,由于社会秩序良好、海陆交通安全和商业发达,各个自治市的财力愈加雄厚,地位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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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此处展望未来,可以看到君主个性的举足轻重。诺曼征服英国后的一段时期里,出现了三位强有力的统治者:威廉国王残酷无情,意志坚定,在英国留下了诺曼式的烙印;他的儿子亨利一世目光远大,是富有耐心的执政者;亨利的孙子亨利二世是伟大的政治家,他认为,国家的统一和国王的权力互为表里,为了成全二者,唯一的办法是以一定的代价给予人人以公正,并且用王权加以实施。在金雀花王朝的紧凑结构中,某些关系紧张起来。国王紧逼贵族,王室开始驱逐古老的谋臣。我们需要强势的国王来维护法律,但他必须是公正的国王,为了众人的利益执法,而不是单纯为了中饱私囊或壮大自己。约翰国王登基后,开始了一个世纪的政治实验。

任何从小就听说过大宪章的人,如果读到纽约最近隆重接受大宪章复印本的消息,初次拿起史册拜读一下,便会大失所望。他会同意某史学家的主张,不把标题译为“自由大宪章”,而是译作“一份特权清单”,损害国家利益的贵族特权。其原因是,我们的法律概念同祖先的法律概念全然不同。我们认为,法律是随着新情况的出现而不断变化的,如果一个政府立法缓慢,就谴责之。中世纪变化缓慢,其社会结构是由习俗或者教令法定的,因此人们认为,法律是一成不变的标准,一旦发生不法行为或纠纷,可以由此来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大宪章”并不是今天我们词语上所说的立法或宪法式文件,而是确定国王与贵族之间商定的何为法律的一纸声明。其中有许多对我们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字面法律条款,注明国王在哪些方面过度侵犯了贵族的传统权力。反过来,取得胜利的贵族大概也过分地侵犯了国王的权力。当时没有人认为大宪章彻底解决了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其重要性不在于细节条款,而在于广泛地确立了这样一条原则:国王自己也要服从法律。“国王不应该服从哪个人,但是应该服从上帝和法律。”至少这一点是明确的。国王有他的权限,在这个活动范围之内,他不受任何人的控制。但如果他越出这个权限,就必须逼他退回去;倘若他无视存在已久的政务会,拒纳贤人之谏,试图通过王室官员和宠臣独揽朝政,就必然会越出自己的权限。

换句话说,个人统治有专横压迫、反复无常的潜在可能,所以不能容忍。可是,防止个人统治也并非易事。国王强势,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显贵,也超过大多数显贵的联合力量。为了使王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靠贵族的传统特权是不够的,必须找到更广泛的反抗基础。13世纪中叶,“议会”这一新的名词出现了,含义很模糊。最先使用这个词的那些人如果预见到其未来的意义,定会大吃一惊。但是后来逐渐产生一种普遍的看法:如果说国王仅仅同政务会“商议大计”是不够的,那么反过来,贵族仅仅坚持参加政务会的权力也是不够的。虽然贵族常常宣称自己代表全国的利益,但实际上他们只代表自己,而国王则毕竟代表全民。那么,为什么不招用地位不太高的绅士和镇长呢?之前常常在地方问题上起用他们,商定国家大事上为什么不起用他们呢?把他们招到威斯敏斯特来吧,每个郡提名两名绅士,每个自治市提名两名商人。到那里具体去干什么,那是谁也不大明白的。大概是要听听贵族的讲话,向贵族诉说民众的疾苦,或者私下就一些事情进行商讨,贵族了解国王对苏格兰和法国有何打算,并且在出钱时爽快一些,以谢知遇之恩。这议会是一棵很嫩的幼苗,其成长还不是势在必行,可能被当作不值得搞下去的试验而抛在一边。可是,它竟然扎了根。两三代人之后,审慎的政治家会发现,要统治英国,没有议会同没有国王一样是不可思议的。很难说议会有哪些实权。一般说来,任何重要的法案只有经过它的批准才能生效,对传统习惯所作的重大改革必须经议会颁布法案才能付诸实施,征收新税必须得到下院的批准。至于还有什么其他作用,时间将宣告一切。不过,它的权力在一系列偶然事件中得到了巩固。爱德华三世对法战争需要钱;亨利四世攫取王冠需要支持;玫瑰战争中,敌对双方需要为他们的行动争取社会的某种支持,而能够给予这种支持的只有议会。

于是,贵族架构在15世纪的派系斗争和内战中消亡后,留在政治舞台上的国王受到议会的约束。当时议会已经明确分为两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议员都是各郡、市的代表。在此之前,议会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是,旧贵族在战斗中或战后遭到的毁灭,打破了两院的力量平衡,而身为骑士或镇长的下院议员代表着在无政府状态中受苦最深而在强势政府下受益最多的社会分子。国王同下院是天然的盟友。下院不反对国王牺牲贵族的利益来扩大特权,不反对他安置“北方政务会”和“威尔士政务会”,或者为了保护小人物不受大人物的侵犯在星室法庭(the Star Chamber)(2)行使纠正错案的审判权;另一方面,国王也很愿意把地方统治权交给地方治安官,他们忠于国王,热衷于镇压屡教不改的乞丐,并且想悄悄地、安稳地发财致富。直到1937年,加冕仪式中还提到了都铎王朝的理想。当时的祈祷文说,愿国王手下有“忠诚的贵族,尽职的绅士和正直、安分且恭顺的平民”。终有一天平民要问,他们是否除了服从统治,就与政府无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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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到15世纪末,英语民族的主要特征和制度已经形成。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前,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粗野日耳曼方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教会拉丁文的影响下变得面貌一新,增加了许多来自布立吞语和丹麦语的词汇。语言的扩展和进化过程因诺曼人带来的法语而加速了,这两种语言开始迅速同化。13世纪初的文字残存了下来,现在一般人看过后,即使不能全懂,也能认出是一种英文。人们认为,到14世纪末,即诗人乔叟所生活的那个世纪,连那些最显要的人物也不讲法语了,统统讲英语。不过,不单是语言具有英国特点。英语民族同西欧其他国家不同,那些国家仍然保持着罗马法和罗马统治的特征和传统,而英语民族在本卷涉及的历史时期结束时,已经建立了一套法律原则和几乎可以称为“民主精神”的原则,还经受了动乱以及法国和西班牙帝国的冲击。哥伦布朝着美洲大陆扬帆出发的时候,议会、陪审团制度、地方自治以及孕育新闻自由等事务的萌芽已经破土而出,至少已经处于原始的发育阶段。

任何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有自己的历史。只有了解这些磨难和挣扎,才能理解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危险、挑战和机会。我这样说,并不是想让称王称霸的野心死灰复燃,也不想在历史研究中形成助长民族野心而破坏世界和平的气氛。只要有了辨别能力,我们的视野就会不断扩大。我写此书,抱着这样的希望:回顾先辈遇到的波折和苦难,不仅会为今日的英语民族增添力量,也将为实现“世界大联合”尽到绵薄之力。

温斯顿·丘吉尔

1956年1月15日

于肯特郡韦斯特哈姆

(1) 德国西部,莱茵河沿岸地区。——译者注(以下页下注未特别注明的均为译者注)

(2) 1487年由英王亨利七世创立,因法庭顶棚有星形装饰得名。该院常秘密开庭,以暴虐专断出名,于1641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