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10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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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加强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

制度、治理都是客观的,有的甚至是中性的。这些制度、治理体系到底往什么方向发展?现在要往什么方向去改革?又往什么方向去完善?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决定》强调了一句话:“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这句话党中央说过多次,在今年的这个环境下再次强调,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义。无论国际风云怎么变幻,无论国内遇到怎样的问题,我们都要往这个方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条又一条,上百条制度,每条制度都要坚持这个方向,只能前进,不能倒退,这个要把握好。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明确提出来的要求,现代化到底表现在哪些地方?这也是需要研究的。笔者的见解是,它包括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普惠化、高效化等。总的来说,要朝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现在强调治理,既有正面的要求,也有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拆迁,本来是好事,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有些地方,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动不动就强制拆迁,什么法治都不管了,原来签的合同全部作废,一句话就把法治推倒了,那我们的法治在哪里呢?任何人都不能用这种野蛮的方式实行治理,这就是法治化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研究的。