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监管制度安排与效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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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产评估增值率研究文献综述

资产评估增值率为评估增值额与账面价值绝对值的比值,其数值高低反映了同一资产评估值与购置时账面原值的变化幅度。观察评估值增值率变化幅度及其影响因素,尤其是关联方资产置入、置出资产评估增值率,可以一定程度判定此次资产评估的工作质量及委托方的评估动机。

一 理论研究

国外关于资产评估增值率的相关研究以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研究为代表。从过往研究看,我国整个关于研究资产评估基本理论问题的文章和作者较少王景升:《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结构问题研究》,《理论界》2005年第11期。,这使得对资产评估高增值率现象的相关理论分析也相对匮乏。其中仅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严绍兵(2001)认为客户在动机、机会和方式的共同作用下可能会对评估师和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一定使评估结果偏离市场价值,这还取决于客户的评估目的和动机。他认为是影响评估师完成评估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客户往往能为评估师提供大量的信息和专业知识。严绍兵:《客户对评估师及评估结果的影响》,《中国资评估产》2001年第4期。杜祖丽(2003)将我国资产评估经常出现较大增值率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评估价值标准与会计记账价值标准不同、评估取价与会计记账取价的依据和方式不同、资产财务折旧与评估成新率确定的标准不同、评估方法存在缺陷、评估法律法规和服务体系不健全以及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杜祖丽:《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偏差原因分析及对策》,《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这两篇文献之后理论界就没有了后续研究,没能将研究形成一个系统。比如严绍兵给我们的启示是客户会因为不同的动机,为评估师提供不同的信息和专业知识而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也就是说,如果能在理论上对客户的动机、影响的方式以及评估结果进行深入的研究,使评估师准确知晓客户的哪些动机或偏好会使评估结果偏离市场价值,哪些动机或偏好又能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允性,会对评估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提供很大的帮助。而杜祖丽归纳的原因可能已经失去意义,这是因为我国评估行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的发布和实施,评估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理论界并没有给予过多关注。

事实上,我国相关研究其实大多集中在对评估结果差错的分析上例如,周霞等(2002)、莫新朝(2003)、周凯(2004)、郭超等(2005)、闫丽萍等(2005)、李淑颖等(2006)各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各类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然而资产评估结果发生增值并不等于结果失实,引起资产评估增值的原因也并不是导致资产评估失实的原因,由此造成评估结果增值较大的现象时有发生,却不知原因所在的尴尬局面。

二 实证研究

(一)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研究

澳大利亚长期以来允许公司进行以财务报告目的资产重估,早在20世纪70年代,已有文章研究资产评估的价值相关性问题。其中,夏普和沃克(Sharp and Walker,1975)最早进行了这方面研究,结果显示,资产重估的信息公告与股价大幅上涨有关。研究还发现,如果在公告月的月末之前,依据资产重估结果的账面调整已基本完成,股票市场会很快吸收这种信息,体现在股票价格之中。Sharpe, I. G., R. G. Walker, Asset Revaluations and Stock Marker Pric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75,13(2): 293-310.在英国,长期以来,公司法就允许公司定期重估固定资产,早在1948年的《公司法》中就允许公司董事判断以何种频率、何种程度、何种基础来进行以向股东报告为目的的固定资产重估,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十二号——折旧会计》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s of Standard Accounting Practice, SSAP),于1971年开始由会计准则委员会(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ASC)发布。ASC已于1990年8月1日为会计准则理事会(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ASB)所取代。同样鼓励有形固定资产重估,认为重估能够提供对会计使用者有用和相关的信息。阿布迪、巴思和卡斯尼克(Aboody, Barth and Kasznik,1999)则通过研究英国公司的固定资产重估与未来经营业绩、公司股价以及公司股票回报率之间的关系发现,固定资产重估增值与公司未来业绩变动显著正相关,他们认为,这说明资产重估的结果能够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化;当年重估增值与股票回报率显著正相关;对于债务权益比率较高的公司来说,资产重估增值与公司未来业绩和股价之间的关系相对较弱,他们认为,这表明资产重估的动机可能会影响重估结果。D. Aboody, M. E. Barth, R. Kasznik, Revaluations of Fixed Assets and Future Firm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the UK[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9(26): 149-178.

(二)国内研究

与澳大利亚、英国不同,我国引入公允价值概念较晚我国直到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才正式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之前的评估领域也就基本不存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而评估界关注较多的是高增值率现象,因此我国的实证研究领域主要资产评估增值率大小的变动趋势以及增值率的影响因素等。

1.资产评估增值率变动

陆德民(1998)对资产评估增值率进行了实证检验,他以1992—1996年上市的公司资产评估增值率为样本,对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采用自办发行方式的平均资产评估增值率明显低于由券商发行的承销方式;公用事业的资产评估增值率平均值明显高于工业、商业和综合行业,而这三个行业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无论从总体上还是从各个行业看,B股的资产评估增值率平均值都明显高于同行业A股。陆德民:《上市改组过程中的资产评估:一项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年第5期。之后,杨忆(1998)对陆德民博士的研究问题与假设提出了不同意见。杨忆:《论资产评估实证研究假设——与陆德民博士商榷》,《会计研究》1998年第11期。肖时庆(2001)通过考察资产评估结果与公司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性收益的关系,来大致判断资产评估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现象。肖时庆:《证券市场资产评估问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2001年。

邓跃辉(2002)以2001年1月1日到11月10日之间披露的沪市65家上市公司的118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为样本,从实证角度对资产评估的操纵问题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明显高于非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在关联方交易中上市公司受让大股东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均显著高于大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PT、ST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略小于非PT、ST公司资产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在评估对象中,无形资产的增值率最大,而固定资产的增值额最大。邓跃辉:《资产评估与会计操纵——来自上海股市的经验数据》,《证券市场导报》2002年第3期。

2.影响评估增值率的主要因素

孙如喜(2004)将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影响因素量化为8个指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运用逐步回归法对2001—2003年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固定资产增值率、流动资产比重和流动资产增值率这三个变量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在不同年份,这三个变量对各年资产评估增值率的解释力有显著差异。之后该文还采用非参数检验,对资产评估增值率进行了差异性分析,结果发现从总体上看,在不同的价值类型或评估方法之间,资产评估增值率存在显著差异,而在不同地域或评估目的之间,资产评估增值率并无显著差异。孙如喜:《资产评估偏差的实证研究——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趋势、成因与对策》,博士学位论文,河北农业大学,2004年。赵邦宏等(2005)对2001—2003年在《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303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和100项企业单项资产评估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固定资产增值率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影响,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各年份,都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无形资产的比重只在2002年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的解释力强;流动资产比重、流动资产的增值率只在2001年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解释力较强;资产规模、固定资产比重、负债权益比重、企业规模和无形资产增值率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解释力不强。并发现不同评估方法、不同评估价值类型的资产评估增值率有显著性差异。赵邦宏、翟瑞先:《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的实证分析》,《经济论坛》2005年第5期。李滢(2007)采用因子分析法和多项式回归分析法,将影响资产评估偏差的因素归结为净资产规模、企业规模、无形资产比重、流动资产比重、流动资产增值率和负债权益比重。李滢:《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的因子分析》,博士学位论文,河北农业大学,2007年。

李运锋(2007)以2000—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对外投资等事项中披露的913份资产评估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建立资产评估正常增值率模型,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购买资产时,资产评估非正常增值率要高于其他情形,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出售资产时,资产评估非正常增值率要低于其他情形;当委托方为资产的买方时,资产的价值被低估,当委托方为资产的卖方时,资产的价值被高估;当资产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时,资产评估非正常增值率要高于其他方法;市场能够察觉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对上市公司利益的损害,资产评估非正常增值率越高,公司股票累计超额回报率越低。李运锋:《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与大股东利益输送》,博士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徐玉德等(2010)对2007—2008年发生重组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不同重组方式对净资产的增值率没有显著影响,而不同评估方法下的评估结果则显著影响净资产增值率。徐玉德、洪金明:《资产重组中评估价值相关性的经验研究——基于A股市场的实证分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赵善学等(2010)对2008—2010年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估值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这三年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时普遍地表现为增值,其中置入资产三年平均增值率排名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建筑业、采掘业和房地产业。赵善学、施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增值情况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11年第8期。王竞达、瞿卫菁(2011)以我国2010年和2011年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其整体评估和交易定价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并从评估技术方面对创业板并购中的资产评估增值度、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差异、收益法参数确定、关联和非关联交易、重大和非重大并购重组进行分析,提出应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规范收益法评估参数确定。还从监管方面提出应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运用市场机制,减少置入与置出资产、关联和非关联交易、重大和非重大并购重组之间的评估差异等建议。王竞达、瞿卫菁:《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问题研究——基于我国2010年、2011年创业板公司并购数据分析》,《会计研究》2011年第10期。程凤朝等(2011)通过模型分析与模拟计算的方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定价方法进行了分析论证,以此推导出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及所购买资产价值可能存在的误差以及可能的人为操纵偏差。程凤朝、刘家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问题研究》,《会计研究》2011年第11期。施超(2012)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成本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孰高孰低,成本法评估结果被确定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比例都显著高于收益法;但在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评估结果的情况下,该比例有一定降低。施超:《企业价值评估中不同评估方法间评估结果的实证比较与分析》,《中国资产评估》2012年第2期。陈骏、徐玉德(2012)以评估增值率和评估方法选择视角来研究大股东掏空或支持行为,结果发现,盈利企业的控股股东将通过操纵评估增值率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而亏损上市公司所属地方政府则会通过同属上市公司之间并购交易时进行的资产评估给予利益输送。李菁、赵邦宏(2013)研究发现,固定资产增值率等六个因素值越高,资产评估增值率越高;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比重越大,企业规模越大,资产评估增值率越低;评估方法不同,资产增值率不同;评估基准日不同,资产增值率差异不大。李菁、赵邦宏:《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的实证研究——基于2007—2010年上市公司数据》,《西部金融》2013年第4期。

我们认为,资产评估增值率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评估执业质量,通过实证检验的方法综合分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增值率变动及其影响因素,对探究其产生的根源及动机,进而研究如何管制评估机构执业具有一定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