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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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必然性和迫切性

一、从工业发达国家企业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的原因,看我国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必然性

在工业发达国家,企业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的普及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的程度,全面预算管理早已成为工业发达国家企业必备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是广大投资者和企业家管理运营企业的一种基本的方法和手段。20世纪80年代的一项对美国400家大中型企业的调查表明,美国当时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都在运用预算管理。调查情况如表1-2所示。资料来源:J.L.齐默尔曼:《决策与控制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7页。

表1-2 美国400家大中型企业运用预算管理情况调查表

为什么工业发达国家企业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其必备的、基础的企业管理制度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来自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预算管理从理论到方法都已十分成熟,并被实践证明确实是运营、管理现代企业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工业发达国家企业运用全面预算管理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全面预算管理经历了引入期和发展期。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全面预算管理步入了成熟期。全面预算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工业发达国家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广大企业家经营、管理现代企业的必修课和必备技能。

二是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制度,迫使企业必须寻求和运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方法。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明显特征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主运行。全面预算管理正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预定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规划和描述,并对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有效控制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三是工业发达国家企业控制权、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客观上需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来制衡。首先,股东会通过审议、批准全面预算,可以行使股东们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所有权;其次,董事会通过制订全面预算,可以行使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再次,经理班子通过执行全面预算,可以行使经理人对公司的经营指挥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法人代理权;最后,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行使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权,体现其对公司的出资者监督权。

四是大集团、大公司,特别是跨地区经营、跨国度经营的公司组织模式,客观上需要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来运营、控制和管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很多公司都面临着由工厂制企业转变为公司制企业所带来的管理分散化问题。正是杜邦化学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的决策者们成功地将国家预算管理的模式引入到了企业管理之中,才有效地解决了各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总部之间的目标一致性问题,为大公司的跨地区、跨国度经营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控制方式。嗣后,预算管理方式很快风靡工业发达国家,为这些国家的企业转变成分公司、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的巨型跨国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中国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四个因素都已基本具备。

首先,全面预算管理在20世纪80年随着西方管理会计的理论引入我国后,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全面预算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我国已经日臻成熟,并且在许多企业中得到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果。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和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范围内,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企业摈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生产计划为中心的运营机制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全面预算为轴心的企业运营新机制就成为当务之急。

再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经过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已经使中国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控制权、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三会四权”落到实处的唯一选择。

最后,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由过去的单一公司经营模式发展成以资本关系为纽带的多公司、跨地区、跨行业甚至跨国经营的集团化公司模式。集团公司总部通过推行全面预算就可以将各个层级、各个单位、各个成员具体目标与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连接起来,并使这些层级、单位和成员围绕着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而运作。

因此,从工业发达国家企业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的因素分析,我国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必然的。

二、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看我国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迫切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一百零三条第六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财务预算是全面预算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经营预算、长期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的联产品,也就是说,没有经营预算、长期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财务预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公司财务预算的规定,也就是有关公司全面预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国家的法律,是在中国境内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制度和经营运作规范,也是中国企业构建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依据。显然,如果企业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制订出切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年度决算方案。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就会变成一场例行公事的游戏。因此,全面预算管理不是企业该不该、想不想实行的问题,而是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看我国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迫切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现代企业的要求,按照世界通行的国际惯例和标准,来塑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被高度概括为四句话、十六个字,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仅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制度”二字上来讲,就有六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包括企业的产权制度、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的契约制度、企业的人格化制度、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的组织结构。其中,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或曰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9年制订的《公司治理原则》中给公司治理所作定义为:“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明确规定公司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并且清楚地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同时,它还提供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可见,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制度装置,是处理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和权力制衡的契约,其核心就是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关系,也就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所特有的“三会四权”分权制衡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公司治理中的“三会四权”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它是一种产权结构,即公司内部各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股东会是出资者所有权的主体;董事会是法人财产权的主体;而股东会派生出的监事会是出资者监督权的主体。

另一方面,它又是公司治理结构。按照这种治理结构的内在规定,股东会行使最终控制权、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经理人行使经营指挥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这四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机组合,从而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发挥整体效能。

因此,“三会四权”既是公司产权结构,又是公司治理结构,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首先,产权结构是治理结构的基础。有了股东会的出资者所有权,才会有其最终控制权;有了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才会有其经营决策权;有了经理人的法人代理权,才会有其经营指挥权;有了监事会的出资者监督权,才会实施其监督职能。只有在这种产权结构基础上才会有公司治理的健康运作。

其次,治理结构是产权结构的实现形式。只有股东会拥有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才能体现其对公司拥有所有权;只有董事会拥有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才能体现其对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只有经理人拥有对公司的经营指挥权,才能体现其对公司拥有法人代理权;只有监事会拥有对公司的监督权,才能体现其对公司拥有出资者监督权。

只有在健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企业的“三会四权”才能得以正常发挥功能,产权结构的各项权能才算真正到位。

目前,我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制度装置上分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它是国家颁布的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公司的、高度抽象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公司制企业的根本大法。

第二个层次,是各公司注册成立时由发起人和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它属于中间层次的法规性契约,是公司经营运作的基本规范。

第三个层次,是企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它是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具体环境、具体规定,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经营者,尤其是企业内部各部门乃至每个员工的责权利关系,明晰其权限范围和责任区域的制度性文件。

全面预算管理正是这样一种可以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进行细化、具体化、度量化的第三层次的制度装置。全面预算管理以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经济学原理为基础,重点构建了企业组织内部分级管理体系。它通过分权、授权,对企业内部的所有事项进行责权利划分,形成了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班子、部门经理到每一个员工的责权利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首先,股东会通过审议、批准全面预算,可以行使其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所有权;

其次,董事会通过制订全面预算,可以行使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再次,经理人通过编制、执行全面预算,可以行使其对公司的经营指挥权,体现其对公司的法人代理权;

最后,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行使其对公司的监督权,体现其对公司的出资者监督权。

总之,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可以规范各个利益主体对企业具体的约定投入、约定效果及相应的约定利益;可以真实反馈各个利益主体的实际投入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可以检查契约的履行情况并实施相应的奖惩,从而使企业在既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内细化治理,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从而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从我国企业的管理现状,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迫切性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企业的现代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日趋完善。

但是,毋庸讳言,我国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政治、经济、环境、观念等各种因素的交织影响,很多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名无实。很多企业实行的仍然是人治,即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人说了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以及公司员工的责权利关系急需规范和落实。

2000年,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在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全国范围内对有关企业进行了一次《关于中国企业预算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问卷调查。调查主要针对企业对预算管理科学性的评价、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情况、预算编制的种类及方法、预算控制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五个方面,共发出问卷234份,收回77份,回收率为32.9%。本次调查的结论,可以为我们研究中国企业预算管理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提供线索和有益的参考。其中,有一项关于“预算指标最终决定权”的调查结果非常令人深思。调查情况如表1-3所示:

表1-3 预算指标的最终决定者(按行业划分)调查情况表

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是股东会的职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条文明确规定的。这种规范在中国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实务中是否得到贯彻了呢?从调查表中可一目了然:由总经理做出最终决定的企业比重最大,为43.3%;由董事会最终决定的企业数量次之,为30%;由专门的预算机构做出最终决定的为16.7%;由企业财务部门做出决定的为10%。唯独应该说了算的股东会却不见了踪影。这个调查表基本上反映了我国企业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上的实际状况,这种现状与我国企业不甚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约束总经理的个人行为,建立规范、协调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在企业建立和推行规范化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十分迫切。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落实公司的治理结构;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指标体系,可以明确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标;

通过编制全面预算和层层分解,可以把目标细化、落实;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监控体系,可以把公司的整个经营过程监控起来;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报告体系,可以掌控企业管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考评体系,可以真正把责权利直接对接起来。

五、从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看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迫切性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对于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产权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产权制度变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只有单一的投资者——国家,企业相当于国家这个大公司的一座工厂,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由国家无偿拨付。国家还通过统购、统销、统价,从政策上让一些工厂赚钱,让一些工厂亏损,最后由国家这个大公司来汇总盈亏。所以,当时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缴国家,亏损则由国家给予全额补偿。因此,所有者(国家)对企业所关注的是能否完成国家下达的产品生产任务;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其关注点也是千方百计地完成国家下达的产品生产任务。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逐步做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200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依法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地方上的国有企业也纷纷改制改革,明晰产权。可以说,我国目前90%以上的企业做到了产权清晰,而且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随着企业产权的清晰和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趋势,出资者、经营者及员工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加复杂的变化。如何明确和规范出资者、经营者、员工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如何保护出资者、经营者、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何限制和约束经营者的越权行为,如何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各自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如何确保公司远景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的实现等都是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解决的办法除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外,更重要的是利用全面预算这一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从而实现出资者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经营者对公司经营活动、对公司员工的有效计划、控制和管理。因此,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出资者、决策者和经营者管理运行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

(二)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的一次重大革命,将使我国企业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企业管理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两次重大革命。于增彪等:《我国集团公司预算管理运行体系的新模式》, 《会计研究》2001年第8期。第一次是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泰罗制”的产生为标志。“泰罗制”在工业发达国家的历史上第一次将企业管理从蒙昧带入科学。泰罗及其追随者们将劳动过程的标准化与奖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成功解决了工厂经营效率问题。第二次是在第一次的基础上于20世纪40年代前后发生的,它以杜邦模式和通用模式的形成为标志。杜邦公司三位堂兄弟、斯隆以及哈佛十神童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成功解决了集团公司的整合问题,为美国企业建成分、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的巨型跨国公司奠定了基础。

在我国,过去五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曾涌现出大批成本管理的典型,特别是邯郸钢铁公司推行的“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管理方法,在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的推动下风靡全国。这表明我国企业管理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一次革命,目前正徘徊在第二次革命的边缘。历史是一面镜子,参照美国企业管理的历史,第二次企业管理革命的核心内容就是在我国企业中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为我国企业家驾驭巨型公司提供方法和手段。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将有效地消除集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松散的状况,实现各层级、各单位、各成员的有机整合,与国际大公司的管理惯例接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升管理者把握未来的能力,使企业管理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