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1937:中学国文教育中的新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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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对象、价值和意义

本书对民初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开明书店等出版机构出版的中学国文教材中的新文学作品以及晚清至1937年的国语/文教育制度、教育实践进行分析,从学制演变、教学实践、课堂内外的知识传播等角度对民初中学国文教育中的新文学展开研究。

本书关注的民初中学国文教材,主要是当时商务、中华、世界、大东、开明书店、中学生书局等出版机构出版的中学国文教材,也就是黎锦熙在《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该文刊于《师大月刊》1932年第2期。后与王恩华的《国难后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结合在一起题名为“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由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出版。王文刊于《师大月刊》1934年《三十二周年纪念专号》。中罗列的重点选目。选择的理由是上述教科书出版机构的教材出版无论在体现当时教育行政意识,还是在销量和使用效果上都是最具有典型性的。笔者根据《民国时期总书目·中小学教材卷》中的不完全数据进行统计,民国元年到1940年,共有42家出版社或者学校编辑出版了大约114种中学国文教材。其中,中华书局出版20种,商务印书馆出版19种,世界书局出版9种。除此之外,上述出版社出版的很多教材能够在短短的一两年内重印十多版,发行数量庞大,足可见受欢迎的程度。从教材出版分布上看,上述几大出版机构的教材影响可见一斑。

本书重点关注的中学国文教材有以下数种(见表0-1)。

表0-1

本书所谓的民初时段,主要是指民国元年至1937年。当然,在考察学制演变的过程中,研究的时间上限放到了晚清。这样做主要是出于知识谱系方面的考量。这是因为对新文学进入中学国文教育体制形成制度保护的民初教育法令与晚清出于救亡之需所颁布的教育律令在知识生产方面具有相同的价值延续,也就是都呈现了一种趋向现代性的启蒙价值,这与新文学的启蒙诉求相伴相随。基于这一点的考量,本书将研究视野上溯到了晚清。

之所以选择民国元年为研究上限主要是考虑到民国元年颁布的教育纲领提出了“养成共和国民”的培养目标,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清政府学部颁行的各种教科书一律作废”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而蔡元培等人针对此提出的中学国文教育主张实则已经开始瞩目于其后国文教育中出现的白话文因素,并最终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中经过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人的倡导以国语运动和文学革命的“双潮合流”为契机实现了二者的联姻,新文学的法定知识身份在制度上完成了预设。

事实上,新文学作品进入民初的中学国文教材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1920年,教育部通令全国,“自本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先改国文为语体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10页。。其后,又规定初级中学的“国文”科改为“国语”科。更为重要的是,当时初级中学“国语”科的“略读书目”中已然有了白话新文学作品,如小说部分列举了周作人的《点滴》、胡适的“短篇小说”以及鲁迅尚未出版的“小说集”等;散文方面,胡适的文选、文学革命问题讨论集、社会问题讨论集等都赫然在列。全国教育联合会:《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第52页。因此,本书对具体的中学国文教育实践的分析,主要以这个阶段为起点。

而研究下限放到1937年,主要是因为历经《钦定学堂章程》的壬寅学制、《奏定学堂章程》的癸卯学制、民国元年的《中学校令》的壬子癸丑学制,以及民国十一年的《学校系统改革案》的壬戌学制、民国十七年的《中学暂行条例》时代、民国二十一年的《中学法》时代,中国现代中等教育的变迁大致完成。其后,由于抗战等外界因素影响,再加上学制的稳定,使得中学国文教育并没有出现多大的变化。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连续性的权力运作在知识生产中的作用。此外,政府官员、教育家、国文教员以及新文学作家利用当时的报刊刊发言论,影响中学的国文教育,瞩目于创造统一国语的目的,发掘了以白话的新文学为核心的国语教育的现代性因素,促进了新文学在中学国文教育中知识形态的形成以及传播。

由此可见,现代的中等教育依附于中国现代的启蒙运动,继而相互影响,发生变化,促成了自身价值体系的建构。当然,这也符合中国的现代学术转型“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到20世纪初大致成形,到‘五四’时期基本确立,到20世纪30年代最终完成”左玉河:《从“四部之学”到“七科之学”》,《光明日报》2000年8月11日。的论断。

本书提及的国文、文学、新文学概念也需要进行厘定。叶圣陶曾指出,“国文的涵义与文学不同,它比文学宽广得多,所以教学国文不等于教学文学”叶圣陶:《国文教学的两个基本观念》,《叶圣陶教育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51、55页。。他说,“五四运动之前,国文教材是经史古文,显然因为经史古文是文学”,“‘五四’以后,通行读白话了,教材是当时产生的一些白话的小说、戏剧、小品、诗歌之类,也就是所谓文学”。同上。在这样分析的基础上,他认为,“其实国文所包的范围很宽广,文学只是其中一个较小的范围,文学之外,同样包在国文的大范围里头的还有非文学的文章,就是普通文”同上。。所谓的“普通文”,他指的是“书信、宣言、报告书、说明书等等应用文,以及平正地写状一件东西载录一件事情的记叙文,条畅地阐明一个原理发挥一个意见的论说文”同上。。他又指出,“要使中学生了解现代人生,就得教他们读现代文学”同上。。可见,国文与文学是两个意义存在关联的概念,但两者又各有各的意义范畴,前者的意义范畴远大于后者。

本书所谓的新文学,主要是指在民初中学国文教材中出现的以语体文为表现形式的“白话的小说、戏剧、小品、诗歌之类”,是“现代”的文学,也就是“用现代文学语言与文学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心理的文学”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但考虑到“文学”概念的近世流变,本书的“新文学”概念还包括用白话创作的评论类、演讲类、序传类、记述类、书信类等文章。“新文学”之名由来已久,1917年2月钱玄同与陈独秀的通信中已经出现“新文学”的名称。真正独立使用该名词并赋予其文学史意义的是朱自清,其1929年在清华大学讲课的大纲就以“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命名。在这份充分体现了撰写者个人文学趣味的大纲中,他创造性地将晚清戊戌变法时期的社会变动纳入新文学发生的背景中,新文学的“源与流”概念初步形成,“新文学”的概念就此充分地传播开来。

本书提及的中学教育,主要是指民初的初级中学教育,并不包括当时的高级中学以及师范教育。除此之外,本书的国文教育主要指的是民初中学课堂的国文教育以及课外的国文阅读。

之所以选择初级中学,主要是因为1923年至1936年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对现代白话的语体文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强调的是文言文的知识生产,导致了高中国文课高度重视选文的文学史价值,偏置了新文学的知识生产以及传播,对新文学知识体系的形成以及价值观的传播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1923年的“课程纲要”的教学目的主要是通过文言文的学习使学生具备文学史的知识,如1923年胡适起草的《高级中学第一组必修的特设国文课程纲要》明确说明高级中学的国文主要是使学生略知中国文学变迁沿革的历史,使学生了解古文学与国语文学在历史上的相当位置,引起学生研究文学的趣味。在教学内容上,划分为六个时期,最后一个时期是革命与建设的时期,但是落实到当时出版的高级中学国文教科书选文,新文学作品的数量却很少。同年颁布的《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国语课程纲要》强调的也是“培养欣赏中国文学名著的能力、增加使用古书的能力、继续练习用文言作文的能力”,对于语体文仅有“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一条。无论是精读还是略读,都强调古文名著,虽有古白话的名著,却没有强调新文学的作品。见《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285页。落实到当时的高级中学国文教科书中,新文学作品的分量明显不足。按照郑国民的考察,民国十三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由吴遁生、郑次川选编的新学制高中国语读本《近人白话文选》(上、下册)以及民国十五年由穆济波编的《高级国语读本》(中华书局出版,三册)选的全是现代人的文章。郑国民:《从文言文教学到白话文教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其中,前者更是在上册中将选文分为八类,即评论类、演讲类、序传类、记述类、书信类、小说类、短剧类和诗歌类,体现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文学观念。该书虽然收录了胡适、周作人、叶绍钧、庐隐、冰心、郭沫若、刘半农、徐志摩等人的新文学作品,在此教本的上册中收录了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易卜生主义》《新生活》以及新诗《一念》《老鸦》等;叶绍钧的小说《义儿》《云翳》,冰心的《梦》,郭沫若的《牧羊少女》;诗歌部分还收录了闻一多的《死水》,徐志摩的《西伯利亚》,刘延陵的《水手》,冰心的《繁星》《歧路》《使命》等。这些文章在后来的初中国文教本中大都出现,影响更大。但是这些文章在后来的初中国文教本中也都频频出现,按照教学对象的数量而言,传播影响比这本教材要大得多。1929年颁布的《高级中学普通科国文暂行课程标准》虽然规定了“继续养成学生运用语体文正确周密隽妙地叙说事理及表达情意的技能,并依学生的资性及兴趣,酌量兼使有运用文言作文的能力”见1929年颁布的《高级中学普通科国文暂行课程标准》,《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86—287页。,但强调更多的是“培养学生读解古书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欣赏中国文学名著的能力”同上。。在选文内容方面,则规定多选“有关中国学术思想与文学体制流变之文”同上。。这样的原则落实到当时出现的高中国文教材上,导致当时较为流行的高中国文教科书大多以文言选文为主,语体文数量很少,新文学在教本选文中居于次要的地位。如该阶段流行的沈颐编选,由中华书局出版的《新中华国文》(六册)全是文言文选,南京书店出版的徐公美等人编注的《新学制中学国文教科书高中国文》(六册)共选文288篇,其中有少量的翻译篇目以及近人的白话文章,二者相加共有15篇。仅在第三册中收录了胡适的《文学进化的观念》、周作人的《自己的园地》、周树人的《读书杂谈》、郭沫若的《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四篇现代散文。在罗根泽、高远公选编,并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的《高中国文》六册中,语体文所占比例很小,第一册为四分之一,第二册为五分之一,第三册为六分之一。在朱剑芒选编并由世界书局出版的《高中国文》(三册)、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江恒源的《国文读本》(四册)、由神州国光社出版的孙俍工的《国文教科书》中,语体文所占的比例极少,新文学作品更是凤毛麟角。1932年颁布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仅对1929年的标准作了少许补充,如根据党化教育的需要增加了“使学生能应用本国语言文字,深切了解固有的文化,以期达到民族振兴之目的”一条,其他并没有多大的变动。1936年颁布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与1932年的标准几乎相同。参见《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303页。在这一阶段的高中国文教科书中,流行较广的如江苏省教育厅编选由中学生书局出版的《高中当代国文》(193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傅东华的《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国文》(1934年)、由南京正中书局出版的叶楚伧的《高级中学国文》等,大多以文言文为主,新文学作品数量极少。

因此,本书在充分厘清上述概念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新文学在初级中学国文教育中的知识身份转变以及知识生产问题。这种围绕知识生产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呈现系统性的实践环节,首先是清末民初国语/文科目、课程的变化,以此剖析新文学在民初中学国文教育中是如何实现法定知识身份的建构并以此为“中介”在文坛上快速站稳脚跟的。其次,通过考察当时各位教育家、教材编选者对国文教本中新文学作品选目的编选、更迭来微观考察新文学知识生产中的知识增删问题。再次,在选目分析的基础上,考察当时的中学生通过新文学作品进行新文学想象和体验的过程——主要是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来考察新文学作品经典的形成以及中学生接受新文学教育而发生的“社会心理层面”的变化,深入探讨民初中学生的新文学趣味、新文学传统所谓的新文学传统或者现代文学传统,主要借鉴了温儒敏先生的概念。在其《现代文学传统及其当代阐释》及《中国现代文学的阐释链与“新传统”的生成》等文中,他认为“新传统”是指新文学传统或者现代文学传统,是近百年来逐步积淀下来,成为有别于古代文学的那些常识或普遍性的思维与审美方式。虽然形成时间较短,但和古代传统一样(许多情况下可能是古今并存或者古今融合一体的),已经作为民族语言想象“共同体”而存在,以其权威性能量不断入侵、影响后起的创作,甚至无孔不入,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成为当代文学/文化发展的规范性力量。分别见温儒敏《现代文学传统及其当代阐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8年第2期;温儒敏《中国现代文学的阐释链与“新传统”的生成》,《学术月刊》2008年第11期。以及新文学力量如何逐渐形成并扩大影响等问题。最后,笔者认为民初中学的国文教育实际上已经具有了一种带有积极建设性的文学公共领域的特征,新文学的知识生产正是其中诸种对话的结果。

近几年,随着现代文学研究范式的转型,着眼于跨界研究,发掘现代文学研究新的知识生长点已成为学界新的探求之一。其中文化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丰富,但是从教育的角度,尤其是中等教育的角度对现代文学进行研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着眼于民初中学国文课堂教育与社会知识补给的角度对现代文学的研究还没有人进行。这主要受制于民初中学国文教材以及现今保存的其时国文教学资料的匮乏。更为重要的是,在语文教育界,有些学者的研究涉及了该话题,但是,收集数量繁复的国文教材进行准确的量化分析以及对具体课堂教学过程进行还原目前还是一个很多人不愿费力去做的事情。笔者认为,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才能充分说明新文学如何进入中学国文教育、实现知识身份转换以及新文学知识生产、传播等问题。

众所周知,新文学史的撰写是一种典型的做加减法的过程。根据不同时段文学史叙事的需要,很多的文学经典被历史湮没。在这个意义上,关注民初进入中学国文教材的新文学,会发现很多被遗失的经典作家及作品。同时,发掘这种现象背后的复杂话语机制还可以加深对文化政治与新文学建构之间关系的理解。此外,通过中学国文教育探究新文学经典的形成以及逐渐培养的经典意识,不仅仅是文学研究的问题,更涉及了教育史、思想史、文化史的问题,这种研究角度必将拓宽当下新文学的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